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征文】小武, 小偷的故事,就不相信论坛里没人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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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小武

我被人斩断右手时,小偷小武刚从山西过来九天。
对他我不想评论,我只诉说我失去右手的原因。

一天,我中午前回来。
小武和谁正用手机通话,提到我的名字,说我中午回来时就可以抓我。

后来我拿着刀穷追不舍,但几次都被他逃脱。
警察抓住我之前,我把小武逼入屋子死角,举刀砍向他。

“原氏,我把真相告诉了你,你可以瞧不起我,”他说到这里停住了。
我问道:“小武后来怎么啦?”
他拉起遮盖住右手的衣袖,说道,“看到我没有右手了吗,我就是那个背叛者,我就是小武。”

(完)



字数:210字(标点符号一起算)。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3: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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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裁判,无法理解楼主该文的意思。希望能够做出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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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TOP 于 2007-1-22 21:37 发表
本裁判,无法理解楼主该文的意思。希望能够做出进一步解释。

原文解释:
第一段:小武被砍断手的时候,有一个小偷姑且叫做 B,从山西来到了A城已经有九天了;也就是说,B来到A城的第9天,小武被人砍断了右手。
这个小武就是文中第一段的“我”;小偷B就是文中第一段的小武;

第二段: 小偷B一天外出提前回来,碰巧偷听到小武正在向警察告密;
这个小偷B也就是第二段中的“我”,不是第一段中的“我”;小武就是小武,但不是第一段的小武;
第三段: 小偷B拿刀杀小武;砍断了他的右手;
这个小偷B也就是第二段中的“我”,不是第一段中的“我”;小武就是小武,也不是第一段的小武;


第四段:很容易明白,和原氏对话的“他”,也就是文章第一段中的“我”,即小武。


注意:第二、第三段其实是小偷B在讲故事;第四段又转了回来,同第一段一样,才是小武在讲故事。


再说文章结构:

1、其实本文一开始的我(小武),采用反串的讲述方式讲了一个故事,但是只讲了第一段;

2、第一段的“我”和第二、第三段的“我”,不是同一个人。

3、第二、第三段其实就是当时事件的情景再现,也就是第一段断手的原因和断手的经过,却是由小偷B以第一人称讲了出来,就好像电影里的回忆部分,分析凶手是怎样杀人的,当然就得凶手自己来演了。


第二段、第三段就像是电影里的回忆部分。
已经不是原来的讲述者了——
就好像电影里的回忆部分,分析凶手是怎样杀人的,当然就得凶手自己来演了。


叙述的主要角度转移了,主体人物换成与他对立的另外一个人。


再不明白,我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这可是世界最为有名的反串式叙事手法啊,越短越能体现精彩。

首创者是:阿根廷的世界文学大师 博尔赫斯;代表作是《巴比伦的彩票》、《老虎的金黄》、《小径交叉的花园》等。
比《百年孤独》的哥伦比亚作者马尔科斯、《绿房子》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俩人的名气还要大。
本文就是模仿他的著名短篇小说《刀疤》,可以看看,看你能不能看懂。

一位把美学表现手法和拉丁美洲本土经验完美结合的文学大师,上个世纪思维最敏捷、思路最清晰的一位伟大人物。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1: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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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23:14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依然不能用这么段的文字表明白,就用2万字44看
不要给自己规定死自述么   主要文章要写的有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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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第三段就像是电影里的回忆部分。
已经不是原来的讲述者了——


叙述的主要角度转移了,主体人物换成与他对立的另外一个人。


再不明白,我就真的无话可说了——
这可是世界最为有名的反串式叙事手法啊,越短越能体现精彩。

首创者是:阿根廷的世界文学大师 博尔赫斯;代表作是《巴比伦的彩票》、《老虎的金黄》、《小径交叉的花园》等。
比《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科斯名气还要大。

一位把美学表现手法和拉丁美洲本土经验完美结合的文学大师,上个世纪思维最敏捷、思路最清晰的一位伟大人物。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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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既然楼主这样说,那我也就不揣摩了。

