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辩论活动讨论贴(活动已结束), 下反双方讨论贴合并。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9 00: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抱歉,因时间紧张,所以没细看裁判的分析。原来该评分是以发帖时间算得,而并非以内容。

对于本人的误解,表示道歉。

同时,建议最终用记名公投方式分出胜负。请看下面帖65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53408-2-1.html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9 10: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本人回来了。本人决定,今晚不出去吃饭了,就在此处与诸位大人协手共进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9 10: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此次骑兵兄没空,那就由本人出马吧。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9 11: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反方江样居士犯规,连发两帖。要求裁判删除他后面那帖,不然我不发帖。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9 13: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裁判又将对方连发的那帖放回去了。连发也可以,而且不扣通宝,不罚。


如此一来,本人对裁判失去信心,也对于本次活动失去了兴趣,所以本人宣布不参加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9 13: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虽然不参加,但还是要指出:

QUOTE:

我方不需要证明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可以长久,我方只需要证明爱情本体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与经济,道德等一切约束力量。

对方为辨而辨的一面已爆露。认为推翻我方论证都不需要了。为辨而辨,避开交流话题,是活动的初衷吗?

——————————————————————

对方对“夫妻齐心,其利断金!”避而不答。

————————————————————————

对方认为“忠贞的爱情,是具有冲破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的”。那么我们可以先不谈经济,先谈世俗。谈世俗中的婚姻。大众化忠贞的爱情,可以不结婚就同居一辈子?那么大多数人为虾米还要结婚后才同居呢?

一段不能结婚的爱情,是大众能够接受的吗?

结婚需要经济基础吗?

————————————————————
另,正方反对以记名公投分出最终胜负,可见自知理亏。

————————————————
本次活动胜负属一言堂。而且对方为辨而辨,不是以客观讨论交流为目的。所以本人没兴趣。

————————————————————————

而且个人认为,裁判给正方的话题是要讨论“长久的爱情”,给反方的话题却是“只讨论爱,可不讨论长久问题”,这样辨论的题目更本不是统一的;以至各说各的。对方也讲,正方的话题他们更本不需要谈及。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11-8 21:24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9 13: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浪漫老骑兵 于 2007-11-8 21:32 发表
而且个人认为,裁判给正方的话题是要讨论“长久的爱情”,给反方的话题却是“只讨论爱,可不讨论长久问题”,这样辨论的题目更本不是统一的;以至各说各的。对方也讲,正方的话题他们更本不需要谈及。

===== ...

至于“自以为是的说法”,当我一提出,裁判立刻出来反驳。而反方的观点提出多时,不见裁判出来,看来是默认了。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11-8 21:56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9 14: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长葛李子龙 于 2007-11-8 22:01 发表
有必要给会员 孤高的曹孟德 解释一些问题:

由于是论坛辩论,因此双方会员包括组织者、裁判的发贴、回复等时间存在着不统一。
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还请等待,必然会给您一个答复的。
但需要申明的是,时 ...

如果是我误会了李老师,我可以当众道歉,随后重新回来参加你的这次辨论活动以表支持

但是在这之前,我必需问清楚:我们双方要讨论的,到底是不是统一的话题:是长久的爱情?还是谭花一现般短暂的爱情?

不急,等你有空再说明完全没问题。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11-8 22:10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10 00:5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当众向裁判道歉。

由于在下对于本次活动过分投入;而之前,曾多次与裁判在某些问题上有过争义。再加上我疑心病重,缺乏自信,误以为李老师会因此厌恶在下,纵而会将情绪带到判决中。

而之后,我方基本上有问必答,对方则多次避开主题不谈等,本人误以为李老师不管就是偏帮等等。。。误会加深。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154617-1-1.html
如今看了以上评分方才明白,不是不管而是都记在了评分内了。

在下这才慌然大悟。原来如此。过去一直是自己疑神疑鬼;疑心病太重;冤枉了好人。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在此,我对带给众人,特别是裁判李老师的不快,深表谦意。

望今后宾示前嫌,重为好友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11-9 09:04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10 12:3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若没意见的话,本回合我来吧。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10 12:3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QUOTE:
原帖由 迷途书童 于 2007-11-9 20:32 发表
好的,注意他们的两个“更多”,问问他们是怎么比较得出“更多”的结论的。

有你在就好,可以商量。

等我写好后,先发在这里,大家看看再说。。。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10 13:2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反方的朋友们,你们好

