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孔孟”与新儒家之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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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0:4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孔子同时提出以法治国的道理:“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且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民有耻且格”。


我真想笑。上面那句话翻译过来大意就是:“用行政命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制约百姓,老百姓只是勉强克制自己避免犯罪而不知道犯罪是耻辱的事情;用德来治理百姓,用礼来约束百姓,老百姓就知道做坏事可耻而且能自己纠正错误。”是孔子反对法治的体现,怎么成了孔子提出以法治国?

孔子反对法制最显著的例子就是其反对铸刑鼎。
公元前513年,晋国赵鞅(范宣子)铸刑鼎。孔子发表了言辞激烈的评论:
”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

从法律发展的角度来说,铸刑鼎打破了法律秘密主义,公布了成文法而不再是少数贵族垄断随意定的法律,是多么进步的一件事,孔夫子居然激烈反对,认为不符合周礼,是多么守旧和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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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8 23: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宋儒吕希哲目睹轿夫坠水淹死,安坐轿中,漠然不动。张魏公苻离之败,死人三十万,他终夜鼾声如雷,其子南轩,还夸其父心学很精。宋儒自称上承孟子之学,孟子曰:“今有同室之人斗者救之,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吕希哲的轿夫,张魏公的部下,当然要算同室之人,像他们这样漠不动心,未免显违孟氏家法。

这叫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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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8 23:1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说:“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吾字其字,俱是我字的代名词。孟子讲学,不脱我字;宋儒讲学,舍去我字。所以孟子的话,极近人情;宋儒的话,不近人情。例如程子说:“妇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是舍去了我字。韩昌黎?里操说:“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程子很为叹赏,这也是舍去了我字。其原因就由宋儒读孺子将入井章,未能彻底研究,其弊流于自己已经身井在中,宋儒还怪他不救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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