楼主所说的“反串式叙事手法”,我从未听说过。如果是使用第一人称的交叉使用,来叙述故事,这样的叙事方式当然是常见的。

但是小说之所以成为小说,至少需要有必要的情节构成。哪怕是一种颠覆性的写作方式,至少首先需要完成一个环境的营造和铺垫。

那种莫名其妙的突兀,我不能认为是一种创造性。而混乱的表达同“魔幻现实主义”或者“语言迷宫”之间,也还是不能划上等号的。

很抱歉,我读的书不够多,又这样不自量力的举办了征文比赛,或许让楼主见笑了。

楼主既然提到了博尔赫斯,他的《刀疤》我倒是也读过的。只是我认为,您的作品,绝对不能体现出那种语言风格,更谈不上内涵了。

尽管,有的地方很象,非常象,简直,一模一样。

我把《刀疤》的链接放在下面,或许也有一些和我一样读书不太多的坛友愿意增加一下自己的知识面。

同时,也可以进一步深入了解作者文章的意思。

http://philosophia.blogchina.com/philosophia/168391.html

本裁判认为,本活动尚不足以接纳楼主的作品。征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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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 TOP 的帖子

我以为第三楼的也是评委——
言辞不当,请版主原谅。
我的短,是没有内涵,《刀疤》好几万字呢,这能比吗?
何况人家还是大师。
征文也没有说一定要有内涵呀——
是不是?
只要讲一个关于“背叛‘的故事,不就行了吗。

本来写完有1200多字,一看只能大删特删——
但基本机构,我敢说,是和博尔赫斯一样的,人物之称也转换的一样,就是个精简的不能再精简的精简版。。
只是取掉了大量所碎的和文章叙事无关的地方,博尔赫斯就是在中间夹杂了很多繁琐的文字,来影响读者,即使去掉完全可以。
最后,勉强为自己再辩驳一下,我可是西安著名大学中文系毕业的。
文章不见得就好,但还能写一些。
见笑。
最后,再次向大家诚恳的道歉。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0: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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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说,绝大多数的现代人写的旧体诗,结构跟唐宋大家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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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第三楼的也是评委——
言辞不当,请版主原谅。
我的短,是没有内涵,《刀疤》好几万字呢,这能比吗?
何况人家还是大师。
征文也没有说一定要有内涵呀——
是不是?
只要讲一个关于“背叛‘的故事,不就行了吗。

本来写完有1200多字,一看只能大删特删——
但基本机构,我敢说,是和博尔赫斯一样的,人物之称也转换的一样,就是个精简的不能再精简的精简版。。
只是取掉了大量所碎的和文章叙事无关的地方,博尔赫斯就是在中间夹杂了很多繁琐的文字,来影响读者,即使去掉完全可以。
最后,勉强为自己再辩驳一下,本人是西安著名大学中文系毕业的。
文章不见得就好,但还能写一些。
见笑。
最后,再次向大家诚恳的道歉。

反串式叙事方式使我自编的,因为太长就总结了个名词,没有版主说得明白,就是使用第一人称的交叉使用,来叙述故事。
不过我发挥了,因为要求短,我有采用了电影的表现方式,就是情景再现杀人过程。
改过了,请你在看一下——
你可以说我写的是不好,但要说还看不明白——
那我可真是贻笑大方了,模仿出了个垃圾文字——没人能懂,是我自己学得还不到家。
再次诚恳道歉。

唉,真伤自尊呀。
希望大家不要笑话。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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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01:1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觉得楼主文章太短,用这种形式不太适合,主要是视角的转换太频繁,显的突兀.
而且对于前几段中的"我"明显线索太少,就算看了楼主分析的背景,仍是不明所以.
所以说,某些背景情节的交代是必要的,就我看到的刀疤来说,楼主所说的"中间夹杂了很多繁琐的文字"的部分非常少,仔细读读,每句话都是非常巧妙非常合理的~

刀疤和迷宫与指南针比较,我觉得迷宫与指南针的故事更为巧妙一些,悬念的设置也更高明一些~刀疤的意义在于他开创的这种叙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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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hide7312 的帖子

