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以市长的名义命令法院?, 也是我不读法学的原因~
性别:男-离线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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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4 07:30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估计是“司法局局长”的误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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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6 17:29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Starr是独立检察官,在独立检察官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位子:我记得这个位子是由司法部长任命的,也就是说司法部长是他的“上级”;而司法部长又是总统任命(当然是国会批准通过)的内阁成员,所以,总统是司法部长的“上级”。也就是说,总统从行政上,应该是独立检察官的“老板的老板”。

因此,在尼克松时代,水门事件中,就发生了总统下令司法部长解散独立检察官办公室,并且解雇独立检察官的事情。不知道后来是否由此导致一些新的法规的制订来确保独立检察官的“独立性”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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