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杀人者死!, 鉴于有些人迷惑于西方所谓自由思想
性别:未知-离线 glod9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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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2007-3-1


发表于 2007-3-4 17:57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对生命的尊重一般体现了一个民族和社会的文明程度,一个敢于废除死刑的国家对其法律的考虑绝对比我们只能在这里瞎撤的人考虑的多,我不是学法律的,对刑法什么的了解也不深,但是感觉我们国家在犯人改造和释放后的安置方面没有存在问题,这个可能和犯罪人的素质水平和整个公民的思想形态有关,假设你身边有一个杀人后又被释放的人,你也一定会害怕,可能国外在这方面的处理比我们有先进的地方。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说句实话,我们的法律体系没有到那种健全的地步,记得大学里简单学过的一些法律,很多都是从外国参考来的,这也是可能是我们面对很多我们认为无法改造的罪犯枪决是最好的方法,死刑的坚决被贯彻实施可能这也是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司法制度的不健全。换一个想法,马加爵如果被良好的教育和改造,他一定会出来继续杀人,很多情况下,杀人是被逼的。当然对于一些很变态的杀人分子,比如很多报道中美国的连环杀人犯,在美国这个并不提倡执行死刑的国家,还是会被执行死刑,个人感觉因为他们的司法制度觉得这样的人没有改造的可能性,可能是他们超过某种底线。
     最后一个是社会的思想意识,感觉我们对人身权益的维护没有他们强,他们的自由,人权,独立的口号在很多美国大片中的体现,我们肯定有深刻的印象,且不说他们执行的如何,这个毕竟是他们的一种目标和社会观,和我们的"紧密团结在....(后面省略,反正大家知道是什么)"有相似的地方,他们的意识中表现了他们对个体的关注,换一句话说,他们对生命的尊重和我们的文化有很大的差异,一个人没有权利夺取其他人生命的权利,如果他做了,我们也一定要夺取他的生存权利作为代价?那么我们和他又会有多少区别呢?法律的惩罚更多的应该是告诫,即使你说通过死刑来告诫其他人,为什么犯罪率在很多情况下还是会上升?提高整个公民的文化水平和心理形态才是制止这类刑事案经发生的方法而不是通过用死刑去恐吓某一部分人。
     最后,个人看法,以命偿命仅仅是一种很局限性的看法,这可能是如果说有一天中国大地上能够废除死刑,相信这个是一个文化的融合和整个社会意思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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