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小气莱西于2005-06-17, 9:54:50发表
我凑个热闹,先说楼上的表述“辩护律师”仅适用在刑事审判特指被告人的律师
本案中只能讲代理律师。
1、此二人尚未结婚,不存在共同财产;
2、房屋出资人明确只有男方一个;
3、房产登记为两人名字,女方就贷款30万尚未偿还部分的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
4、男方的权利为首付10万,及贷款30万已经偿还的全部和尚未偿还部分的另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并且首付10万应当归男方所有。
具体如何处置为好看看再说。
基本同意小气兄观点
实际上就是把所有已得的和期得的利益全部都加和,然后两人一分就是了,因为首付是男方交得,所以他多得10万。
另外,小气兄第1条表述的有些随意,虽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按份共有的共同财产是存在的:)
诉由的话,就以分割共同财产起诉吧,勉强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