这和秘鲁作家——巴尔加斯 略萨的《跳房子》一样,

就是电影闪回式写作手法,往往主角正说着过去的一件事,刚开了个头说了一句,
下来接着就是主角过去的现场情景,描写主角当时在做什么事情,来补充刚才上面没有说完的话。

简单来说,就是,主角说话的时候,是在现在——时间是现在进行时,所说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了;
下来描述的事件的补充,则是过去发生的。时间是过去进行时,讲述上面已经发生过了的事件的最初原因和发展经过,是过去正在做,而这个正在做的事情对于现在来说是已经完成了的事。

我的第一段的时间就是现在,和第四段时间一样,都是正在进行时;
只不过在中间加了一段过去完成了的事件,这个事件就是对第一段所讲的补充——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4: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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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02:0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然而写作手法不该为文章服务么?  

PS:到底是反串式叙事手法还是电影闪回式写作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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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 hide7312 的帖子

第一段反串,
第二第三段电影闪回
第四段正常方式叙述

就是电影闪回式写作手法,往往主角正说着过去的一件事,刚开了个头说了一句,
下来接着就是主角过去的现场情景,描写主角当时在做什么事情,来补充刚才上面没有说完的话。
这里的主角都是一个人。

而我给他换了——
现在说话的是主角,
下来闪回的是主角的对立人物

不如一个侦探在推理一个“杀人”的案件,
他刚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电影里马上就会出现凶手杀人的事件过程——

他刚说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主角画面是这个侦探。

但下来表现杀人事件,却是凶手来主演的,在这个过程用文字可以这样写来——

1、侦探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2、凶手说:我先进了屋——然后怎样怎样_——

但是我把“侦探说”和“凶手说”三个字都去掉了,就成了——

1、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2、我先进了屋——然后怎样怎样——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2: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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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小时再回来看,发现楼主的解释.
前面的都猜了出来,只有最后两句.

我的理解:
第一段是断手人也就是小武的自述.
第二三段是小偷自述(就是小武以小偷身份进行自述)行凶经过.
第四段是断手人,也就是小武.所以才有"可能瞧不起我"之类的话.

整个事情是这样的:
小偷和小武本是朋友,许是一起做案后返回,或是其他原因,不详,且不用详.但可是肯定他们关系不错,很铁.
回来的第九天小偷发现小武跟"条子"告密,所以砍了小武的右手,从这点可以看出小武应该也是"小偷",因为被砍的是右手.而"偷"没了右手就没了活路.而且也可以看出小武之所以出卖小偷是有交易的.因为后来小武可以跟LZ聊天而不是在蹲班房.
但是小武却因为出卖朋友而感到内心不安或是受良心谴责所以将这些告诉LZ以求心理上的解脱,所以就有了这篇想得头疼终于想通的文章。。。。。
而LZ只不过是小武以解脱心理包袱的工具而已,很可能是在大街上随便抓住的陌生人,因为LZ开始并不知道小武就是小武

不知道偶理解的对不对。
头一次看没有解释,对最后两行一直不能理解。
看了解释,其实是看了解释中LZ所体现出来的思维与感情猜出的这些。

另外,LZ的解释不但不方便理解,反而有助于让内容更混乱。。。个人看法。

[ 本帖最后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7-1-23 02: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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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成电影很容易理解,行成文字,并且是极短的文字,几乎不能很正确且快速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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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7-1-23 02:09 发表
过了几小时再回来看,发现楼主的解释.
前面的都猜了出来,只有最后两句.

我的理解:
第一段是断手人也就是小武的自述.
第二三段是小偷自述(就是小武以小偷身份进行自述)行凶经过.
第四段是断手人,也就是小武 ...

终于有人理解了——
狂喜中。

比如电影讲述一个侦探在推理一个“杀人”的案件:
侦探刚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电影里马上就会出现凶手杀人的事件过程——

侦探刚说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主角画面是这个侦探。
但下来表现杀人事件,却是凶手来主演的,在这个过程用文字可以这样写来——

一般文学都会这样写道:
1、侦探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2、凶手说:我先进了屋——然后怎样怎样_——

但是我把“侦探说”和“凶手说”三个字都去掉了,就成了——
1、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侦探说的)
2、我先进了屋——然后怎样怎样——(凶手说的)


