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其实换谁管登文鼓都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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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17: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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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2-2 15:50 发表
违规什么的,真的有的已经算“难以判断”了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19543-1-1.html
虽然那时开坛时候的规矩,上一代人的事了

只要当事人认为属于侮辱,就应该算数。需要考虑的只是处理的力度。这种事情就应该规范化,甚至制度化,而不是期待所有人自觉遵守上位者颁布的法令。像司马光与公主的斗争,包括杀猪的,应该提供一个类似中医,武术这样的专属平台供他们自由搏击。

个人建议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4-2-2 17: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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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17:2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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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2-2 17:24 发表
可万一当事者是贼喊捉贼,无故乱叫怎么办

力度在那帖里也有写啊

楼上已编辑回复。贼喊抓贼是肯定,要在民主化上动脑筋,而不是谴责版主不作为,打官腔。天天管这种事情累死自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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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17:3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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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2-2 17:28 发表
民主化怎么说?

自由搏击什么的自己上QQ聊去算了,不用咱们提供平台

我要不想管肯定不管,我想管才管的

可以参考西方决斗的规则

这个就是不能在QQ上聊,就是要公开,公正,矛盾才能够得到解决。说真的,喊打喊杀的矛盾不可能指望当事人不骂人不爆粗口

但你能管多久?好心未必能成好事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4-2-2 17: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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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17:5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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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2-2 17:45 发表
本身论坛的来回回帖就是这个决斗规则,可偏偏有人说不舒服了就骂,所谓公开公正也只能加个谁骂人删谁帖子的人罢了,辩论中要是有人骂人也只能停赛而已,而且要是提供这种氛围只会让管理层更累

管论坛的人能管得只是论坛,真正要想解决问题你得有权利把双方聚在一起,而且有权力要求他们不和好不能走才行,论坛上顶多是封了双方的IP让他们永远闭嘴

没事不用考虑我

决斗的两个基本要素没有:第一、双方信服的公证人;第二、双方认可的对决规则。这些没有必要要求其他坛友也遵守,当事人也没有必要随时遵守。

发配沧州这种做法在目前看来有漏洞,对付不了马甲战术。为什么封主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因为这会导致当事人“肉痛”。决斗的目的就是要让双方当事人感到“痛”,从而达到弱化矛盾的效果。当然,有些矛盾决斗一次并不见得能解决问题。之所以把公主与司马光拧出来举例,是因为他们两人都能击中对方的痛脚,迫使对手不得不改变方式继续战斗。

QUOTE:
这点我还真不能同意,毕竟,有的人过于敏感,大多数人能接受的,他们接受不了就要投诉,难道要大家迁就这些人吗?其实我倒是觉得,再有这种情况投诉之前可以进行限时投票,由大部分坛友投票决定是否应该进行处罚,而处罚力度则最终由鼓区节度使决定。如果大部分坛友认为不需要处罚,则没必要惊动节度使。这样,也算是民主化吧。

这个方法是可以尝试的,如果在下是版主的话。有一点需要商酌的是,轩辕的人气。因为即使在这里,也发生过多次马甲拉票的事件,作为目击者我真没觉得当事人能图个什么。不如参考西方陪审团制度,随机拉几个资深版友投票好了,这样应该更好操作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4-2-2 18: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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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2 18: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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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2-2 17:59 发表
那么也需要管理方私下联系双方,问出一个能解决问题的方式,而且双方都同意,这个可能讲理的人会答应,在有大矛盾发生时可首先采用;但毕竟是有少数人不服从管理,这些人,又怎么办,封IP?

公证人也只能是坛 ...

你真的相信这些挑事的人服管么?

公证人就是担保人,哪需要事事都靠版主,版主需要做的只是提供平台。公主与杀猪的都认可的人很难找吗?武二郎就是。只要他私下同意就可以了。公证人的主要作用是约束双方遵守同等的对决规则(真正斗红眼的人是很难讲风度的),否则就跟墨西哥一样,只有私斗而已。

[ 本帖最后由 乌鹊南飞3 于 2014-2-2 18: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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