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万历是明君还是昏君!
性别:未知-离线 当阳侯杜元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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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4 03:3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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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种不同的红色 于 2007-12-19 23:31 发表


偶向来最推崇宋朝的一个原因就是宋朝不杀士大夫。不把政治斗争的失败者从肉体上消灭,这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

宋朝的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看。对上层虽然有仁政之名,对下层和整个政府体系呢?北宋时对官户形势户(官僚富豪,王安石所谓的“兼并之家”)在租税杂役上有优惠。这些人本来经济实力就强,还有优惠,自然导致势力扩张,土地兼并普通农民沦为佃农。当时臣下的奏章中有天下的土地半数被官户形势户占据之描述。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原来的财源缩小,北宋朝廷也维护不下去。宋仁宗的乾兴元年(1022)开始实行针对土地兼并的限田法,官户庄田限制在30顷(5.6公顷)等规定,当然被官户(官僚)反对而无法实施。宋神宗年间王安石变法,从官户征收助役钱,金额为普通农户免役钱的一半。神宗死后宣任太皇太后听政,新法基本上被废除,助役钱却保留了下来。元佑六年(1091),发展到50顷以下收取半价的助役钱,以上的部分征收全额的免役钱。宣任太皇太后死后哲宗亲政,复行免役法,宋徽宗时期增加针对官户的限田免役法,一品100顷九品10顷为界线,以上的部分同民户一样征收科役。虽然官户等“兼并之家”仍然拥有种种特权,至少从表面上看政策越来越不利。到了南宋,贾似道搞过一个公田法,原则上算是以上政策的继续。但是宋朝对上层人士出名的“仁政”当然要导致遭到官僚豪强阻碍时事实上无法实施,而且容易被小人钻空子。同为新党王安石不得志,蔡京这个“邪恶的经济天才”腾达就是一例。贾似道的公田法也针对官户,即使不提其宵小之举王安石都办不到的事情他就别指望了。另外北宋中期法律规定地主对佃农犯法罪减一等,反过来罪加一等,所谓的“尊卑长幼制”(唐朝时正式成为法律准则)。表面上增加了对上层的负担后,其让步是南宋初年将这个差别该为了罪减两等罪加两等,一来一往差四等,佃农对地主完全没有反抗能力而地主对佃农可以为所欲为任意打杀而事实上不受制裁,这当然无法阻止针对上层的负担被转嫁到底层。宋朝出现的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农民租种地主土地缴纳地租规定为每亩多少斗,而法令上的一斗等于100合毫无疑义,还要规定一斗折合多少合,例如苏州地区最常见的就是130合,而最高记载达到180合。这种“政治文明”对于社会基层什么都不是,无论如何变革,针对上层的负担都无可避免地要被转嫁给基层,除非上层全是活雷锋。长期下去基层只有被压垮的份。

任何政府体系总需要一定的财源来进行活动。税收成问题,就只有在物资专卖上下文章。结果北宋的食盐专卖收入,宋初时一千万贯,到了蔡京时四千万贯;南宋最好的时候人口土地不过是北宋的2/3,食盐专卖收入却曾经达到北宋的两倍,人均3倍。单看这个数字只能得出宋朝人都把盐当饭吃。原因无非是涨价刮地皮罢了。为了确保垄断利润(这一点宋朝倒是很“先进”),士大夫不造反就不会杀头,百姓贩私盐二十斤就要处死。但刑罚定得这样重,私贩还是不能禁止。庆历时,仅两浙犯禁者一年就有一万七千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暴利所在,也无怪百姓铤而走险。其他的纸币滥发,纸币不回收,高宗年发行为1.1亿贯的纸币到理宗年就有20亿了实在叹为观止。这个通胀速度,倒是和现代社会也有一比了。

宋朝对士大夫而言的确是个好时代,原因不过是这个阶层的系统腐败罢了。

[ 本帖最后由 当阳侯杜元凯 于 2010-1-4 11: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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