我在第二楼已经说了——
第一段的主角是“我”,第四段的主角是“他”,但实际都指的是小武;
第二段和第三段是一样的;主角也是“我”,但我隐藏了这个我是谁,但绝对不是小武。

仔细品味还是可以看出来的,不然我怎么分了四段;
要连在一起,估计更每人看懂了。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3: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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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人有先整版看贴最后统一回贴的习惯,在头回看没有解释时基本就是这样理解,只是看了解释理解更深罢了。
不过,给个建议:第二段第一句的“一天”改为“那天中午”;“中午前回来”改为“有事,提前回来”

最后一句:他拉起遮盖住右手的衣袖,说道,“看到我没有右手了吗,我就是那个背叛者,我就是小武。”
改为:“我就是小武!那个背叛者!”说着,他激动的举起了空空的右衣袖。

当然,以上只是小学到大学作文从没及格过的作文白目的个人建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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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2:22 发表



终于有人理解了——
狂喜中。

比如电影讲述一个侦探在推理一个“杀人”的案件:
侦探刚说:我想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电影里马上就会出现凶手杀人的事件过程——

侦探刚说的时候,我们看到的主角 ...

刚刚又看了“闪回”一说,第二三段应该是小偷,可以理解成为电影闪回中的背景解说。对否?

不过,没有说明确实很容易“混”,理解是很容易理解,个人认为关键在最后一段对前三段容易产生误解,或者就是前三段很能看明白,但是看过第四段反而在意识中对前三段的理解使人会产生疑惑从而推翻自己原有的准确判断,进而再返回来看时就真的“混乱”了。我第一遍就是这样“混乱”后又掰着指头才又搞清的那三个“我”。。。没办法,语文从没及格过,理解能力差。

[ 本帖最后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7-1-23 02: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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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7-1-23 02:33 发表
其实本人有先整版看贴最后统一回贴的习惯,在头回看没有解释时基本就是这样理解,只是看了解释理解更深罢了。
不过,给个建议:第二段第一句的“一天”改为“那天中午”;“中午前回来”改为“ ...

为了征文,只好删——
我说过原本就1200多字,你说的,和原先差不多,我原来更详细。


电影闪回中的背景解说——
就是铺以侦探的画外音,而由凶手来演出;
或者是就是凶手的画外音,凶手自己来演出,我就采用了自说自演的方式。

你理解完全正确——
本人就是搞剧本创作合拍电视专题的,刚毕业没几年。

我开始构思的时候,就是玩一把,看有没人能仔细分辨出来——
删掉“谁谁说”,是我故意的,就是看能不能分析出来,一只用我和小武来混乱大家。

到底文中写了几个人,一般不细看,不思索还真看不出来——
但是等你弄明白了,你会觉得更有意思。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3: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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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看起来是我上学时一直没最到好语文老师。嗯
对语文的自信从原氏兄这里得到了加强

睡了,回见。(非恶意版聊,顶兄莫发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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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7-1-23 02:35 发表
刚刚又看了“闪回”一说,第二三段应该是小偷,可以理解成为电影闪回中的背景解说。对否?

不过,没有说明确实很容易“混”,理解是很容易理解,个人认为关键在最后一段对前三段容易产生误解,或 ...

我就是故意用第四段来否定你上面似懂非懂的判断。
目的就是混乱第一遍没有看懂得人。
直到你弄明白,就像解开了一道迷题,或是走出了我设计的文字迷宫。
你就会觉得——
在下这篇小文还是,哈哈——确实巧妙。(自吹一下)

当然——
看不懂的人就认为是垃圾了。
我要是把什么都交代了,故事背景呀,人物是谁呀,所有一般文章的铺垫呀,都写出来,那就没有意思了。

写文章难道非要让读者一看就明白吗?
你就不能思考一下。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03: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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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09: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花那么多的笔墨解释,倒不如把那1200字的拿出来晒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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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承认我比较小白,虽然在看完那篇博大师的“刀疤”之后,发现两篇居然连用词造句都相似的紧,可是那篇某是看懂了,这篇就··

讲故事的小武?故事里面的小武?被砍断手的小武?砍断人家手的小武?贾樟柯家的小武?

