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法正, 拆分自“我论诸葛及刘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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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13:4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不是完人跟污蔑蜀国缺少人才是诸葛亮的责任没关系吧?

诸葛亮在这些事上处理得非常好就不见得是完人。对法正的执法更落不到诸葛亮头上,当时诸葛亮未理政,只是处理府事和刘备后勤,他没执法权。而且法正也从未犯法。对刘封诸葛亮扮演的同样不是执法者的角度。对彭漾诸葛亮也不是一个执法者的角度,他在处理这几人时(包括李严,廖立)都并非从执法者的角度去处理的,对魏延就更无从说起,你难道以为魏延是诸葛亮处理的?

关爱少数民族说不上,不过带去了一些先进的技术给少数民族是史有明载,治理蜀国其间的效果陈寿已笔书出来。

你要证明诸葛亮处理得不好就得拿出证据,而不是拿个“人无完人来搪塞”。

诸葛亮没做好的部分有很多,错用马谡是第一责任,这是蜀国非常巨大的损失(一次壮蜀的最好时机),多年的征发也使诸郡不肯发兵前助,这确实会对蜀国的经济有影响,战争就一定会有部分影响,并非说其完美的很厉害,只不过是能做到战争的同时把影响最大程度的缩小罢了。

你爱拿这演义+你个人的意思去评论我也不会理你,有些事该怎么着还是得怎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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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16:13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引用:如果你识字,就不用我翻译了。至于我说执法,只是笼统地说罢了,当时,诸葛受宠信的程度还不如法正,所以未能做到公正严明倒也不能轻易怪罪诸葛,举这个例子本意只是说诸葛虽然号称执法严峻,却未必总是公正。

----你先告诉我法正违什么法了?
擅杀毁伤己者数人。或谓诸葛亮曰:“法正於蜀郡太纵横,将军宜启主公,抑其威福。”
如果你识字,看看这是法正违法还是法正行事过分?


引用:羕起徒步,一朝处州人之上,形色嚣然,自矜得遇滋甚。诸葛亮虽外接待羕,而内不能善。

----说白了,就是当面甜蜜蜜,背后下刀子?请你用文言文指出哪一段意思是当面甜蜜蜜的?除了说你眼睛加理解有问题还能说什么?诸葛亮明显就是当面不发作,当面不指责,跑过去跟老刘提彭的作为罢了。诸葛亮扮演的角色有什么错误?有什么不见得人了?

法正好歹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嚣张,彭漾可是比法正更过头。而刘封亦一样。外连李严,廖立,诸葛亮都已经一让再让,李严连续干下严重性问题还死不悔改,廖立一直自以有才而口不择言,诸葛亮都已经是忍到不能再忍再做处理,诸葛亮处理这些事哪里是从一个执法者的角度来做的?


引用:将魏延之死如果全怪在诸葛身上,不免求全责备。但是诸葛不免有处置不当之嫌。当然身后是非谁管的,诸葛又不是神,那能预料身后之事。但你如说诸葛此事全无责任,那我无语。


----以先锋大将断后,不合理否?以杨仪领兵回蜀,姜维为次殿,不合理否?自知将死,准备撤退,避免在士气大损的情况下跟魏国交战,不合理否?魏延办事冲动,求权心切,又不查形势,更把蜀军将士之安危丢在脑后,诸葛亮还要为他魏延的不负责埋单?我还有言么?


引用:亮率众南征,其秋悉平。军资所出,国以富饶。
打了一仗,然后立刻军资所出,国以富饶。这个不用我再说了吧!我们都是有些知识与常识的人,如果这里再相互纠缠不清也不是相互考究的态度。

----益州南部加南中,这么一大块相当于蜀国一半土地的物产如果不丰富,如果打下来还不能强蜀,我还有什么话好说?蜀国无论田产,士卒,人口在打仗之后一下子多了一倍,能不富饶么?这说明什么?
难道你认为如果原来的蜀国富足打下蜀南部和南中各地就不会富饶了?