QUOTE:
正方要论证两个点:
正方要论证两个点:
1。经济是爱情的基础/必要条件。
2。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而不是婚姻)是无法长久的。
反方的论点只有一个:忠贞的爱情,是具有冲破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的!包括经济基础的约束。
我方不需要证明没有经济基础的爱情可以长久,我方只需要证明爱情本体是可以独立存在的,与经济,道德等一切约束力量。 要不我们就是正方了。
既然正方已经承认了,没有经济基础也可以产生爱情,没有经济基础,也有相爱的状态,我方的论点已经得证,而对方仍然无法证明对方的观点,我想,我方已经获胜了。

对于以上江阳居士的观点,鄙人有不同意见。

如果你认为“爱情发生了”就等于“这段爱情具有冲破了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抱扩经济等”,那我只好对此理解力表示遗憾。

个人认为,“一段爱情是不是具有冲破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抱扩经济”是需要用时间来证明的。比如说,两个相爱的人,刚开始没问题,但过了一段时间后,因受到过多的世俗观念与经济的印象,道至两人最终分手。你能不能讲,因为他俩曾今认为他们的爱不需要经济等外来因素,所以他们的这段爱情就是“具有冲破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抱扩经济”的呢?明显不能。


从以上例子,大家可以看出我本次提出的观点1“一段爱情是不是具有冲破一切世俗观念的力量,抱扩经济”是需要用时间来证实的。

个人认为,说到这里,正反两方的立场已明确。反方坚决壁开长久问题与婚姻两点不谈,只谈爱情;直到此,他们所谈及的相爱都是短暂性的。而正方,所谈及的是爱情长久性问题,抱扩婚姻;也就是谈一生一世的爱。短暂性的爱与一生一世的爱,也就是正反两方所提唱的不同关点;哪个才是大众所追求的?不用说,大多数人肯定比较希望得到一生一世的爱情。

即然大多数人都希望得到一生一世的爱情,那么必需要谈及长久问题。而且个人认为,不是一生一世的爱请更本不配被称之为“忠贞的”。所以反方谈到现在,所谈到的所有内容,抱扩所举出的所有例子,几乎都跟主题要求他们谈及的忠贞的爱情无关。而更多的,只是绕舌性质的话题,比如:“鱼儿当然是是生活在水里的,但是鱼只会爱上另一条鱼,却永远也不会爱上水。”可是,有人说过鱼儿会爱上水吗?没有。我们说的是只有在水里的鱼儿才能长久的相爱。


再提出几个观点:


观点2:忠贞的爱情,是一生一世的。也就是说,一定是长久的。当然,排除某某特别短命等非大众化情况。

举例:某对姓甲的男女相爱,但过几年后就他们这段感情就结速了。我认为,在大多数人眼中,甲姓男女的这段爱情不能算是忠贞的。
某对姓乙的男女相爱,而且相爱了一辈子。我认为,在大多数人眼中,乙姓男女的这段爱情可以称得上是忠贞的。

观点3:大众化的一生一世的爱情,需要某种型式来维持。这种型式称之为婚礼

举例:某男和某女相爱,但迟迟不肯结婚,说要谈50年,甚至一辈恋爱,但都不要结婚。我相信,这种爱情,不是大多数人所能接受的,也就是说,这种爱情不能长久

观点4:婚礼需要经济基础

举例:某男和某女相爱,他们要结婚。但某男讲,再等两年,等我们筹到钱后,便可以结婚了。

总结以上数点。我认为,一段忠贞的爱情,是一生一世的;一段一生一世的爱情,需要婚礼;一段幸福美满的婚礼需要经济基础。

最后,我相信,对于大多人来说,找到真爱后,就会停止胡乱花钱,开始筹备婚礼。因为他们了解,经济是一段忠贞爱情的基础










[ 本帖最后由 孤高的曹孟德 于 2007-11-9 22:08 编辑 ]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10 13: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看出有哪里不对吗?快提出,不然我就要发了。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10 14: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晕。论坛系统出了错误,发到一半版面就跳掉了,然后一看,只有一半在上面。可否允许我删除重发?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10 14: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我重发了一次。

总之,我发的内容和以上帖83的一莫一样。相信众人可以理解,我不是发后篡改,而是系统出故障。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10 14:2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多谢反方江阳居士的善歌善讼。江阳居士的风度,真是让在下汉言。在下从此,当多向居士学习,以弥补自己“好胜”的性格缺陷。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孤高的曹孟德

★★

Rank: 6Rank: 6Rank: 6
组别 校尉
级别 讨逆将军
功绩 27
帖子 636
编号 140490
注册 2007-4-16
来自 古老的年代。。。


发表于 2007-11-11 17:2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最近,来了个远方的朋友,所以明天我要陪人家一整天;只有后天或大后天才会有空;才能来助阵。不过,我方人才济济,想必不会有虾米问题的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8-26 18:35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9580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