文章不一定要人能看懂,但是终究文章写出来是要别人看的,又不是什么无字天书,这里是现代文艺,不是谜版嘛··

其实我倒觉得作者不妨再大胆一些,设置成小武的两个人格在自己背叛自己时崩溃自残的情节,嗯嗯这是我本来准备写的一个创意,不过写来写起写不好,就作罢了。关于这方面的好小说倒是有的,比如九把刀的“冰箱”,不过那里面还掺杂了心理催眠情节,呵呵。

爬走··也就是个小混混自相残杀的故事··何必呢···把那1200多字拿出来晒晒吧···同意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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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伯爵谏议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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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1:4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p
与镜子同白。也支持把那1200字拿出来晒晒。

另外这个主题里的不少议论还是很有价值的。先染个色吧。

这篇小说叙述了两个同名者的故事,并且进行了多次的叙述人称的闪回跳跃,不过由于篇幅限制,小说没有给出任何暗示。倘若是视觉艺术,比如电影电视,人们或者可以根据镜头形象以及镜头语言作出判断。在纯文字的叙述结构里,这样做恐怕需要一些技巧性的暗示,否则会给读者带来很大的阅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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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1:5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楼上还是没弄明白...没有同名的人,压跟就只有一个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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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2:0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气蒸云梦泽 于 2007-1-23 11:51 发表
楼上还是没弄明白...没有同名的人,压跟就只有一个小武

汗!。根据我的理解,是两个小武:
断手的小武(也即告密的小武)A
和砍手的小武(也即小偷小武)B

第一段里,A是“我”,B是“小武”。小武B从山西过来,小武A发现了他的行踪。
第二段里,B是“我”,A是“小武”。小武B从外面回来,发现小武A向警察告密来抓自己。
第三段里,B是“我”,A是“小武”。小武B追杀小武A以复仇,并在被警察抓住前砍掉了小武A的右手。
第四段里,A是“我”,向原氏讲述自己(也即小武A)失去右手的经过。

不是这样么?

[ 本帖最后由 whws 于 2007-1-23 12: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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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2:5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楼主这种文字结构……

我觉得小说不同于电影,电影中对白可以很少(甚至是默片哑剧),因为镜头中的场景变换、人物的动作表情是可以传递很多信息的,而且还可能有声音的渲染,若是换成小说来表达,那么这些由视觉听觉传递的信息的该用多少文字来描述啊?楼主把这些东西一概省却了,难免就会让读者糊涂了。当然还有广播剧这种形式,但也是有不同声音的对话,而且还有画外音的背景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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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刀疤》,也搞清楚了lz的《小武》。
刀疤的故事讲得清楚,是因为在挨刀之前有充足的铺垫拉开距离,且以“我”作叙述的第一段与后面以对方为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可以自然衔接,听故事的人能先无障碍地接受这个故事,然后再对故事中的人物进行重新对号。(这也是讲故事人这样讲故事的目的)

《小武》的第一段出了问题:
我被人斩断右手时【小武】,小偷小武刚从山西过来九天。【B】
对他我不想评论,我只诉说我失去右手的原因。【小武】

然后下面又是【B】的第一人称。
全文的第一人称使用过程是【我】-【对方】-【我】-【对方】-【我】
对比《刀疤》,则是【我】-【对方】-【我】

《小武》第一段的第一人称交叉太频繁,没有作合适的间断,这就造成了阅读的障碍。

并不完全是精简的问题,而是精简过程中反而使叙述更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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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4:1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1-23 13:49 发表
看了《刀疤》,也搞清楚了lz的《小武》。
刀疤的故事讲得清楚,是因为在挨刀之前有充足的铺垫拉开距离,且以“我”作叙述的第一段与后面以对方为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可以自然衔接,听故事的人能先无障碍地接受这 ...



有这么复杂么?按照作者的解释,第一段内部似乎并没有人称转换啊。

只问作者一句话:小偷小武与被断手的小武是不是一个人?

[ 本帖最后由 whws 于 2007-1-23 15: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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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4:1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此文应该转去射虎···

对照刀疤来看的话,是小武背叛了小偷,被砍了右手吧。而他在叙述过程中,把自己代入了小偷的角色,最后又坦白了其实他是告密者和被砍者小武,越发混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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