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这套房子怎么收场?, 准备结婚、将结未结者戒
性别:未知-离线 落花风雨

涿郡公光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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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29 14: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小气莱西于2005-06-17, 9:54:50发表
我凑个热闹,先说楼上的表述“辩护律师”仅适用在刑事审判特指被告人的律师
本案中只能讲代理律师。  

1、此二人尚未结婚,不存在共同财产;
2、房屋出资人明确只有男方一个;
3、房产登记为两人名字,女方就贷款30万尚未偿还部分的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
4、男方的权利为首付10万,及贷款30万已经偿还的全部和尚未偿还部分的另一半,上涨的部分可以主张权利。并且首付10万应当归男方所有。


   具体如何处置为好看看再说。  

基本同意小气兄观点


实际上就是把所有已得的和期得的利益全部都加和,然后两人一分就是了,因为首付是男方交得,所以他多得10万。

另外,小气兄第1条表述的有些随意,虽然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按份共有的共同财产是存在的:)




诉由的话,就以分割共同财产起诉吧,勉强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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