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大律师们,学生有事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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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2:3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大律师们,学生有事求教

1.一犯罪嫌疑人企图强奸一女性,在撕扯的过程中才发现该“女性”其实为男性,不得不中止rape。该嫌疑人是否犯有强奸罪(未遂)?

2.一犯罪嫌疑人对躺在床上的某人连砍数刀,企图杀死他。但事后发现,“被害者”因为疾病在被砍之前已经身亡。那该嫌疑人是否犯故意杀人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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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3:4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2 feiyue1206 的帖子

俺会结合起来看,乙丙属于故意杀人(既遂)

又想到个例子,假设甲带了一壶毒水过沙漠(自己并不知情),丁在其壶上钻了个孔,导致水漏光甲渴死。那如何判丁捏?故意杀人没问题,属于既遂or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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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3:5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4 foxT 的帖子

自己知道是尸体当然没问题,关键自己认为被害者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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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4:1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6 feiyue1206 的帖子

因为甲是因为乙丙两人的共同行为导致死亡的,很难说到底是甲的行为占主导还是乙的行为占主导

ps:甲乙两人各捅了丙一刀,丙死亡。事后验尸发现,两刀中只有一刀是致命伤,另外一刀只是轻伤。在无法分辨到底甲乙是谁捅了那致命一刀的情况下,两个人都属于故意杀人(既遂),这个很确定。如果能区分,其中一个人很可能属于故意杀人(未遂)。当然,介得有请达人来解释了,不是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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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8 12:5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ptcn 于 2012-10-6 21:20 发表



好像有个说法,嫌犯对于对象的认识上的错误,不影响定罪。

所以,1的情况有点争议。要看最高法的解释。

前些天好像有个案例,有人贩毒被抓,结果发现他贩的毒品是假货,但一样被认定贩毒。

有些情况不一样的,就看嫌犯是咋认识的

贩毒那个没疑问,肯定是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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