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轮回于2005-09-27, 22:42:43发表
我部分同意你的看法,但是觉得不尽然。
初,曹操父嵩避难琅邪,时谦别将守阴平,[士卒利嵩财宝,遂袭杀之。初平四年,曹操击谦,破彭城傅阳。谦退保郯,操攻之不能克,乃还。过拔取虑、雎陵、夏丘,皆屠之。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自是五县城保,无复行夡。初三辅遭李傕乱,百姓流移依谦者皆歼。(<后汉书·陶谦传>)
氐王窦茂众万余人,恃险不服,五月,公攻屠之(三国志·武帝纪)
我觉得史书上的“屠之”、“屠某城”多半是没有什么好事,不然可以用“拔”、“克”、“取”、“举”等等。
嘿嘿,不过不管怎样,曹孟德屠城杀降的事情是抵赖不掉的。
仔细研究一下。第一个“屠之”的对象是四座城,后面还跟着“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泗水为之不流”。这就说明了“屠城”和“杀百姓”是不同的事。从字面意思理解“屠城”就是“杀掉一座城”就是破城的意思,现在“屠城”的意义应该是一种延伸,包括了屠杀城里的百姓。估计唐宋前“屠城”的含义并没有延伸到“屠杀城里百姓”。所以一句屠城不说明其残暴,故后面要详细说明。
第二个“屠之”的对象是“氐王窦茂众万余人”。那就是实实在在的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