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ukerwl于2005-11-05, 23:25:25发表
原帖由xp19870714于2005-11-05, 23:24:22发表
我说两句。
擅杀不等于不按照程序杀人!法正作为一名太守,完全可以按照程序杀死自己想杀死的人。
在封建社会里没有完全的法律,就好像皇帝走在马路上,看到一个人不爽,过去砍了他,没错,皇帝可能违反了法律,但你能说他违法吗?因为法律是她或者她的祖先创立的,他拥有最终解释权!而在汉朝末期,太守在自己领地里相当于皇帝!
不敢说他违法不等于他没违法
不是不敢说,是不能说。不要把现代法学套用到封建社会,在封建社会里,皇帝就是法,尽管有可能有明文写出法律,但皇帝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改变法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