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实干司马于2005-08-15, 22:21:48发表
原帖由軒轅堯于2005-08-14, 1:39:49发表
[quote]原帖由实干司马于2005-08-14, 0:58:42发表
[quote]原帖由軒轅堯于2005-08-09, 12:01:52发表
朋友話:「在宋朝,尤其是朱熹之後,提出所謂的『存天理,滅人欲』,儒者們便漸漸成了衛道士了。」
我有此回應:
「存天理」即孟子所謂「知天」,大體與「見道」同。
而「滅人欲」即以「見道」的智慧破斥生物性的慾望,依佛教語,即以「般若」照破「無明」。
由是觀之,「存天理,滅人欲」當指個體精神生命之超升,即「為己」義,而不排除為眾生谋幸福的深情大願。
我對朱子認識不多,但他既為理學家,當深明佛道儒之義理──老莊之「無為」而「不遣是非以與世俗處」,孔孟之「內聖外王」,佛教之證「空」,其實都係以個體精神生命與現象及經驗世界合一,即「道」之境。
我就是回应你这段而言的。
在別的論壇,有朋友指出我的錯處,我受教了。
至於你的留言,我認為應該交代明白。 [/quote]
· 程颢程颐批判
醍醐子曰:程颢程颐兄弟俩在洛阳讲学,故其学派叫“洛学”。洛学的最高范畴是“理”,即“天理”,程颢称天理二字“是自家体贴出来”的,是他的发明。二程说:“万物皆是一个天理”,“君道”、“臣道”、“父道”、“子道”皆是天理的体现;他们把封建伦理规范看作神圣不可侵犯的永恒秩序,称“饿死事极小,失节(指违背封建规范)事极大”。清代的戴震斥之为“以理杀人”,可谓深刻地揭露了礼教吃人的本质。
(醍醐子补曰:北宋哲学家、教育家程颢程颐思想保守,皆反对王安石变法。其学讲究“穷理”(体验探究“天理”)、“敬恕”、“致知”,目的是“去人欲,存天理”。其修身之说、忠君之言,皆是人治主义政治之基础。)
·朱熹批判
醍醐子曰:朱熹在福建讲学,故其学派又称“闽学”。他为四书作注,被历代视为官方解释,直到1905年现代教育兴起为止。朱子学问的最高存在是“理”(其实是封建秩序),具体组成是“气”,他称:“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朱子还继承周敦颐的太极图思想,称“理”的最高境界为“太极”,“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同时,太极又内在于万物之中,每个事物都各有太极,“一物一太极”。另外,他鼓吹格物致知的自我修养,也是扭曲的意识形态理论。
(醍醐子补曰:南宋哲学家朱熹,江西人。他为学,强调“天理”与“人欲”的对立,要求人们放弃“私欲”,服从“天理”。人治社会总是以提倡大公无私、服从某个教条为基础,法治社会则以民主法治、权力制衡为基础。)
洪迈的《夷坚志庚》:
台州官妓严蕊,尤有才思,而通书究达今古。唐与正为守,颇属目。朱元晦提举浙东,按部发其事,捕蕊下狱,杖其背,犹以为伍佰行杖轻,复押至会稽,再论决。蕊堕酷刑,而系乐籍如故。岳商鲫霖提点刑狱,因疏决至台,蕊陈状乞自便。岳令作词,应声口占云:“不是爱风尘,似被前身误,花落花开自在时,总是东君主。去也终须去,住也如何住,若得山花插满头,莫问奴归处。”岳即判从良。” [/quote]
之前我表示「祇求形式」係抵死,即認同強迫守禮係不可行的……
我開此題,就係想大家回歸孔孟之教,即自人之性情講起,而棄那些複雜的、不必要的理論。
我亦表示過,我不熟識朱子之說。我祇係從理學家研究的課題推想他的想法而已。而此刻看來,他的學說遠比我想象的複雜,為我所不取。
總之,壇友以為我的留言有何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