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举报会员zhwenh_0421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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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0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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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19:58 发表
即便是后面所谓的完整视频,这个警察也是动了手的,虽然是那个女人先打人。哪里算得上传谣?

原来先动手和后动手性质是一样的,果然是人不要脸就天下无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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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0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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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0:05 发表


你这货是不是欠骂没够!有理说理,没理滚一边去!上来就开骂,从小受得什么家教!

没理?

先动手和后动手是一个性质吗?

不是一个性质不是传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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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0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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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4-25 20:08 发表

原帖哪里有传谣?你指的出来吗???笑死!

什么叫反讽没听过,故意装着不知道,吾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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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1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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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0:09 发表
这个警察是不是打人了?打得是不是带孩子的妇女?如果是,那么就不是传谣,如果非说激起什么反动情绪,在轩辕到是有,这不是,刚才有人上来就开骂。

警察先动手叫打人,后动手叫执法。打人和执法是一个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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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1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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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4-25 20:12 发表

轩辕有人无脑无耻到你这种程度吗??

你从哪里看得出是反讽??作者说了这是反讽??你认为反讽就是反讽??

从头到尾就是你主观认为作者是反讽,然后把罪名强加在他身上而已,就你这种级别的水准,同本 ...

要这么玩是吧?

以后我就没事表示一下,你全家都是卖肉的。

我说的可是卖肉体用体力打工,不是出卖身体的意思。你自己误会或者别人误会就不好意思了。

那是你自己罪名强加在我身上。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5-4-25 20: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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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1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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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0:13 发表

哪条法律规定的,后动手打人就是执法?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袭警是不是违法犯罪活动?

是违法活动,制止犯罪不是执法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5-4-25 20: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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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2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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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4-25 20:19 发表

请你继续秀你的智商,让大伙看清楚你说理说不过就气急败坏骂人的本质

这是原帖引用的话

你敢就事论事说里面的内容哪里有造谣???

另外,对你上面的话,我保留投诉的权利

我骂什么了,你可以初一,我不能十五?

就事论事的说,我有什么造谣或者侮辱你了,你投诉什么,我也说的很清楚,出卖肉体用体力打工。

明显的反讽,故意歪曲狡辩。别人投诉就是党同伐异,你投诉就是权利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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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2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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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0:19 发表

法盲一个,再告诉你一遍,中国没有袭警罪。

PS,学点法律知识,别老是丢人。

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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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3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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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eloti 于 2015-4-25 20:27 发表

我家族用高智商的脑子赚钱维生,不像你全家族世世代代都卖肉,就是这样

脑袋不是肉长的?我就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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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3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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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0:29 发表

第一,打人与侮辱是两回事;
第二,执法与打人更是两回事。

如果将执法与打人等同,那么警察与流氓还有什么区别?

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对对,这方面没国际接轨,国外警察执法就不打人,光杀人了。警察就是和流氓不一样呀,流氓那敢杀人呀。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5-4-25 20: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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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4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重复了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5-4-25 20: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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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4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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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0:39 发表

第一:在刑法的总则里: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 ...

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打人不是一定犯罪,但绝对是违法。

警察当然有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的权利。

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当然要使用合理的暴力手段。

按美国这种民主自由国家提高一级对比,警察应该用警棍打,中国警察这还是空手的,完全相对合理的暴力。

中国用空手打的叫流氓无区别,国外用警棍抽的就是文明执法,果然屁股决定脑袋。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5-4-25 20: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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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0:5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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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0:52 发表

打人可不是什么合理的暴力手段。

在法律中使用的词叫做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你可以去问问付MM,她们敢不敢用这种合理的暴力手段?

按美国对比,好啊,先把一党制废了。有中国的法律不用,用国外的。

还 ...

我跟你讲法律,你就讲政治,果然好转进手段。

打人者违法,警察抓捕违法人员,警察这还不叫执法,那叫什么,视频都有了,还要怎么证明?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5-4-25 20: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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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1:0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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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1:01 发表

讲政治?

宪法不是法律?

中国宪法不是规定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你分清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政治?

打人者违法?我问问你,警察打没打人?如果是抓捕?谁下的令?

更关键的是两人互殴,打人的 ...

这里用的是宪法?

你分得清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政治?

抓捕违法人员还要下令?

以后警察碰上抢银行的或者小偷小摸的人员是不是还要打个电话给领导申请一下?

不然动手了也不叫抓捕,至于是什么词汇来形容,麻烦你能给出个,我实在是形容不出来。

[ 本帖最后由 humi100 于 2015-4-25 21: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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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1:3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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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1:22 发表

你可以用刑法,我为什么就不能用宪法?

抓捕不下令,你敢抓捕?你知道什么叫抓捕?就是小偷,你也是制止住对方的犯罪行为,而不是打人。

把抓捕与打人相提并论,也就是你才能搞出这么一出来。、


让 ...

第十六条 办案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第二十一条 在公安机关作出回避决定前,办案人民警察不得停止对行政案件的调查

故意增删改查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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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1:3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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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1:26 发表
警察制止这类行为,从来不允许用打人这种暴力手段。

国外警察那警棍往人身上抽是什么。

谁说的没有类似打人的暴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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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1: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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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1:38 发表

懂不懂中文?是行政案件,是调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这回避原则说的就是行政案件。

不是行政案件,你说个屁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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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1:43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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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1:40 发表

我问你,这事是发生在中国,还是国外?扯国外有毛用,那么喜欢国外,太平洋又没盖盖,自己游过去。

从来没听说过,在中国法律案件中,还要执行国外的法律法规。

警察制止这类行为,从来不允许用打人这种暴力手段。

中国的法律法规有你这条?

有律按律,无律按例,参考国外先进体制下的例子有什么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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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1:4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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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1:45 发表

笑,你不是说刑事案件吗?又变成行政案件了?

你自己拿着行政案件的回避规定来问我?

谁在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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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22:02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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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杏花疏影 于 2015-4-25 21:48 发表

我搞笑?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 ...

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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