标题: 【征文】小武, 小偷的故事,就不相信论坛里没人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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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小武

我被人斩断右手时,小偷小武刚从山西过来九天。
对他我不想评论,我只诉说我失去右手的原因。

一天,我中午前回来。
小武和谁正用手机通话,提到我的名字,说我中午回来时就可以抓我。

后来我拿着刀穷追不舍,但几次都被他逃脱。
警察抓住我之前,我把小武逼入屋子死角,举刀砍向他。

“原氏,我把真相告诉了你,你可以瞧不起我,”他说到这里停住了。
我问道:“小武后来怎么啦?”
他拉起遮盖住右手的衣袖,说道,“看到我没有右手了吗,我就是那个背叛者,我就是小武。”

(完)



字数:210字(标点符号一起算)。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3: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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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TOP 于 2007-1-22 21:37 发表
本裁判,无法理解楼主该文的意思。希望能够做出进一步解释。

原文解释:
第一段:小武被砍断手的时候,有一个小偷姑且叫做 B,从山西来到了A城已经有九天了;也就是说,B来到A城的第9天,小武被人砍断了右手。
这个小武就是文中第一段的“我”;小偷B就是文中第一段的小武;

第二段: 小偷B一天外出提前回来,碰巧偷听到小武正在向警察告密;
这个小偷B也就是第二段中的“我”,不是第一段中的“我”;小武就是小武,但不是第一段的小武;
第三段: 小偷B拿刀杀小武;砍断了他的右手;
这个小偷B也就是第二段中的“我”,不是第一段中的“我”;小武就是小武,也不是第一段的小武;


第四段:很容易明白,和原氏对话的“他”,也就是文章第一段中的“我”,即小武。


注意:第二、第三段其实是小偷B在讲故事;第四段又转了回来,同第一段一样,才是小武在讲故事。


再说文章结构:

1、其实本文一开始的我(小武),采用反串的讲述方式讲了一个故事,但是只讲了第一段;

2、第一段的“我”和第二、第三段的“我”,不是同一个人。

3、第二、第三段其实就是当时事件的情景再现,也就是第一段断手的原因和断手的经过,却是由小偷B以第一人称讲了出来,就好像电影里的回忆部分,分析凶手是怎样杀人的,当然就得凶手自己来演了。


第二段、第三段就像是电影里的回忆部分。
已经不是原来的讲述者了——
就好像电影里的回忆部分,分析凶手是怎样杀人的,当然就得凶手自己来演了。


叙述的主要角度转移了,主体人物换成与他对立的另外一个人。


再不明白,我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这可是世界最为有名的反串式叙事手法啊,越短越能体现精彩。

首创者是:阿根廷的世界文学大师 博尔赫斯;代表作是《巴比伦的彩票》、《老虎的金黄》、《小径交叉的花园》等。
比《百年孤独》的哥伦比亚作者马尔科斯、《绿房子》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俩人的名气还要大。
本文就是模仿他的著名短篇小说《刀疤》,可以看看,看你能不能看懂。

一位把美学表现手法和拉丁美洲本土经验完美结合的文学大师,上个世纪思维最敏捷、思路最清晰的一位伟大人物。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1: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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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第三段就像是电影里的回忆部分。
已经不是原来的讲述者了——


叙述的主要角度转移了,主体人物换成与他对立的另外一个人。


再不明白,我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这可是世界最为有名的反串式叙事手法啊,越短越能体现精彩。

首创者是:阿根廷的世界文学大师 博尔赫斯;代表作是《巴比伦的彩票》、《老虎的金黄》、《小径交叉的花园》等。
比《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科斯名气还要大。

一位把美学表现手法和拉丁美洲本土经验完美结合的文学大师,上个世纪思维最敏捷、思路最清晰的一位伟大人物。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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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TOP 的帖子

我以为第三楼的也是评委——
言辞不当,请版主原谅。
我的短,是没有内涵,《刀疤》好几万字呢,这能比吗?
何况人家还是大师。
征文也没有说一定要有内涵呀——
是不是?
只要讲一个关于“背叛‘的故事,不就行了吗。

