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阿鲁卡德于2005-10-02, 10:38:46发表
连我的意思都没有看懂就敢发表评论,你还真是太嫩。
让赛这个东西要辩证的看待。让赛当然不好,违反体育精神;但是它又客观存在,不论中国外国都存在,因为存在着国家利益牵扯,更重要的是:它并不违反规则。你否认它,鄙视它,都毫无意义,有意义的是什么呢?那就是让赛有没有必要,让赛的目的(国家利益)达到没有。
我为什么鄙视小山智利?
1.她接受了陈静的让球(陈静当时实力已在她之上)无异议。
2.她不愿意让球给管建华(她面对梁英子无优势-她不久前输给梁,管却有)却不明言,打了管建华一个措手不及(硬碰硬她未必能赢管建华)。直接导致另一场半决赛戴丽丽在优势局面下落败于梁英子(她看见管建华这边形势混乱而惊慌失措),但她成功完成了任务苦战五局,消耗了对手的体力(梁英子因患肝炎休息了一段时间,病愈后,常常感到体力欠佳,她打球不怕攻球手,善于速战速决,而怕软磨,怕打持久战)。
3.为何要小山智利让球?故事背景:第十届亚运会上,女子团体决赛,中国队1:3负于韩国队,失去了多年的团体桂冠,国内外舆论一片哗然,一个优秀的运动员(小山智利)在两盘单打中全丢两分,这在中国女运动员中是极罕见的。小山智利打球顺手时,可以大比分赢对手,但在比分咬得很紧时,她往往比较紧张,简而言之,心理不过关。
4.之后她去日本,没什么好说的,胜中国队也没什么好说的,但她不该有着报复心理,或者说她不该把自己报复的嘴脸表露的如此明显(那几声“吆西”),也不该恶意辱骂对手(对阵时辱骂乔红“小赤佬”)。
至于叶钊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96年奥运会她的问题就表露的很明显了。心理不过关,形势不利就输的稀里哗啦,觉得输了无所谓(反正我还年轻,还有机会),不够坚韧,相比龚智超,她实在是差的太远。让球有没有必要?目的达到没有?有必要,目的也达到了,有什么好指责的?
小球比赛,由于打法多种多样,有球路相克的问题,常常会出现甲胜乙,乙胜丙,丙又能胜甲的情况,还有一个出奇制胜的问题。为了夺取冠军,中国队常常派出最有把握取胜的选手上阵。在团体比赛中如此,在单项比赛中也是如此。让球的确有失公允,是违背奥林匹克“公平竞争”原则的。但是为了国家利益,为了使中国队最终取得某项冠军,在用人上做一些必要的调整,无可指责。没错,让球是牺牲了让球者的利益,但当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存在矛盾的时候,即使想不开,不理解也得以国家的利益为重,暂时牺牲自己个人的利益。
不明白这个道理,或者说鄙视让赛,只能说明你太年轻,太简单,太天真以及太个人主义罢了。
不知道阿鲁君看了全运会比赛之后,还会认为体育界有所谓的“国家利益”吗,对内的比赛都能如此弄虚作假,打着锻炼队伍的旗号争取“地方利益”,于国有何好处?个人利益永远与国家利益相比,无法与地方利益相比,但国家利益的意义在于什么,就在于金牌榜的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