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宋慈及宋史中的提刑官, 作者:高柯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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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8:4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好贴,我收藏了
最近我爱看电视剧《大宋提刑官》故而很对宋慈这位法医学家,十分敬佩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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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8:49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宋慈的一些实验方法,至今仍有研究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该剧较为成功地反映了《洗冤集录》中所记载的对世界法医学史有着卓越贡献的一些实验方法,这些方法基本符合现代科学的观点,至今仍有研究价值。


例如,正确地判断生前骨折与死后骨折,具有重要的法医学意义。从《洗冤集录》的记载和《大宋提刑官》的片段中不难看出,早在700多年以前,宋慈就已经将类似于现代法医学的实验方法运用到对骨质出血的检验中,从而得出生前骨伤的正确判断。700多年以后的20世纪30年代,中国现代法医学奠基人、时任司法行政部法医研究所所长的林几教授,对宋慈智慧地利用涂有红色油漆的雨伞对阳光中其他射线的过滤作用,从而得以在紫外线下观察到在自然光下难以发现的骨质血荫的实验方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经过历时多年的动物试验和科学研究,终于形成了现代法医学对生前骨折与死后骨折的检验方法和理论,在《骨质血荫之价值与紫外线下之现象》一文中,详细介绍了骨质血荫在紫外线下呈现的荧光反应,并将其用于勘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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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5 18:50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遗憾的是,《洗冤集录》中一些错误理论被搬上了银屏


必须指出的是,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洗冤集录》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完全错误的理论和实验方法。令人遗憾的是,其中某些错误的理论和实验方法,也被艺术家们搬上了银幕。


例如,在《大宋提刑官》中,宋慈对生前溺死和死后溺死的判断,就是在完全错误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宋慈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知识,认定只要在颅内发现了溺液中的泥沙,就足以作出生前溺死的判断。这个错误的观点,在现在看是显而易见的。就生前溺死的尸体来说,在正常情况下,水中泥沙只能通过两个通道进入体内,这就是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消化道和呼吸道内的泥沙,绝不可能进到颅内。1947年,林几教授在《洗冤录驳议》一书中曾经分析过这个案件。他认为,如果宋慈在死者颅内发现的泥沙的确来自于溺液,那么这些泥沙很可能是在尸体高度腐败、尸身与头颅腐脱的情况下,从枕骨大孔进入颅腔的。宋慈所处的那个时代,决定了他根本就不可能掌握人体的解剖学知识,因此作出一些错误的分析和判断,也是在所难免的。


《洗冤集录》中的错误,并不影响宋慈在世界法医学史上的影响和地位。我们知道现代科学迄今为止仅有短短400年的历史,在宋慈所处的那个年代,他当之无愧是伟大的法医学家。但是宋慈毕竟是古代的法医学家,古代的法医学家是以分析和推理为断案基础的,因为现代科学以前的科学又称“智慧”的科学,“智慧”科学就是分析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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