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关毛 于 2010-12-29 14:17 发表
秦律虽然失传,但是同样是从武力推广这一点上来看,与民法典几乎如出一辙。而秦始皇在其他方面,又岂是拿破仑能比的。
而唐律影响后世千余年,直到近现代才被子孙后代当垃圾扔掉。而拿破仑法典至今也就三百多 ...
唐律虽然影响深远,但龟缩东亚一域。大陆法系可是横跨欧亚(非洲情况不清楚,刨除伊斯兰国家)。而且,从立法技术上来说,唐律的技术显得过于古典了。
现代人更推崇以现代为本位,拿破仑法典的意义因此更为盛大。中华法系的退场实在过于悲怆,早知道如此,何必沈家本那么辛苦。可以说当代中国的法律制度,没有一点是中国的。今天最高法居然还在说什么大义灭亲,简直令人恶心。
我对拿破仑的看法跟你相反,从士兵到皇帝真是微不足道,作为职业,皇帝实在不少,由小人物而成皇帝者,虽然不那么多,但也远非凤毛麟角。而民法典的恒久价值,却不是当了皇帝就能做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做皇帝还真不是什么大事。
[ 本帖最后由 悼红狐 于 2010-12-29 14:3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