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秦 亡 新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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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20:58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关于“陈胜、吴广并非农民起义”——此论以大泽乡的地理区位与渔阳郡完全不对为据(渔阳郡位于河北省的密云县,而大泽乡则在安嶶省的宿州市,两者的方向之差近乎相互垂直的900之多!且由河南省中部到大泽乡,行程也当在400公里左右),指出陈胜、吴广既是戍边,而且在“失期,法皆斩”,迟到一天都要杀头的法律面前,他们还敢把大方向完全弄错吗?更何况戍边是去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尽管他们可能走错,郡县官员及率队校尉莫非对此也一无所知?

史记的原文是: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我们现在知道出发地是安徽宿县东南,目的地是北京密云西南,那么他们怎么就不能从大泽乡(宿县东南刘村集)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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