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北宮玉 于 2007-3-24 10:35 发表
顯然你并不瞭解罪刑法定原則。
該原則最基本的意思就是禁止類推適用。
你所的司法解釋不會是亂說的吧,能否找出來看看?
显然你并不熟悉司法实务,你可以去询问资深的律师或者法官,再者你可以去任何一个有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查阅历年的司法解释(是一种黄色封面的,薄薄的小册子),我刚才已经去查过了,没有权限直接搜索,那么多司法解释我也懒得仔细找了!
按照你的意思,死认罪行法定的话,那么就算当事人主观存在明显的恶意,而产生了危害的后果,这样的人却得不到惩罚,那么违背了所有法律所涵盖的,制定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而且正是因为这样的情况存在,才出现了类推适用!中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但并不意味着法官没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