小日本当年侵略东亚也梦想着打下后国力能上一个台阶,难道说明小日本当年很落后很差劲??

陈寿笔述里已经说得很明白,蜀国整体是怎么样的,我想懂看文字的都会明白蜀国的国势不是其他能不能比。对人的任用也十分到位,对一先重点人物处理已经很松了,还要毫无根据的栽些“责任”给他,还以为振振有词呢。嘿嘿


冰山一角?我倒想听听冰山的50%是怎么样的,只要你真能说得出来。






或谓诸葛亮曰:“法正於蜀郡太纵横,将军宜启主公,抑其威福。”

----你觉得这个投诉是饭法么?你以为三国是现代民主社会么?你以为三国太守杀人是犯法么?你通晓汉律么?你知道程仲德还把人肉献给曹操吃么?谁犯法了都不知道,古今混乱还好意思跑出来大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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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16:22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说演义鲁讯先生一语了结,诸葛亮多智而近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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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16:32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你这样的人本思想在三国存在么?如果你对法字在每个时代的意义和尺度都不懂,只知道用今天的观点说法正犯法,我是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法正除报仇,也有报恩,这些都是法正令内自由,他并没有失职。(州郡无大事,而太守在州郡内是有生杀之权的)。


如果你要求诸葛亮有今天的法治理念和思想去处理法正,我只能说,你牛。

至于你受不受得了,那是你的事情,这种事情就跟骂秦始皇干嘛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样无聊。





或许你用今天的角度去看,被法正杀的那些人很无辜,甚至死得很无聊,这是今天望回看的结果,在那个时代,是没有法律约束得了这种行为的,因为这是太守的职权范围。
所以跟诸葛亮建议的人只是说,上报刘备,挫其威风,而不是让刘备对法正杀人行为进行处罚。

关于这一点你接受得了就接受,你接受不了就不接受,我不复多言。

另告诉你一件事,当时是实行人治的管理制度,你明白不明白什么叫人治呢?就是只许州官点灯,不许百姓点火的时代。也就是说,在诸葛亮上台后和死前,蜀国才一度实施过相对而言的法制管理,在诸葛亮死后和执政前,当下的法令不是诸葛亮能提得了的。(就是在诸葛亮执政其间,李严还能在办砸了事的时候欲杀人而毁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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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16:4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程仲德杀的是将死之人?又来了。证据呢?

李严在诸葛亮的管制下欲杀人毁证,曹丕(曹操未死)公然逼死大臣,孙权的弟弟被剁,媳妇为弟弟私下报仇等等的行为都入不了你法眼?

程仲德不至公位是品德问题而不是违法问题,您把法律和品德又混为一谈么?






哼哼,我知道你会这么比,我只类比了战前战后的状态对比,你要发展成别的类比那是你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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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16:5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但是我们一点常识应该有的吧。杀人者无罪,你简直诬辱了我国古人的智慧。


----你连法治和人治都分不清,你对古代还有常识么你?杀人者无罪?非也,执权者说杀人有罪,你就有罪,执权者说你杀人无罪,你就无罪。而一州郡的执权者是谁?不用我对你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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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16:5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你引的如果算证据,还需要证据么?

您老提提我哪些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来看看?法正在自己治理的州郡内擅杀,被告予是违章犯法还是行事过火?请用史料回答,别用你那自以为是的脑袋。


你引的当然是证据,不过不是你的证据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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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17:00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小日本当年侵略东亚也梦想着打下后国力能上一个台阶,难道说明小日本当年很落后很差劲??

