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贴个旧作,"风"二首
性别:未知-离线 玉堂风

Rank: 5Rank: 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破贼校尉
好贴 1
功绩 81
帖子 79
编号 19576
注册 2004-10-25


发表于 2005-2-21 15: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风(其一)                                       

捎来竹韵添萧瑟
剪落霜枫满院秋
珠帘啟处频回顾
疑是萧郎入小楼


风(其二)

舞动春枝一院香,携来竹韵伴瑶觴。
旋登秀阁侵罗帐,拂乱青丝怨更长。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玉堂风

Rank: 5Rank: 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破贼校尉
好贴 1
功绩 81
帖子 79
编号 19576
注册 2004-10-25


发表于 2005-2-21 16:2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谢谢司马兄!

其一,词蕴写诗之述,待酌!

其二,八病中之[平头]是这样的:

平头诗者,五言诗第一字不得与第六字同声,第二字不得与第七
字同声。同声者,谓不得同平上去入四声,如:
今日良宴会 懽乐难具陈
芳时淑气清 提壶臺上倾
 〔芳,提,同為平声〕
或曰:上句第一字与下句第一字同平声不為病,同上去入声一字
即病。上句第二字与下句第二字同声,无问平上去入皆是巨病。
或曰:沉氏云「第一第二字不宜与第六第七同声,若能参差用之
,则可矣。」谓第一与第七,第二与第六同声。如秋月照绿波,
白云隐星汉之类。
四言七言及诗赋颂以第一句首字第二句首字不得同声,不復拘以
字数次第也。如曹植 洛神赋云:荣耀秋菊,华茂春松是也。铭
誄之病,一同此式。

察拙作,则无上述之过,当不以平头论之!拜谢之!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玉堂风

Rank: 5Rank: 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破贼校尉
好贴 1
功绩 81
帖子 79
编号 19576
注册 2004-10-25


发表于 2005-2-21 20:2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呵呵,很感谢司马兄的评析!

至於兄之说法,俺特地求教师长,至目前為止似乎[平头]的判别没有这样的论述,然或许是有也不定只是俺与师长们没发现罢了,但还是感谢您的指点!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8-11 08:08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09385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