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是否可以合并法律探讨和情感轩辕
性别:未知-离线 an老忘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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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8 12:59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好象建议贴可以跟吧,不行的话请删。


刚看楼主的贴,觉得建议蛮好。

回头一想,还有个度处理问题。说起来就跟这几天的公告非常期或扶人问题一样。

请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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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3:41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引:法律和情感根本就是两回事嘛


。。。



要这么说双胞胎也是两个独立个体,而且本来就是。


建议嘛,那有说包好的。

[ 本帖最后由 an老忘密码 于 2007-9-11 14: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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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1 17:28 资料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赞成。

呵呵,现在还是要讲质量了。


搬个段氏一阳指的说法。还是要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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