本来写完有1200多字,一看只能大删特删——
但基本机构,我敢说,是和博尔赫斯一样的,人物之称也转换的一样,就是个精简的不能再精简的精简版。。
只是取掉了大量所碎的和文章叙事无关的地方,博尔赫斯就是在中间夹杂了很多繁琐的文字,来影响读者,即使去掉完全可以。
最后,勉强为自己再辩驳一下,我可是西安著名大学中文系毕业的。
文章不见得就好,但还能写一些。
见笑。
最后,再次向大家诚恳的道歉。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0: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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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第三楼的也是评委——
言辞不当,请版主原谅。
我的短,是没有内涵,《刀疤》好几万字呢,这能比吗?
何况人家还是大师。
征文也没有说一定要有内涵呀——
是不是?
只要讲一个关于“背叛‘的故事,不就行了吗。

本来写完有1200多字,一看只能大删特删——
但基本机构,我敢说,是和博尔赫斯一样的,人物之称也转换的一样,就是个精简的不能再精简的精简版。。
只是取掉了大量所碎的和文章叙事无关的地方,博尔赫斯就是在中间夹杂了很多繁琐的文字,来影响读者,即使去掉完全可以。
最后,勉强为自己再辩驳一下,本人是西安著名大学中文系毕业的。
文章不见得就好,但还能写一些。
见笑。
最后,再次向大家诚恳的道歉。

反串式叙事方式使我自编的,因为太长就总结了个名词,没有版主说得明白,就是使用第一人称的交叉使用,来叙述故事。
不过我发挥了,因为要求短,我有采用了电影的表现方式,就是情景再现杀人过程。
改过了,请你在看一下——
你可以说我写的是不好,但要说还看不明白——
那我可真是贻笑大方了,模仿出了个垃圾文字——没人能懂,是我自己学得还不到家。
再次诚恳道歉。

唉,真伤自尊呀。
希望大家不要笑话。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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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hide7312 的帖子

这和秘鲁作家——巴尔加斯 略萨的《跳房子》一样,

就是电影闪回式写作手法,往往主角正说着过去的一件事,刚开了个头说了一句,
下来接着就是主角过去的现场情景,描写主角当时在做什么事情,来补充刚才上面没有说完的话。

简单来说,就是,主角说话的时候,是在现在——时间是现在进行时,所说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了;
下来描述的事件的补充,则是过去发生的。时间是过去进行时,讲述上面已经发生过了的事件的最初原因和发展经过,是过去正在做,而这个正在做的事情对于现在来说是已经完成了的事。

我的第一段的时间就是现在,和第四段时间一样,都是正在进行时;
只不过在中间加了一段过去完成了的事件,这个事件就是对第一段所讲的补充——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4: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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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hide7312 的帖子

第一段反串,
第二第三段电影闪回
第四段正常方式叙述

就是电影闪回式写作手法,往往主角正说着过去的一件事,刚开了个头说了一句,
下来接着就是主角过去的现场情景,描写主角当时在做什么事情,来补充刚才上面没有说完的话。
这里的主角都是一个人。

而我给他换了——
现在说话的是主角,
下来闪回的是主角的对立人物

不如一个侦探在推理一个“杀人”的案件,
他刚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电影里马上就会出现凶手杀人的事件过程——

他刚说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主角画面是这个侦探。

但下来表现杀人事件,却是凶手来主演的,在这个过程用文字可以这样写来——

1、侦探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2、凶手说:我先进了屋——然后怎样怎样_——

但是我把“侦探说”和“凶手说”三个字都去掉了,就成了——

1、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2、我先进了屋——然后怎样怎样——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2: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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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7-1-23 02:09 发表
过了几小时再回来看,发现楼主的解释.
前面的都猜了出来,只有最后两句.

我的理解:
第一段是断手人也就是小武的自述.
第二三段是小偷自述(就是小武以小偷身份进行自述)行凶经过.
第四段是断手人,也就是小武 ...