----只要语文水平不差的,都知道我用来类比的是什么。你是引出来了,但是你说的却是我没做类比的东西。拿两件事做对比,不需要两件事的所有方面都做一遍对比。对于玩文字游戏,你不如小马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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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18:4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董卓之所以恶,就在于他滥杀无辜。看看下面这段与法正杀人除了数量上的差别本质是一样的,滥杀无辜!
尝遣军到阳城。时适二月社,民各在其社下,悉就断其男子头,驾其车牛,载其妇女财物,以所断头系车辕轴,连轸而还洛,云攻贼大获,称万岁。

世语曰: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由是失朝望,故位不至公
如果是杀人的话,就不这样说了!何况还略其本县


----董卓是贵阳太守?是他的辖地?再看看这段记载有哪一处说他违法了?就连曹操屠一州之民也没人说过他违法,只在其道德上做文章罢了(甚至有现代的人以现代看法来为曹操开脱,连这件事都不能说曹操道德了呢)。哪来的“违法”之说?我让你找的是违法的说法来源而不是道德评价。只于程仲德那篇东西。
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
哪有罪犯和死人的肉?程仲德把死人腐肉送给曹操?这种肉能吃么?真够有常识的你。


小日本计划中的提升国力是屠杀和三光?你的问题不小啊。小日本是计划攻下东南亚,利用巨大的资源以战养战,只不过区别是小日本不成功,诸葛亮成功了罢了。特别注重,我说的是两场战争的效果异同类比。而不是战争手段。


只有你这样的理解力才会觉得打下一个地方必须掠夺才会国以富饶。如此说来,曹操跟起初没强过嘛,因为他没掠夺过地方哦~` 真是一超强的逻辑。
至于你的语文水平,我就不再评价了。

小日本当年侵略东亚也梦想着打下后国力能上一个台阶,难道说明小日本当年很落后很差劲??
原来小日本梦想着打下后国力能上一个台阶是“三光政策”呢~` 果然有够牛B的理解力的。事实上小日本没能打下,缺被越拖越长的战线和巨大的战争消耗给毁了自己。所以我才说他们“梦想”的结果拿去跟诸葛亮的南征做对比。
而这位天才居然能联想到三光政策,还居然能得出三光政策富了日本?实在是不得不高度表扬的天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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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22:11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程仲德杀人,议者以其品德不佳不入公位
----品德不佳原来是犯法。

法正杀人,有人建议报与刘备,以挫其威。
----原来也是犯法。


连记载都点明了是品德问题,居然人还在谈“常识”,你那“常识”的年代是哪一个时候的?
你连哪个是你妈都不知道的白痴还来说有奶的就是你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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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22:31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我可以很明白的告诉你,曹操在被徐荣击败之后回乡里东山再起之时,随手就剁了一家人,有没有曹操犯法的记载呢?

杀人犯法?
曹阿瞒犯的哪门子法?

还有一直说了在一个政权内部,看来你又无法理解加了这句话和不加这句话的区别了。以你的智商这也难怪。举个你可以理解的例子,日本和中国这是两个政权,而现今的大陆和香港是一个政权。唉!将这种常识问题郑重其事再重申一遍,我都觉得这样做很白痴,可是某些人为什么总能混淆呢!
不同政体?莫非曹孟德当时已不属汉朝?真够佩服你了。徐州也是大汉土地,他曹孟德屠杀徐州不犯法,法正杀蜀郡数人就犯法?何解?莫非这徐州行的不是大汉律制,尊的不是大汉天子?还是曹孟德早已自立为帝了?

而程仲德是略县三日。自己考虑这略字何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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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22:33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由是失朝望,故位不至公

不杀人哪来的人脯?程仲德效法佛祖,自割肉以供食?三天的食物可不是个小数目哦。难道就里面放了几块小肉上去是不?哇哈哈哈哈哈~`

没杀?供三日粮,破杂以人脯,你说没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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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2 23:04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曹操跟陶谦同尊汉帝,同为汉臣,不是一个政体从何处说起?

非得从你妈妈说起?你和你哥个自成家后就不是你爸妈的孩子了?非得告诉你,你和你哥都是你爸妈的孩子,你打你哥你是会受到你爸妈责罚的??

跟台湾相同么?台湾跟大陆是否一个政体,我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不过目前的现状,两国都没有一个公共的“政体存在”,跟曹操,陶谦是不同的。



原来残人肢体者就无罪了?按汉初律令,杀人者死,伤人者刑。都是犯罪,程仲德制造这一批食物出来,杀与没杀按汉初的律令都是犯法,但是来到汉末三国就是品德问题又咋D?

