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横刀一刎 于 2008-11-4 21:26 发表
你要是CBA16家俱乐部领导,你肯定也希望NBL第二第三能晋级,弱者晋级,对另外的CBA俱乐部有百利而无一害!
这还需要我浪费口水吗?
如果规则就是不合理的,那就没必要遵循!
好比在商务合同中,如果合同 ...
说CBA16家俱乐部都希望弱者晋级,我不太同意. NBL第一和第二第三对大多数CBA球队应该区别不大吧,特别是对强队够不成什么威胁的. 还有,为什么前两年都是NBL第一名投票通过进入CBA呢? 难道他们不怕其他NBL冠军,只怕凤铝吗?
至于说规则不合理,只是你我这么认为, 从法律上来说并无不妥之处. 这和商务合同中明显不合理的条款还是有区别的.
这位兄弟请稍安毋躁, 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 事实上,如果CBA是升降级制而不是准入制的话,凤铝进入CBA就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