终于有人理解了——
狂喜中。

比如电影讲述一个侦探在推理一个“杀人”的案件:
侦探刚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电影里马上就会出现凶手杀人的事件过程——

侦探刚说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主角画面是这个侦探。
但下来表现杀人事件,却是凶手来主演的,在这个过程用文字可以这样写来——

一般文学都会这样写道:
1、侦探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2、凶手说:我先进了屋——然后怎样怎样_——

但是我把“侦探说”和“凶手说”三个字都去掉了,就成了——
1、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侦探说的)
2、我先进了屋——然后怎样怎样——(凶手说的)


我在第二楼已经说了——
第一段的主角是“我”,第四段的主角是“他”,但实际都指的是小武;
第二段和第三段是一样的;主角也是“我”,但我隐藏了这个我是谁,但绝对不是小武。

仔细品味还是可以看出来的,不然我怎么分了四段;
要连在一起,估计更每人看懂了。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3: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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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7-1-23 02:33 发表
其实本人有先整版看贴最后统一回贴的习惯,在头回看没有解释时基本就是这样理解,只是看了解释理解更深罢了。
不过,给个建议:第二段第一句的“一天”改为“那天中午”;“中午前回来”改为“ ...

为了征文,只好删——
我说过原本就1200多字,你说的,和原先差不多,我原来更详细。


电影闪回中的背景解说——
就是铺以侦探的画外音,而由凶手来演出;
或者是就是凶手的画外音,凶手自己来演出,我就采用了自说自演的方式。

你理解完全正确——
本人就是搞剧本创作合拍电视专题的,刚毕业没几年。

我开始构思的时候,就是玩一把,看有没人能仔细分辨出来——
删掉“谁谁说”,是我故意的,就是看能不能分析出来,一只用我和小武来混乱大家。

到底文中写了几个人,一般不细看,不思索还真看不出来——
但是等你弄明白了,你会觉得更有意思。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3: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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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7-1-23 02:35 发表
刚刚又看了“闪回”一说,第二三段应该是小偷,可以理解成为电影闪回中的背景解说。对否?

不过,没有说明确实很容易“混”,理解是很容易理解,个人认为关键在最后一段对前三段容易产生误解,或 ...

我就是故意用第四段来否定你上面似懂非懂的判断。
目的就是混乱第一遍没有看懂得人。
直到你弄明白,就像解开了一道迷题,或是走出了我设计的文字迷宫。
你就会觉得——
在下这篇小文还是,哈哈——确实巧妙。(自吹一下)

当然——
看不懂的人就认为是垃圾了。
我要是把什么都交代了,故事背景呀,人物是谁呀,所有一般文章的铺垫呀,都写出来,那就没有意思了。

写文章难道非要让读者一看就明白吗?
你就不能思考一下。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3: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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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hws 于 2007-1-23 14:10 发表



有这么复杂么?按照作者的解释,第一段内部似乎并没有人称转换啊。

只作者问一句话:小偷小武与被断手的小武是不是一个人?

第一段没有人称转换。这是对的——
我不是一再强调,同第四段一样都是现在进行时吗。

你可以这样推断:
第一段“我”,“小偷小武”是谁——
1、“我”要说明断手的原因,证明“我”是没有右手的;结合第四段文意,推断出这个我就是小武本人;
2、“小偷小武”先不管,但是注意我说了,第一段讲述者也就是“我”用了反串,讲述的时候没有用他朋友的真名字。看第一点,证明出“我”就是小武,“小偷小武”只是小武把自己名字赋予给自己的朋友;一是方便讲述;二是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别人,可以看出俩人关系非同一般,再结合全文,就知道小武是有愧疚感的。(本人只讲一个情同手足的小偷间背叛的故事,这里无视社会道德问题)
3、这一段我是给足了线索,你不觉得“小偷小武”叫起来别扭吗,还加上“小偷”二字,本来是想方便大家区别的,我要再玩文字,完全可以去掉“小偷”二字,让你更迷糊。我不是想表明这俩人的职业,去掉后,全文看来,只要你明白是来罪犯就行。但我还是加上“小偷”二字,就是和下面做以区分。

2、3段的问题:
1、怎样推出谁是谁呢?还得结合第四段,第四段中也有俩个人:一个是“我”,这很清楚就是“原氏”;还有一个“他”,而“他”又说了,自己就是小武呀;
2、这样就行了,看2、3段,这俩段只有俩个人,一是“我”,二是“小武”;文中写了,“我”是凶手,“小武”是断手之人,“小武”对照第四段,不就能推断出2、3段的“小武”就是1、4段的小武吗——
3、上面推出“小武”就是小武,那第二三段的“我”,不就不是“小武”吗,管他叫什么,随便叫什么都行。

