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真正爱一个女人,就非得包容一个女人的过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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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11:0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真正想让人宽容,就要和以前彻底断绝。否则不行。

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洗心革面才能做新人。

不过,我更赞赏男子的守身如玉。
这种男子,有做大丈夫的潜质。
而以前不干净的女子,配不上这种男子。因为她们以前“不干净”。她只能告诉他真相,等他的选择。要是她欺骗了他,是要遭报应的。
但是,这男子一旦接受她,则必须把她看作一个好女人。从此,你们就一切平等。这女子从此也配得上他。只要她不再把以前的事情带入现在,你就必须爱惜她,尊重她,维护她。因为她在你接受她的同时,对你来说,她已经成为“干净”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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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12: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美人赠我金错刀 于 2008-7-7 11:36 发表
不过,我更赞赏女子的守身如玉。
这种女子,有比超大丈夫的潜质。
而以前不干净的男子,配不上这种女子。因为他们以前“不干净”。他只能告诉她真相,等她的选择。要是他欺骗了她,是要遭报应的。
但是,这女 ...

我不是歧视妇女,而是站在干净的男子这边,歧视不干净的女子。
凭啥她们不干净,还不让干净的歧视?
天下还有没有道理?

如果这女子干净,那她完全可以歧视所有不干净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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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15:1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8-7-7 14:14 发表
因此,本人的主张,无论过往是干净与否,均不能毫无保留的合盘托出,如果你想有一个稳定而又温馨的家的话。

对啊。所以说,干净男人找媳妇要擦亮眼。

我觉得,干净男人想娶一个干净女人,是合法的、是值得鼓励的行为,不应该算歧视妇女。
当然,干净女人想嫁一个干净男人,同样是合法的,值得鼓励的行为,不应该算歧视男性。

要做到这一点:一个是要修身,要自己干净;一个是要谨慎,别使自己面临那种对不干净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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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15:3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美人赠我金错刀 于 2008-7-7 15:06 发表

即使要歧视的话恐怕也应该把所谓“不干净”的男女一起来歧视吧,女人“不干净”,那也是“不干净”的男人造成的,干嘛要专指女人?

再说,什么是“不干净”?婚前性行为么?有过婚前性行为的就是“不干净”?还是有过婚前性行为而又隐瞒不报的才是“不干净”?这婚前性行为造成的“不干净”有尺度数量性质的区别限制么?“不干净”又是否根据隐瞒内容的多少而有“轻微不干净”、“不干净”、“很不干净”的区别?

按照你的观点,只要某处男“接受”了某非处女,那这非处女也就立马恢复处女身份了,而这一切都依赖于该处男的选择。这不是矛盾么?既然都选择了接受,那干嘛还要歧视?或者你的潜观点就是处女只能供给处男,非处只能供选择非处?那么就是说若某非处男得到一处女就是天大的划算,那个处女就是吃了天大的亏咯?

以下是我自己的观点。
1、没错。不干净的男女都值得歧视,但这种歧视只是干净的男女才配获得的。
2、婚前性行为不全是不干净,但是性行为的发生,必须考虑到两个要点:一是爱情、二是责任。只要违背这两个要点中的一个,我认为就是不干净的行为。
3、因此,如果某人像1楼说的那样:未婚性关系+怀孕+流产,而最终其丈夫居然不是事件的另一方,那样,她当然完全违背了责任一项。特别是作为成人,在无法抚育孩子的情况下怀孕,简直可以算是杀人犯(这句话重了一点,但是却是我心中所想)。
4、在接受后并非恢复处女身份,而是这个男子把自己的命运和该女子相连。这女子在今后漫长时间里还需要为此付出代价,比如社会的评价,以前那种关系的干扰等等......但是,这个男子必须帮助她,和她共同承担这种困扰,不离不弃,而且绝无怨言,也无对该女子的施恩之心。
5、我的潜观点是:
处女和处男结婚,是公平的。
非处女和非处男结婚,也是公平的(架设其荒唐的程度相同)。
非处女和处男结婚,其实是害人。但是,如果处男认可,就立即成为公平的。因为夫妻的关系是同体的关系,这时,一人的荣辱变成两人的荣辱。
非处男和处女结婚,其实也是害人。但是,如果处女认可,就立即成为公平的。同样因为夫妻的关系是同体的关系,这时,一人的荣辱变成两人的荣辱。
6、我还有一个潜观点,不怕得罪人,我就说了啊。这个观点,我曾对一些小妹妹们说过。
如果有男人坚持认为未婚的非处女不算啥大事的话,那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想成为“制造”这些未婚非处女的人。

[ 本帖最后由 tiger1970 于 2008-7-7 15: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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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7 15: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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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菜刀 于 2008-7-7 15:45 发表
到目前为止,我看到跟贴引申出了两个与主贴关系不大的话题,一个是处女非处女的价值问题,一个是是否要无保留地告诉对方所有事实的问题
老实说,这两个话题都很古老了,而且在轩辕频繁发作,类似于月经。所以我就不参与关于这两个话题的讨论了

呵呵,人家追问太急,“不得不发耳”。其实我也懒得说。

QUOTE:
原帖由 菜刀 于 2008-7-7 15:45 发表
只谈谈主贴。糊糊的观点比较理想化,周大的更现实一些:没有能跟现在和将来完全割裂的过去。所以,有些事情可以漠视,有些事情要警惕。不过我仔细想了想,对于我来说,值得警惕的事情,大多数倒是跟对方以前的肉体经历没太大关系,当然只要不是过于淫乱就好了。比如,我以前一个女友曾坦诚,她曾被一男强吻,但自己那时身体也很寂寞,于是没有反抗,不过最终没有上床。另一个女友告诉我,她曾和两个男人一起去电影院,她坐在中间,两个男人在两边亲她的脸颊。这两件事情我听了后都觉得没什么大不了,还准备用来当作写作素材

我警惕的是一些性格方面的事。比如我一个女友有厌世情绪,曾说想到自杀,也做过举动,但是没有成功。这就让我很担心,虽然她后来表现很正常,但我始终不能忘怀

我不仅担心这个想自杀的女孩,而且也不太喜欢您说的另两位姑娘----除非她们能有其他让我喜欢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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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08: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只有未觉察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如果时刻感觉生活在爱情中,那可就真危险啦。

一点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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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8 10: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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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摇光 于 2008-7-8 10:10 发表
还有老虎兄,恕偶直言,你的逻辑极其混乱,按你的说法,相爱的人在一起生活,如果感觉不到相爱那才叫相爱,这种说法已经完全在扯歪理了. ...

哎呀,又说我啦......
好吧好吧算我扯,谁爱谁知道......
反正我不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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