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单刀撞阵,散发击贼 懂法律的来看,这个要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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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12 00:23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看了这个案子.说句老实话,希望判正当防卫,很难.

防卫的行为必须与不法侵害的程度相适应,才是正当的。在受言语威胁和拳打脚踢的情况下,明知用刀在人体要害部位连刺数刀,可能发生将人刺死的危害后果,但为摆脱不法侵害人的侵害而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使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后果,显属防卫过当。

如果是判防卫过当,那还是比较好的结果.参照上面对在逃3人进行抓部的行动来看.可能会按"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况来追究这位的刑事责任.如果是这样.估计有五粮液也出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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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8 18:49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关于程度的判定,并非有一个明显的标准。
在实例中要依靠法官的自由心证。一般来说,在这个案子中,法官不会认同“他不停的揍你,你不杀了他,他就不停下”这个推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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