220年后的蜀和魏自然不是一个政体,但是194年的曹操和陶谦就是一个政体。曹操在194年犯的法能因为220年他孩子当皇帝就说没犯法?搞笑啊你?不过事实上当时的法已混乱,刺史,州牧已经俨然是一州之长,法令出于州牧,州刺史而不出于朝庭,这是事实。而法正犯没犯法就看刘备是怎么定法的。张飞常伤毁士卒小人,刘备只是劝其收敛,而无责其法令之事,你觉得法正犯的是哪门子的法?你又认为当时益州行的是哪一家的法?在汉末三国之事,太守的权力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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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09:13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攻强守弱于2005-11-02, 23:20:19发表
你若硬是曲解我的话,当我没说;我再点一次,我说的政体在文中是指可以独立控制军队的诸侯。他所可以稳稳控制的地方所发生的事件就在一个政体内部。哈哈,竟然每个字都得解释阿解释。而对方却还是不明白。
算了,没耐心每个词都要跟你再三申之了!

说你笨你还不承认。曹操没成政体还附于人下时就已经随便杀人了,190年他曹操还不是一州之主,只是依附在刘岱,张邈,袁绍之下的罢了。杀了人不还是大摇大摆的走?

你居然还能无聊到这地步啊?程仲德不说他“杀”人,他供三日粮所“伤”的人难道不是同一政体的?到底这是犯法还是道德?

我给了你足够的例子告诉你汉末的法典了,你还非得硬撑着,说法正拿汉武的法令,说曹操就那曹操的法令?


不是我不明白你说什么。而是我根本就明白你这混乱逻辑,反倒是你自己不懂你的混乱逻辑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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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09:1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攻强守弱于2005-11-02, 23:37:03发表
太守杀人确实就好比你要杀死你身上的一只跳蚤一样,但他不合法。汉武设监察以俸禄600石监察俸禄2000石一个原因就是防止太守之类的长官横行不法

麻烦你看看自刘焉提议加大州牧州刺史的权力之后的法令和权力吧,我真也没什么好心情跟你说那么多废话了。自那之后,刺史,州牧在一州之内享有皇帝般实权已经得到合法的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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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14:23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可笑啊可笑,刘焉的提议使州牧变成区域皇帝这是个现实,所以辖区内的事全权由州牧处理已经不由得朝庭掌控,此时州内律法的最高执行者是州治者而不是汉初立的“法”,这是个你不得不认的事实。

自那之后,刺史,州牧在一州之内享有皇帝般实权已经得到合法的承认了。
----我什么时候说了立法是确认杀人不犯法的事情?你连字都不会看了?

我前几贴早就说了执法者是谁,法由谁定的问题,是你这种不懂装懂,只懂杀人者死,也就是说,有罪没罪,刘备说了算。而不是汉初所立的那条章程说了算。


对于诸葛亮来说,法正没犯法,这是千真万确的,因为在那时候的益州,法就是刘备。刘备就是法。

至于扯出曹操杀人,程仲德“伤”人皆不被称为违法而被说是品德,这是当时的环境,诸葛亮所面对的环境就是这个。你可以正直的说他犯法了,但是当时法是什么?

最简单的问你一句,诸葛亮到底可以依靠什么法制裁法正?东拉西扯?你这种朽木才东拉西扯呢。
我不一直都问着你,法正犯的是哪门法么?那门法是诸葛亮可以依之处理的?

