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yjz99s1于2005-11-28, 20:07:45发表
原帖由无知无畏于2005-11-28, 19:42:33发表
郡县制度是周朝出现的吗?我怎么记得是由李斯最早提出来的,是秦朝最早实行的。
周朝的时候,直属领地似乎是郡县制度,但是这应该只是表面现象。郡县制度需要有相应的一系列其他制度的保证,才能正常运行。如经济的的宏观调度,官员任免,责任制度,各种兵役徭役制度等。周朝的时候,这些制度就已经很健全了吗?对于那段历史没什么研究,所以不敢随便说。
呵呵,没看到偶偷换概念吗?
我乱写的是"郡
邑"制度
其实历史上是没有这个固有名词的
PS:貌似郡是战国才出现的
现在转一篇文章
周朝之西周政治制度 from 清谈天地 by 老兵帅客
周王左右的辅佐为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三公下面有三事官(政务官、事务官和地方官)、四方(诸侯和方国、部族)和卿务寮。
王朝官员有:总揽朝政的太宰、掌祭祀礼仪的太宗、掌历法记事的太史、掌祈祷的太祝、掌神事的太土、掌占卜的太卜,合称六卿。六卿的僚属统称为卿务寮。另外有:掌土地和农人的司徒、掌百工执事的司空、掌军赋军政的司马、掌版籍爵禄的司士、掌刑罚的司寇,合称五官。
为王室服务的内廷事务官:有三公之佐的三少(少师、少傅、少保),有道、辅、弼、承四辅,有膳夫、缀衣、小臣、寺人、内竖、阍者、门尹、司王宥、火师、水师、大酋、太仆、御、右、萃车、趣马、师氏、虎贲、舆人、医、艺人、太子宫尹等。
在王畿外服的封国,称为四方,包括侯、甸、男等诸侯。王朝有时派使臣到诸侯国任监国。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仿照王室设置百官有司,称为相对独立的政权,主要有三司官,即司徒、司马、司空,分掌政务、司法和民事。
周的各级主要官吏,都是在宗法制度基础上世袭,而且文武不分,平时治民,战时就是各级将领。
周朝的地方制度,有国、都、邑、野、鄙。周王和诸侯的都城为国,诸侯国中的大城为都,小城为邑,此外的地方称为野或者鄙。
商周爵位有侯、伯、男和田(甸)四种封号,而且四种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等级区别。公和子都不是爵位,公是诸侯的尊称,子是不成君之称。
军事制度。当时实行井田制,四井为邑,十六井为丘,每丘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六十四井)为甸,出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自备。卿大夫采邑方百里,有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一百乘,称为百乘之家。大的诸侯封三百六十里,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一千乘,称为千乘之国。天子王畿方千里,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称为万乘之主。当时奉调出征的只有乡人,野鄙之人只保卫乡里。军队的核心是贵族与多子族,即贵族子弟,基干力量是由贵族组成的三甲士,包括驾车、持干戈和拿弓矢者,在车上作战。由平民组成的七十二卒,称为徒兵。周朝军队实行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每军一万两千五百人,军将皆为卿;每师两千五百人,师帅均为中大夫;每旅五百人,旅帅均为下大夫;每卒百人,卒长皆上士;每两二十五人,两司马皆中士;每伍无人,伍有长。
刑法制度。周朝仍设五刑,据说有墨刑一千条,鼻(找不到那个字,就是割鼻子)刑一千条,刖刑五百条,宫刑三百条,大辟刑二百条。周穆王时又规定有赎刑,后来又制定了《九刑》,即上述五刑再加上流、赎、鞭、扑。其死刑有:绞缢、弃市、屋诛(在室内处死)、腰斩、剐(碎尸)、火焚、车裂等。王之同族不可施宫刑的,将其头发剪掉。另外还有奴刑,就是将犯罪者没入官府为奴。
受教了。
另外,和蒙古攻日本的介绍参照着看,似乎当时日本的制度和周的制度非常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