博尔赫斯的问题:
1、刀疤:我说我模仿,不是想让大家来把我和大师比较,这样比你们觉得有意思吗;能摆到一块比吗?
2、我只说我模仿他的写作手法,并没有模仿他的行文用字以及写作风格;
3、模仿只是借鉴有用的或我喜欢的,即使我用他原文原字,原来人名,原来故事,但是最后我模仿肯定会不同于他,不然不成抄袭了——
4、我的模仿就加了创造,把巴尔加斯略萨的手法也混了进去,制造一个不同于博尔赫斯的“文字迷宫”,这有什么不行,最多就是我玩乱了,玩的没人懂,那我也只好承认自己的失误,写出来没人明白就是作者的问题了。

大家一再要求1200字,不幸为了征文,删得就是大家看到的了;即使还在,我也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本文是在下在文艺版的第一贴,没想到就被“毙了”,唉,反省中——
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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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1-23 16:06 发表
原氏兄稍安毋躁,讨论下行文手法而已。

衲子觉得您的构思中有一处不太妥当:
“小偷小武”只是小武把自己名字赋予给自己的朋友;一是方便讲述;二是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别人,可以看出俩人关系非同一般,再结 ...

我是这样想的:
为了自己不感到尴尬,小武就把自己的名字用在了朋友身上;
我说小武把他的名字赋予朋友,也像是一种自己内心的独白。
他知道是自己出卖了朋友,良心不安,而为了避免自己感到羞耻,就把自己说成一个没有做错事的人,也不是不可能。

就像你自己对别人讲一个自己以前颇为羞耻的事情,是不是也会用代称呢——
一般都是:我有个朋友,以前怎么怎么——

而我为了再复杂一些,全部使用统一代称。
不然就失去了意义,就特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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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1-23 16:36 发表
衲子在之前的回帖里就说了,使用第三人称叙述自己的故事是很常见的。

但既然是自己感到羞耻,被困于愧对某个人的罪恶感,就更加不会让把自己的名字加于这个人。

似乎有点为复杂而复杂,忽视了意义的合理展现。

是这样的:

小武本人一只希望做错事的不是他自己,
对别人讲时,就把内心里自己的愿望说了出来,谁不希望自己是个高尚伟大(对小偷来说,一笑),或者总喜欢把自己塑造的很高大,这是小武的想法。

我们很多人也是有这种心理的。

但是“原氏”不知道,这是小武的内心独白和愿望,所以文中最后又问。

而我的二三段是事件的真实情况。
“原氏”也被前三段的讲述搞糊涂了,第一段反串独白,就是小武想先给自己洗脱嫌疑,害怕“原氏”猜出来后面的事情,让自己感到难堪;第二三段真实还原,是表现小武既然已经打算说出这件事,就要如实说出真相来;第四段“我把真相告诉你,你可以瞧不起我”,是说小武讲的第二三段是真的,但是“原氏”一直以为前面三段都是真实的,所以最后又问“小武后来怎么啦”——

而讲第二三段就是继承第一段小武的愿望,希望错事不是自己做的,希望自己不是小武,就用朋友的身份把自己的卑劣故事缓缓道来,因为有第一段的前提,所以会导致听者以为小武是另有其人。
我想这也和第一段极为吻合,表现了小武的“内心”,含有愧疚。

我一再强调第一段反串,就是这个意思。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17: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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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 恨地无环 的帖子

第一段反串独白,就是小武想先给自己洗脱嫌疑,害怕“原氏”猜出来后面的事情,让自己感到难堪;
目的是一个讲述者在讲一件令自己感到羞耻事情时,首先要让听他讲述的人不要认为下面讲述的那个卑劣的人就是讲述者自己,才能继续讲下去;

第二三段真实还原,有了第一段的铺垫,小武已经成功的让读者相信自己不是小武,但他又已经打算说出这件事的真相,因为愧疚,不能不承认是自己做的。

第四段“我把真相告诉你,你可以瞧不起我”,是说小武告诉“原氏”,他讲的第二三段的“小武”就是他自己,但是“原氏”一直以为前面三段都是真实的,所以最后又问“小武后来怎么啦”——同样“原氏”看到小武没有右手,联想第一段,就能得出小武第一段讲的断手,那个“我”也是小武。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17: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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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时候没想到这么多——

大家一问,真不知如何回答了-
我在解释就牵强附会了。

原来失误这么大,不好意思——
还请大家见谅。
谢谢大家。

反省中,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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