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三女生惨遭奸杀 罪犯态度好免死引争议
性别:男-离线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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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8 12:51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万一错杀了呢?
--怎么没人考虑这个问题?

多少个“铁板钉钉”的案子,最近被纷纷“拔钉子”了!当初当地媒体上不也是“证据确凿”吗?

这个报道至少不很全面:只采访了被害人家属和律师,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呢?

还有,慕容十二郎说的最后那句我很赞同:关键是判的过程,能否体现出公正。至少就这篇报道来说,法院轻判的依据,应该是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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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8 20:57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曹操于2005-12-28, 18:48:39发表
如果以上如此判决,那么曾经发生在我们沈阳的一起强奸抢劫杀人案(杀人未遂)的犯罪嫌疑人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岂不是冤死了???

中国不是英美的判例法,或者说至今还不是。
--所以,同样犯罪行为,处罚不同,是会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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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28 21:46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贺兰拍马于2005-12-28, 21:43:04发表
就该死刑,而且立即执行!缓什么缓!

嗯,那如果过了一段时间(可能几个月,可能几年),发现其实是一起冤案,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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