别忘了,我们讨论的是在当时法正有没有犯法。那就得知道当时法是什么。你说法正犯的是汉初所立那条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的法,没错,是的,但是这条法令在刘备那里不通行。更明白的说,在刘备管理下,法正杀人不犯刘备的法。

还忘了提问你一下,回到主题里,诸葛亮是凭什么对刘备说法正的不是?法正犯了益州最高统治者刘备的什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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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3 20:0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补充一句,蓝纱枫提的那句话是出于三国志----二李臧文吕许典二庞阎传第十八

免得还有人想说那是伪造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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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3:25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哈哈,理屈词穷了,开始换概念了!
现在你说成:“法就是刘备,刘备就是法:”
就是说现在不要求我找出在隋朝就已亡佚汉代法典了。
刘备就是法,真是很好的托词,刘备就是法,也就是一切生杀予夺多归于刘备了,也就不存在法了。于是法正当了蜀郡太守,可以随便杀蜀郡的任何人了,当然也可以把蜀郡地人都杀了也不犯法了。说不定连刘备也可以杀了。

----刘备属蜀郡管辖的?我早说法正有生杀之权,而刘备有立法权。而不是刘备会任由法正杀光一郡之人,这样的太守早就失职了。
能把词语耍到这份上也算是罕见之人了。还杀刘备呢?你的逻辑真那么高?

至于汉律,我重点提过:是汉末,三国时的。
我还一直追问你,法正犯的是什么法。诸葛亮要依什么法来提请刘备处理法正?为什么是提请刘备处理?而不是依法办了法正?


你的证据?你的证据里我真没见法正等人犯法的例证。我本身就是从你的例证里找漏洞,再加以其他例子论证汉末三国的法令是如何的。你提不出法令制度,反倒来胡乱说了?

最后还把诬告等同与诽谤,真有你的啊~`

----但是法正得势了,益州也换了主人了——于是到了睚眦之怨,无不报复的法正手里那些人的下场也就可知了,当然法正所杀的人应该不止这样的人。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原文都说了擅杀了,现在又来了诽谤罪这种东西,诬告者反坐,你诬告别人谋反的话,如果别人没谋反的话,你也将受到谋反者的惩罚,当时你说别人没有德行,这叫谤。

没有那几人的毁伤,哪来后面的法正报复利用职权斩杀?居然说有先见之明了?李通传明言:对有罪之人,太守有生杀之权,擅杀是罪么?
毁伤己者有罪,杀之,这是太守的权力。这更是刘备的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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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3:30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宜启主公,抑其威福

主公之在公安也,北畏曹公之强,东惮孙权之逼,近则惧孙夫人生变於肘腋之下;当斯之时,进退狼跋,法孝直为之辅翼,令翻然翱翔,不可复制,(主公)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

----提请的内容是犯法还是让法正收敛一下过分的行为你始终不回答,你就直接当成犯法来说,真是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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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3:3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汉初的法律?我什么时候说过汉初的法律的?跟你提的当时的环境难道是汉初?

你真绣逗,跟你说跟汉末三国,你不说,跟你说过州牧刺史增权,你不理,跟你说过太守有生杀之权,你不听。现在跑去说刘备了?你不是说太守无权决定人的生死的么?现在该怎么说你好呢?

刘备的法是什么?
----刘封犯法,刘备之责骂而不处罚,诸葛亮进言说该杀,刘备立马剁掉这就是刘备的法。刘封明显犯法的行为起初在刘备下就是不犯法,最后使刘封服诛的不是因为犯的那些法,而是另一层原因,这就是刘备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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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啊对啊,法正现在有杀生权,又说不出法正犯的是什么法了,你倒成了“谁又有工夫一天到晚来教你啊”。

该说你是只剩嘴巴好呢,还是摔倒了还要抓把沙威风威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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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根据州牧的权力增大,推出益州以刘备为尊。说明刘备就是法。刘备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法正的行为没犯法,只是有人认为法正太横,要挫一下其威。

至于刘备是法,跟刘备的法虽然一字之差,但却相隔千里之远呢。我相信有智商的人看我这句“刘备是法,法是刘备”只会认为说明益州的事由刘备说了算,至于没智商的,自然就会跑去真的找刘备定的法了。

结果有人跑出来说“杀人还不犯法”!现在倒好,没了犯法的证据,还在叫嚣着刘备去了。果然会转话题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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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3:49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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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攻强守弱于2005-11-04, 13:45:33发表
你的逻辑让人笑掉大牙了!对于每一件事都要刘备来亲自定夺了!刘备本身没有法,然后一件事等发生了,再由刘备来定夺,那才叫法,于是刘备成县官了!

