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如果婚姻是有时限的
性别:未知-离线 phoenixdaizy

忠英伯
靖康军节度使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314
帖子 8800
编号 356
注册 2003-9-4


发表于 2009-6-4 20: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楼上的落后于时代了,现在婚姻法,对同居完全是民不究,法不处的。
除非大老婆的利益受到了根本上的侵犯,而且持有把柄,否则很多的是默许了。
另外的事实婚姻也仅对在婚姻法跟新前长期在一起居住的无结婚证人士存在。
以后没拿结婚证的只能被认为是同居。
于是子女难以上户口,同居女士除了抚养费以外也不得有财产要求。


以前作风不好,仕途都要受到影响。现在作风仅仅是作风问题,不影响仕途。

我们现在是宋朝,清朝体制的一个综合体。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phoenixdaizy

忠英伯
靖康军节度使

Rank: 21Rank: 21Rank: 21
组别 节度使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314
帖子 8800
编号 356
注册 2003-9-4


发表于 2009-6-5 13: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KYOKO 于 2009-6-5 11:51 发表
就是有点搞不懂,新婚姻法同老的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或者重婚罪的规定有什么不同

因为“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是无法举证的,方便法官收钱解决问题。两可的法律,怎么样解释都可以。

这样一来很多没领结婚证的农村夫妻,就成了同居,老公拍拍屁股走人。至多给个抚养费。

重婚罪,目前已经基本上被和谐了许多年。领多本结婚证的似乎现在只有海外人士。

[ 本帖最后由 phoenixdaizy 于 2009-6-5 13:14 编辑 ]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8-9 20:34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462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