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曾经往事难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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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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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6 18:0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看完了这篇短文,很舒心,在楼主你的文章里,我看到了阳光。楼主的人生,也充满了阳光。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也许当不再在意,又能得到意想不到收获。

当心已完全死后,却又看到了重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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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7:3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6 smallpal 的帖子

应该还没有孩子的。

因为文中几乎没有提到新娘子,不知这个新娘子是怎么一个人,相识一个月定婚,三个月结婚,一个年又同意离婚,她是什么心思,我们旁人实在搞不懂。

至于楼主嘛,很简单,他把结婚看到了一个任务,没有爱情的婚姻,那在围城里的两个人就是死人,先结婚后恋爱也不是不可以,可又有几个可以做到的。楼主结婚时对婚烟已没有爱情,结婚了事,或者找一个伴,或者对父母有交待,但这样的结婚,最终结果,多数都是分手。

冲动结婚的苦果不是人人都吃得下的,现在还好一点,不合适,离了,对大家都还好,万一有孩子了,孩子以后长大了,又发现不合适,那时要离婚,受伤的却不是自己了。到那时候,就算没有爱情,因为这血之羁绊,慢慢的就是继续在这死婚姻中生活下去。

多言了

楼上现在离婚了,很好,找到了初恋女友,也很好。新的人生正在等待着你,该怎么做,自己把握。

26岁,说小也不小了,婚姻不是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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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7 18:2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真有孩子的话,刚出生,就要过单亲家庭的人生,这个孩子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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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31 22:1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把楼主你前边两篇都看完了,看完后,我只想收回我之前的话。然后,我要说,楼上,你太操蛋了。

第一个女朋友,你说她玩得太疯,如果结婚,她可能顾不了家。然后你就找了一个只认识没多久,跟本就不了解她真正性格、她们家背景的情况下,你就定婚了。不先说这个定婚之快,冒然结婚也不是明智之举。你以为你经历了什么?你以为你是被别人抛弃了,生无可恋,随随便便找一个人过日子就可以了?你不是,你有好的条件,好的家庭,好的父亲,好的工作,拥有这么多的你,最后竟然选择了一条伤害到你父母的路,现在,你还伤害了你的孩子。

你完了,楼主,你的世界再无阳光,如果你抢不回你的女儿,你将一辈子活在自责之中。可以想像得到,将孩子交给那种背景的家庭去抚养,会养出什么样的人来。

讨老婆,孝字当先。孝的不光是她自己的父母,还有你的父母。

学聪明点,年轻人

[ 本帖最后由 无事公 于 2009-10-31 22: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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