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转贴]NBA札记:解剖森林狼, 这里有狼蜜吗?可怜的狼王
性别:未知-离线 马岱

衡山郡王知枢密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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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18 10:55 资料 主页 文集 短消息 看全部作者
森林狼的问题其实主要就是狼王的高薪问题,由于NBA有薪金帽子,所以自己的工资高了,队友的工资就少了,在自己拿高薪的同时,必然要忍受队友水平的低劣。高薪这个东西是一把双刃剑,可惜许多人都不明白这个道理,以为拿了低薪就是身价贬值,其实不然,对于巨星来说,薪金到最后就是个数字而已,一千万和一千二百万有实质区别么?但一个两百万的队友和一个四百万的队友却相差很大,而且成绩好还可以提高自身知名度,然后还可以在广告中捞回损失,一点不亏,姚明的工资都可以全部不要,因为广告收入多很多。

狼王当然是一个反面例子了,正面例子应该是邓肯,邓肯的年薪具体记不清楚了,大致是平均一年一千六七的样子吧,对于拿过两次总决赛MVP的邓肯来说,实在是不算高,所以本赛季之前马刺甚至还有薪金空间去招揽科比这样的球员。当帕克因为薪金问题合同谈不拢,邓肯甚至提出可以从自己的工资拿两百万给帕克,有这样的球员,还怕组织不好一支高水平的球队?

同样不智的还有科比,对于他来说,急于证明的事情是“没有奥胖湖人也行”,所以自己抬高加码等于就在削弱队友的实力,自相矛盾,科比钓湖人队有些过分了,其实很没必要,退一步对大家都好,NBA其实还是老板的球队,当年佩顿不是在超音速呼风唤雨么,教练也可以被赶走,最后也是他老不行了,就被球队给交换了,NBA就是这么残酷的。

当然这样的道理主要对于出于运动生涯前期的大牌球员适用,对于一般球员或在走下坡路的球员,自然是能捞多少捞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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