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你们怎么看待 丁克 现象, 算婚姻范畴,不算感情范畴,不知道发这对不对
性别:未知-离线 徒手拆高达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奋威校尉
功绩 1
帖子 134
编号 500775
注册 2014-4-27


发表于 2014-4-30 18:51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丁克,如果不自我了断,老了一定会后悔。

丁克的核心思想:享乐主义。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徒手拆高达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奋威校尉
功绩 1
帖子 134
编号 500775
注册 2014-4-27


发表于 2014-4-30 19:00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就象 猫盯着鱼看的时候,问,猫现在想不想吃鱼。这完全没办法讲得清楚。
但是,猫天性爱吃鱼,这一个命题一旦成立,猫想不想吃鱼,这个问题就有得回答了:“总有想的时候”,这样的回答一定不会错。

丁克的核心思想享乐,而且是“目光短浅的享乐主义”,“天伦”之乐也是人本质乐趣之一,在年青时有精力,活力,所谓的自由、性爱之乐可以胜过“天伦”,但老了,只要不挂,精力和活力会离你而去,而天伦之乐不得,多少会有点后悔。

但是,后悔不等于怨怼。所以“后悔”不见得就是“理念”不坚定,而更是“享乐”主义的一种沿续,结果发现因为准备不足,所以享受不到,而有点点后悔无伤“情怀”。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徒手拆高达

Rank: 2Rank: 2
组别 百姓
级别 奋威校尉
功绩 1
帖子 134
编号 500775
注册 2014-4-27


发表于 2014-4-30 22:07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道德总是能发言的:
1、比如自杀是不道德的,甚至在一些国家是违法的。
2、虐待小动物是不道德的,甚至在一些国家是违法的。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类似这样的不道德的行为连说都不让说了么?
法无禁止则可为?那么另一些人去阻止别人的法无禁止的行为干嘛?
难道某些人的道德就更道德一些?自由也就自由一些?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9-1 11:06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613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