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慕容十二郎 于 2013-9-16 18:41 发表
基本情况都不一样,有啥好比较的
同时期欧洲人口不足,土地开没充分开发,加上分封制和农奴制,哪有啥土地兼并的问题,城市公社不过是王室用来削弱诸侯力量的工具而已
一旦王权加强,所谓自由民组织公社抗税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日本情况简直是一样,战国时期割据一方的国人众在幕府时代也就悄然落幕
欧洲在古罗马时代就出现人口过剩的问题了,而且欧洲的小麦亩产比中国低得多。欧洲贵族的土地完全由长子继承,不能转卖,一些家族连贵重财物比如宝石之类都不允许交易,甚至出现过守着几百万金币的宝石吃不起饭的贵族后裔。这对“土地兼并”的影响恐怕更加深远。因为这种传统瓦解之后,比如美国南北战争前夕,南方种植园土地兼并也非常激烈;那会儿,中西部的处女地还多的是。
我想说的是如“汉萨同盟”之类的城市联盟,不含只种田后来被圈地那些所谓“自治村庄”;个人认为那类人与《桃花源记》中的隐居族相仿,这些人我也同意皇权一加强,生存空间就被榨干了。日本的大阪商人之类在德川幕府后期也是足以左右朝政的政治力量,以至于最后形成了财阀。但中国的富商从陶朱、猗顿到沈万三,就没有发财后在政治上直得起腰的,后来的一众红顶商人也是如此,基本上都是身死名灭,政治影响趋近于无。
关于汉萨同盟,维基是这样讲的:
漢薩同盟出現之前,德意志地區曾經存在過兩個自由市同盟——萊茵同盟和士瓦本同盟。萊茵河流域的城市和士瓦本地區的城市通過結盟的方式來防衛地方貴族對商隊的掠奪和強盜的搶劫。很快這種城市聯盟發展為一種互利手段,成員城市間相互放棄徵收水路和陸路的通行稅,並通過協調的方式解決彼此爭端。這種城市同盟是德意志地區市民階級在政治和經濟上覺醒並發揮影響的表現之一。然而萊茵同盟和士瓦本同盟到14世紀時都先後解散了。
漢薩同盟的起源可以追溯至12世紀。科隆、呂貝克、漢堡和不萊梅由於地理位置的便利,這四座城市先後繼承了諾曼征服以前丹麥、挪威、冰島與盎格魯-撒克遜諸國和愛爾蘭之間的貿易關係。科隆商人在英格蘭取得了貿易特權和建立僑居地的特權,而且曾慷慨地為獅心王理查支付贖金,以此獲得了在英格蘭的免稅特許狀。此後繼位的英格蘭國王相繼給予呂貝克和漢堡的商人以相似的特權,這幾個城市的商人在英格蘭形成了早期的商業聯盟。
西晋的石崇发家致富,就是靠打劫商队。江南王谢家族也救济过司马王室,取得政治权力。类似的压迫与机遇都出现过,为什么中国历史上却没出现过一次城市同盟?
财产多少和政治地位高低有必然联系吗?
春秋时期开发的土地总量才多少?人口又是多少?
欧洲的耕地面积是多少?
所以完全不知道所比何来!
按欧美的税制传统,财产越多课税越多。事实上,三国时期中国也是这样搞的:“初,太祖为司空时,以己率下,每岁发调,使本县平赀。于时谯令平洪赀财与公家等,太祖曰:‘我家赀那得如子廉耶。”后世所谓“户调”,制度上大体都是这样的
中国与欧洲比总量的意义不过寥寥,因为欧洲根本不能作为一个政治整体,我不打算作整体比较。而中国古代,所谓“中央集权”,也只在体现在压迫全体百姓时。从汉朝到清朝基本上没有一届中央政府完成了实实在在的基层人头税,田税,征役的调配。从汉朝开始就是“国家之法宽于三代,豪强之法暴于亡秦”,难道西汉武帝之前土地也不够用?江南粮仓还没开垦呢。至于宋朝所谓晋陕地区“地寒霜早,土地碱化,不利五谷”,更是扯谈,同期欧洲人不种田、不缴十一税了?为什么春秋时期的休耕制度被土豪们取消了?
土地局部兼并(比如一县),在正常经济发展中一定是经常发生的,而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兼并基本上不可能。而且,中国古代很多大地主世家的土地经营状况是比较糟糕的,这个不要说别的,看《红楼梦》贾珍收田贡都知道,庄客的主要精力都不是在种庄稼。富二、三代就更不用说了,李约的《观祈雨》描写地非常生动:“桑条无叶土生烟,箫管迎龙水庙前。朱门几处看歌舞,犹恐春阴咽管弦”。难道这些朱门大户都不种田,都买商品粮?
中国一直到建国,都还有“上山下乡”各种围湖造田式的垦荒,明清两朝之前就更不用说了。我想讨论仅仅是局部切入,事实上,中国的中央政府根本管不了局部地区。而局部地区的所谓土豪们,所负担的该地区社会责任,相比欧美日本,少得多。
中国与欧美在基层社会责任的承担上,存在非常明显的差距。我想问,郡县一级的差距到底在哪里?
[ 本帖最后由 Lance_Sarot 于 2013-9-16 22: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