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讨论]一个不符常理的案件
性别:未知-离线 tony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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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4 05: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讨论]一个不符常理的案件

福冈杀人案, 有两人逃回国, 因为中日没有罪犯引渡协议,所以在国内受审并判死刑,

疑点是: 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 其法律有效范围都在本国领土之内, 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在某国领土内犯罪才会触犯刑法, 在领土范围以外无论此人是否为该国公民都不在其法律管辖范围之内.

应用到此案, 回国的两人并没有触犯中国法律, 按正常程序应是日本要求引渡犯人, 虽然中日之间没有引渡协议, 不过还是可以商量, 然后中国再决定引渡与否, 国际之间有引渡条例存在就是为了应付这种情况

而中国却在本国审此二人并判刑, 这非常不合规矩, 不知引用的是哪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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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4 09:5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那藤森怎么没有在日本被判刑, 皮諾切特也没有在智利被判刑

[ 本帖最后由 tonyget 于 2008-2-4 09: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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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4 22:3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我的意思是,世界上有很多因被通缉而躲在其它国家的人,都过的正常生活,也没见所在国的政府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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