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又一个法律盲区, 个人无权设立遗嘱分配抚恤金之类的东西.
性别:未知-离线 金银妖瞳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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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16:54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抚恤金的设立目的就是为了安抚因亲人死亡而伤痛的直系亲属,因此,当然不属于死者的个人财产.但是,在未分配前也不属于死者直系亲属的财产,因为抚恤金的支付单位是国家,且并非人人都可以享受抚恤金,因此,从物权的观点来看,分配前抚恤金是属于国家的,分配后抚恤金属于参与分配的人员.在国家支付后而未分配前,参与分配人员是共同拥有抚恤金,而抚恤金又是可分物,因此,平均分配没有问题呀.
因此,个人无法用遗嘱分配抚恤金不属于法律盲区!

[ 本帖最后由 金银妖瞳sky 于 2006-12-12 17: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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