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胡阿瞒 于 2007-2-20 20:39 发表
是她说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对她说的!
难道她对我说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不代表我们分手了吗?
男女朋友关系确立过!
你的意思是让我和她说,是吗?
那我能选择逃避吗?



天啊,我都晕了,看红字部分,是非常明显的逻辑矛盾,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你的表达能力实在…………。如果我是你女友我也会很生气。希望你改一改。
她说她有喜欢的人了就代表你们已经分手了!??
我的天……这又是什么逻辑?虽然客观上她不再喜欢你,但分手还是要办手续的,至少双方都要说过“分手吧”
另外,我还是不太相信你们曾经确立过关系,就是因为感觉你办事完全按自己的意志,非客观服从你的主观不可。她说过爱你吗?她说过愿意做你女朋友吗?她在她朋友面前说你是她男朋友吗?如果你是办过这些手续的,你至少对她在外面可以放心很多。我也不太相信办过这些手续的话她会这么随便就说喜欢上其他人。
你以为不想给她压力、而让她自由飞翔就代表爱她,事实上恋爱双方都必须对对方有一定的压力才能维持。
我不建议你主动说分手是因为我正在担心,你和她过去的那种关系是不是你自己个人根据自己感觉强加的。如果是这样,那么你们从来没有走在一起,她从来只当你是个大哥,何来“分手”一说?
我先不会给你什么意见,但我务必先请你回答我上述粗体字部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