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不能以为效仿西方文明取消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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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6 11:32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首先,任何国家都有过重用、滥用肉刑的时代,现在,在绝大多数的国家,这已经是过去式了,无论东方或西方。
同样,任何国家也都有过重用、滥用死刑的时代,现在,这个时代也正在越来越多的国家走向终结,无论东方或西方。

废除死刑的国家中有柬埔寨、东帝汶,汶莱、斯里兰卡在实践中已经废除了死刑。在保有死刑的亚洲国家中,韩国多年未执行死刑;日本每年死刑执行数在2起左右,独今年较多,为9起;印度每年平均死刑执行数也停留在个位数上。中国的死刑执行数未公开,现在能看到的数据最低是1700多人。

前些日,慕容泪在茶座发了一帖:几个杀人犯笑面死刑审判。
其中可以看出两点:1、对他人和自己生命的极度轻视;2、不惮进行多次恶行犯罪。

引文章中的两段:

QUOTE: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春和魏晓辉等人的判决书长达77页。在昨天(4日)下午宣判的时候,坐在被告席上的李春和魏晓辉始终表现得满不在乎和无所谓。在法官宣读二人的犯罪事实时,他们还交头接耳,不时露出不屑、轻蔑的表情。当法官宣布完判处二人死刑,询问他们是否清楚时,李春说:“听清楚了!”魏晓辉竟说:“不知道!”

一起接受宣判的梁光令也曾与他们一起实施过抢劫,他们对梁始终报以轻蔑和鄙夷的态度。在得知梁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准备提出上诉时,他们更是冷笑起来。



QUOTE:
他们抢的多数是出租车或摩托车司机,这样得到的钱并不一定多,但是可以开着他们的车快速逃离现场,到处流窜。李春在被问到为什么杀这么多人时,说“杀一个人是死,杀多了也是死,杀到后来就无所谓了。”李春说,“杀第一个人时,我没想杀死他的。”

衲子看来正好对应lz的两句话:

QUOTE:
毕竟在东方文明中,对自己或对别人的死亡并不像西方那么看重



QUOTE:
实施抢劫的人很可能同时杀人强奸一起犯,因为没死刑啊,犯多犯少只不过是判几年的事情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废除死刑不是一个孤立的动作,在刑法体系内部,必然伴随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调整;在社会风气上,倡导对生命和自由的重视、珍爱也将伴随其左右。
你必须让人们知道他们将夺取或失去的东西有多么重要,他们才会和你一起保护这些东西。


在碰撞出口贸易关卡和社会经历多起虐杀动物事件之后,中国终于启动了“人道屠宰计划”,这以前也是“西方文明”的东西。
前两年在讨论虐杀动物问题的时候,很多人理直气壮地说:你吃猪肉不是也要杀动物么,还不都是杀!
“人道屠宰”就告诉所有的人,我们只是对肉用动物的物质存在有需求,在实现这种需求的同时,我们尽可能要避免痛苦、恐惧的产生,因为对残忍的需求和漠视都是人类文明应该摒弃的东西。

若干年后,中国也将由重用死刑到慎用死刑到备而不用死刑直到完全废除死刑,因为暴力和复仇终不是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因为也只有“生命不应该被夺取”才能最终打破“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之类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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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6 12:46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随着人类文明的演进和生活质量的提高,自由、生活权的地位在人的价值体系中也在不断提高,死刑和无期或具有无期效果的有期徒刑,其对犯人的惩戒和对社会的警示一个是短期剧烈的,一个是长期持续的,有的调查就表明,后者对社会的警示作用更为有效。比如马加爵案,几年时间,随着受害人和施害人的死亡,这件事就慢慢地过去了,人们在想到此案的时候,会感觉这件事已经完结了。而如果他被判处无期徒刑,则人们就会想到这个人依旧在为他的作为付出代价,依旧在铁窗之后面对漫漫无期的牢狱生活。

在一个每年有200万人试图自杀,自杀人数占人群比率大大高于世界平均的国家,“好死不如赖活着”其实是很无力的。

法律的警示作用,就是一种社会教育,同样,法律的原则和立场,也是一种社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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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6 15:06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回复 #9 cbr44 的帖子

那请问您又有没有想到过,死刑同样可能是“特权”者的工具?
法律的严肃性不是死刑本身所讨论的问题。
死刑可能杀不了当杀之人,杀了不当杀之人;徒刑也可能关不了当关之人,而关了不当关之人。

聂树斌死了,十年之后沉冤昭雪,人也是活不过来了。他也没有特权,也不是铤而走险。

当然,衲子并不以为避免冤案杀人是废除死刑的良好理由,同样,衲子也不以为某些人能够以特权减轻法律的制裁是不废除死刑的良好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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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8 15:24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这个话题到现在已经都讨论的不是一个东西了.....
lz的题目是【不能以为效仿西方文明取消死刑】(似乎从语文的角度看欠通顺)
lz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中国目前司法中的不公正现象
最后lz也说【取消死刑的确是人类文明的进步】

这就说明,lz也承认,取消死刑是一个普世文明的表现,不是西方独有的“文明”。
而且衲子和ChinaPR朋友也都并不主张在当下的法制情况下孤立地废除死刑,为何您总视而不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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