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求给我的帖子“《红楼梦》后40回是曹雪芹所作”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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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0 15: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请求给我的帖子“《红楼梦》后40回是曹雪芹所作”解锁

我发的帖子“《红楼梦》后40回是曹雪芹所作”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19844-1-1.html
被版主“孤狼在途”锁了,他声称准备把我的帖子与别人的帖子合并。我不认同他锁贴的理由(详细见下),并和“孤狼在途”交涉,请求解除锁定,但他拒绝解锁。

我唯一的目的是希望能解锁我的这个帖子。我的理由如下:

我看了“古典小说”版的《本版管理制度》,其中的“5、重复主题会和之前的同类主题合并”,应该是“孤狼在途”执行和坚持锁贴的依据。

但关键是,执行这一条的把握尺度是什么?什么是“重复主题”?什么是“同类主题”?“会和。。。。。合并”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认为,但凡在这类有伸缩范围的规定的情况下,都应该按照“一致性”原则来统一具体的执行标准,也就是说,不能对某些帖子过于宽松而对另外一些帖子过于严格。

“孤狼在途”提出把我的帖子《《红楼梦》后40回是曹雪芹所作》并入同一会员所写的《狐仙讲红》和《十问《石头记》后稿》之一,问题是,如果“孤狼在途”认为我的帖子和后两个帖子属于“重复主题”和“同类主题”,那么按此标准后两个帖子彼此之间显然也是“重复主题”和“同类主题”关系,为什么它们彼此没有合并??况且,那2个贴子都是从05年4月之后就再没有人回复的帖子。

还有进一步的例子,就是“孤狼在途”本人的帖子,打开“孤狼在途”自己的精华贴列表一看就知道了。
(“孤狼在途”的精华贴列表链接:
http://www.xycq.net/forum/digest.php?authorid=39366
)其中,三个帖子的题目都是“孤狼拾遗话水浒”,还有另外一篇也是关于《水浒》的,为什么这4篇就可以各开一贴,而我的帖子就非要和别人的合并不可?

答案只能有一种,“孤狼在途”版主没有采用统一的标准。

我认为,既然论坛的目的是鼓励会员发表,就不应把标准掌握得太苛刻。所以,我对上述别人的帖子不合并没有意见。我只是对在这样原本宽松的背景下却对我的帖子采取如此苛刻的标准感到不满。望管理层给予评判。

最后还有澄清一点,我的帖子不是该版主所谓的“转贴”,我在帖子前半部分作为论据引用了很多资料,但其后我写了自己的文字部分。我自己写的文字部分,在篇幅上和本版的某些精华贴/推荐贴相当,在内容上不是简单的转贴评语。

我请求为我的帖子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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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1 21:0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坦率地说,实在不是很理解“5、重复主题会和之前的同类主题合并”这条规定的合理性,如果真的这样搞,是不是10年、20年的时间范围内发的帖子都要按“重复主题”、“同类主题”合并到一起?

[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06-12-11 2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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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18:3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我不认同“孤狼在途”版主所提出的锁贴理由。

红学不仅应该是学术的,更应该是科学的。科学无权威,科学无定论。不容许置疑的学术不是科学的学术,而是神学的学术。

“孤狼在途”以我提出的观点不符合“大家”、“定论”的见解为由进行锁贴(实际效果就是阻止网友们开展讨论),这不仅不是科学的学术讨论的态度,而且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言论权利了。



本版的规定我看到了如下几条:

“3.网友对版主有不满的,由版主出面回答,如果网友明确表示对版主的解答不能满意,将由管理层进行讨论后由巡按以上给出回答,并明确说明这是最终决定。”

另外一个规定里的条款是:

“2、对于版友关于版主管理不妥的投诉原则上由本版版主斡旋,由巡按进行补充说明,由枢密使进行最后处理;”

这2个规定不完全相同,我不知道应该具体适用那个。我的投诉请求是解锁,但我的实际投诉对象是“孤狼在途”版主。由被投诉者来决定投诉的处理显然是不合情理的。所以,我认为应该由其他管理层人士来对我的投诉做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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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2 19:0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但是提出一个新观点是要有点学术精神的,首先得有自己的观点,其次得有详实的材料论证自己的观点,简单的罗列并无实际意义。 “目前的主流学者观点应该是:后40回是曹雪芹本人所作,高、程等的工作是补缀。”------这句话是你文中的观点,但是目前的学术界共识恰恰与你所引用的观点相反,后40回是续作,几成定论矣!”

这句话我怎么看怎么别扭。

“得有详实的材料论证自己的观点,简单的罗列并无实际意义”,“详实的材料”肯定是要“罗列”,而且“罗列”就是“罗列”,无所谓“简单的罗列”。

请“孤狼在途”版主告诉我:什么是“复杂的罗列”??

材料就是材料,引用时是不能对材料作加工的。材料既然要“详实”,那么即使是摘录也肯定是要占篇幅的,这时你又说啦“其中引用他人观点的段落所占字节数为4075,达到80%的比例”。左右的道理你全占,别人怎么着都不是。

我在文中提出的自己的观点不仅限于 “目前的主流学者观点应该是:后40回是曹雪芹本人所作,高、程等的工作是补缀”,我还提出了文字狱的因素问题,这个我倒真没找到什么资料,因为这个因素前人也提得不多。

而且我还对“鼓担购书”提出了自己的推测。推测、假设也是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一时不能证明的推测、假设,说出来大家一起讨论、评价,就可能有新的想法甚至成果,这是科学界最普遍的交流方式,为什么到了“孤狼在途”版主就非要以“宁缺勿滥”的理由封杀?

即使是我引证的材料,也未必全无介绍的价值。比如,那个计算机数学统计的研究,有多少人以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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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19 23:1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说一下我的感想

1)管理层方面对我的投诉的处理是慎重而公正的,古典的3个版主都对我的意见表示了善意,我认为这体现了轩辕的气度,并表示感激
2)古典区版主的意见中,和我的意见不一致的部分,也有其合理的因素,比如,我的帖子里我自己的文字部分确实很粗糙,观点也单薄;我这些天看了一些相关的旧帖子,发现其中的一些材料和见解都体现了很高的水准
3)因此,我本人也不想再原样发我的那个帖子了。我准备突出一些新的重点(主要是证据、论据等的综合分析判断)。因为我也是业余选手,难免时间拖得比较长
4)轩辕是非常不错的论坛,一直维持了不错的讨论气氛,这是非常难得的。我个人感觉,这次投诉过程是有助于维护这种讨论气氛的,这主要是从管理层到会员在此方面都有高度的认同,并做了相应的努力。
5)我对处理结果(如廖化将军版主所表达的)是满意的,并认为这个事情应该结束了。

[ 本帖最后由 ptcn 于 2006-12-19 23: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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