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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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8 16:0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将近100年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句话饱受争议。说“记错了”的大有人在,说“断错了”的大有人在,说“解错了”的大有人在。

其实,这句话既没有记错也没有断错亦没有解错,就是那么个意思。

“知之”就是对真理的把握,“由之”就是对利益的把握。

民众可以而且应该把握自己的利益,而政治是利益的集中体现,所以应当由民众作出自己的政治决策。此谓“民可使由之”。

真理往往只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越是深奥的真理,越是不可能让多数的人去把握它。“人要吃饭”这样的道理固然被所有人所把握,但那是本能不是真理。

“承认真理”不等于“掌握真理”。“日心说”绝大部分人都承认,但若要解释为什么,未必有1%的人能正确解释。

越是直接涉及到利益的道理,人们接受起来也就越顺利。概率理论是博彩的基础,所以很少彩民不愿接受概率理论。

但如果一个道理和利益的关联不那么直接,即使哪怕只绕一个弯,让大部分人去接受它就难比登天。孔夫子当年为了避免中土沦入秦朝那样的地步,周游列国,结果认可他的道理的人寥寥无几;虽然历史证明孔夫子的见解主张是“对”的,然历史的规律终无法抗拒。为什么?就为“不可使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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