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点颇有可取之处,谈谈第四点的不同看法
四、东道主问题。
1、取消东道主必然是种子队的规定。
2、增加东道主比赛客队的门票数量(至少三分之一)。
3、小组比赛如果东道主与其他球队积分相等,东道主自然排在后边。(96年欧洲杯的赛制)
4、罚点球决胜负时,在场球迷必须禁声。
5、转播信号不能由东道主一国的媒体全部担当。
第一个,取消种子队资格,以现在的抽签制度,想抽到谁还不是轻而易举。
第二个,比赛在你的国家城市举办,你却没票看,你会怎么想?
第三个,这本身就不是一个“公平”,现在虽说并不“公平”,但至少在制度上是“公平”的,凭什么某支球队在还没比赛就要低人家一头?
第四个,你控制得了一个人的嘴,你能控制得了几万人?出声了又怎么样?关起来?还是喷辣椒水?
第五个很让人费解,转播信号与媒体有很大关系么?你看到了,在球场上和球场外,都有无数的摄像头,这些都不是东道主提供的吧?如果你说得是国际信号的话,那国际信号不唯一,还叫国际信号么?而且,这也是所有体育赛事的惯例吧。
说到底,如果东道主在第一轮就被淘汰,还会有多少当地观众?还会有多少当地广告赞助收视?丧失寄托与热情之后,赛事举办的各方面都会打折扣。赚不到钱,谁还来办世界杯?赚不到钱,FIFA疯了么。
[ 本帖最后由 幽人独往来 于 2006-7-5 21: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