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陶心 于 2009-9-4 14:24 发表
。。。那么,我们认为如果“本”实在碰不到,那么试着碰碰“标”,能纠一点是一点,并无不妥。
很赞同这个思路。个人认为,追究所谓的“本”、事事归咎于所谓体制问题、或者什么思想文化根源,反倒不如从切实的一件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上纠起。
既然跑题了,索性接着跑。
不管是患不均,还是恨不公,观点和实际的行为能否做到一致呢?当一个人从弱势变成强势、从“仇权仇富者”变成权贵时,还能否记得自己当初的想法呢?或者当初的观点,到底是恨“不均”、“不公”,还是“一恨腐败无路,二恨卖国无门”?我的观点可能比较极端,社会的公平与道德、公正与秩序,最终是落实在每一个人的身上的,如果自己做不到,怎么能指望社会做得到?
[ 本帖最后由 飒露紫 于 2009-9-10 10: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