你真绣逗,跟你说跟汉末三国,你不说,跟你说过州牧刺史增权,你不理,跟你说过太守有生杀之权,你不听。现在跑去说刘备了?你不是说太守无权决定人的生死的么?现在该怎么说你好呢?
哈哈,我真不知说你什么好了,看来你不但头脑有问题,眼睛还瞎了!

汉初的法律?我什么时候说过汉初的法律的?跟你提的当时的环境难道是汉初?
哈哈,是谁口口声声叫我找出汉律的阿!现在变成我说的了!找不到驳人的话也不必这样无理取闹阿!

我说刘备是法等于事事要刘备处理?这是什么推理法?

意思就是法正没违法,没有逾越出他的职权范围,那么要给法正处罚定罪,只有刘备能做到。

嗯嗯,找不到杀人犯法的证据对于法正有权杀人的证据自然只要装瞎子了对不?

对啊,难道我没叫你注意汉末三国时的环境么?哦,原来你眼睛只会看一截不看一截,那叫什么来着??断章取义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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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3:52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哦忘了看最后一句,原来汉代律法==汉初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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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4:02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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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攻强守弱于2005-11-04, 13:51:40发表
自己看去,难道你说过的话就像放过的屁不但臭不可闻,而且转瞬即忘么?
是谁扯出刘备,我真无语,某人现要我找出汉律——找完了说汉律不行了——现在用刘备的了——然后又要我找出刘备的法律!

汉律在汉末三国时期的环境下成什么样子了?

早说了你只看得见汉律,看不到时代。你不面对这个汉末三国四个字是你不行了还是汉律不行了?见你死死纠缠在汉初的法令上,偶只好把话题转到汉末这个时势,提出了由于州牧的权力得到空前的加强后,各州牧都已经是在各州发号施令的执政者了,而太守是有生杀之权,所以法正并无犯法。

结果有人跑去找刘备的法律?我请你找出一处我让你找刘备的法的地方。看看你到底还要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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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4:03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你说法正犯法了就犯法了?你态度关我什么事?关这事是否犯法什么事?你是天还是你是神?你表明态度没道理的东西需要管你?

我一直问你你只回答你的态度没回答你的根据没看到当时的环境还怨别人?你不会在搞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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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4:1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呵呵,我开篇就说了法正没做超越了他职权的事情。谁死扯汉初的律法不理会汉末三国的事情?
我说过的话你确实是转瞬既忘了。貌是某个替他妈感到羞耻的垃圾现在还在忘了我说过的话独说刘备呢。


理屈词穷到不面对法正犯了什么法而跑去人身攻击的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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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4:22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引用:还忘了提问你一下,回到主题里,诸葛亮是凭什么对刘备说法正的不是?法正犯了益州最高统治者刘备的什么法了?

————声由在耳,你就忘了。或者你对你自己的意思也理解不明白。




这里当然需要问,既然法正做法符合当时太守的权力和职权范围,那么自然要问你法正犯的是什么法,而当时法正是在益州牧刘备下做事,自然就问你犯了刘备的什么法。难道有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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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4 14:31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法正既无越权,所为又在职权之内,自然得问你法正犯了刘备啥事了。不然还哪有犯法呢?是你不明白吧?

让你找个汉末三国的法令,你扯到汉初,死不回神到汉末三国时期,有人已经引出太守所有的职权范围有多宽了,自然要说法正犯法,只有刘备明确规定过法正不能干这事才能算法正犯法了,不这么问你,你还不知道得扯到哪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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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5 12:34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now是你要证明法正有罪,而不需要我证明法正无罪。居然还有立论的让反驳的先证?

我对你的理由只需要证明法正无违反太守权力的地方。刘备的法才是你要证明的。至于刘备的判决,我已经很明确的告诉你了,建议诸葛亮告诉刘备的根本不是说法正犯法。既然并非法理,诸葛亮没通报又有何错?

逃避自己该说的该证明的,只能显示一个人的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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