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浅论司法与司法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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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侯光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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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23 10:05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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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剑气飞扬于2004-12-23, 2:39:13发表
在中国,阻碍司法独立的最大障碍就是党委!中国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部法律规定党委在各级部门的权限以及作用。按照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是立法机关以及监督机关。而事实上,除了在中央,人大在地方上并没有很好的执行监督作用,反而成为一些干部退居二线的一个地方。真正行使监督权力的是各级党委。而法院里的法官们和领导们,又恰好是党员,被法院党委以及地方党委所领导,这样的情况下,司法独立,从何说起!而法院里的书记员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收,证实了法院在实际上是政府一个机关的基本事实

中国本来就是“党”领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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