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中国历史上的封建时期, 这贴不知发到哪里才合适,就凑合放这儿吧
性别:未知-离线 无知无畏
(神农有闲)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东将军
好贴 1
功绩 29
帖子 2419
编号 40211
注册 2005-6-4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8 11:0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美国各州有宪法不假,但是这些州一样要服从联邦宪法,不能违反联邦宪法。
这种关系和中国的地方性法规与全国性法律比起来,差距有多大?
在美国,一个人被州法院判处后,他不服,可以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的。在中国,情况也差不多。
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美国政客在自己的地盘,公开的为自己家乡的人民争取利益。在中国,政客集中在一起,秘密的为自己的家乡争取利益。
形式上的差别,并不能改变结果的相似性,我只看重结果,所以我认为中,美之间的政治制度差距,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恨地无环
(情僧云水)

代国公
京西南路经略使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10
功绩 3057
帖子 5220
编号 15324
注册 2004-8-13
来自 竹桃小筑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8 11:37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无知无畏于2005-11-28, 11:06:00发表
形式上的差别,并不能改变结果的相似性,我只看重结果,所以我认为中,美之间的政治制度差距,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结果差距不大么?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安在?

美国的行政不集权可以参见《论美国的民主》
行政是否集权的直接影响到权力的上下行关系
美国是各州将权利让度给联邦政府一部分
中国是中央政府将权力分一部分给地方
更推广到政府与个人的关系也是如此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小马爱犬屋

Rank: 9Rank: 9Rank: 9
组别 限制发言用户
级别 卫将军
功绩 65
帖子 6479
编号 16360
注册 2004-8-26


发表于 2005-11-28 11:4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美国军队想进某个州救灾是要经过该州州长和州议会同意的.

中国的军队是只听D的.

这之间的区别不大??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无知无畏
(神农有闲)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东将军
好贴 1
功绩 29
帖子 2419
编号 40211
注册 2005-6-4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8 12:1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只引用了我说的一句话?而且这句话的意思是,我只看重在两种政体下,所产生的行政结果。
美国军队救灾,是在州议会批准,中国是在GCD的内部会议上。过程是不一样,但是后果是一样的。
到底是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是一个很好的争论话题。但是最好另开帖子。
我只想表达一个意思:不管政体如何,行政的结果才是最重要的。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恨地无环
(情僧云水)

代国公
京西南路经略使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10
功绩 3057
帖子 5220
编号 15324
注册 2004-8-13
来自 竹桃小筑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8 12:36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无知无畏于2005-11-28, 12:11:20发表
为什么只引用了我说的一句话?而且这句话的意思是,我只看重在两种政体下,所产生的行政结果。
美国军队救灾,是在州议会批准,中国是在GCD的内部会议上。过程是不一样,但是后果是一样的。

后果未必一样啊
美国的州有权力阻止军队进入救灾
中国哪个省有这个权力?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无知无畏
(神农有闲)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东将军
好贴 1
功绩 29
帖子 2419
编号 40211
注册 2005-6-4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8 12:4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阻止?那阻止了吗?好象没有吧。
后果还是一样的。
假设的后果和真正的后果,没什么关系吧。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恨地无环
(情僧云水)

代国公
京西南路经略使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10
功绩 3057
帖子 5220
编号 15324
注册 2004-8-13
来自 竹桃小筑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8 13:33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双重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

  在美国打官司,首先得知道哪些案件应该向州法院起诉,哪些案件应该向联邦法院起诉。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有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州宪法和州法律两个法律体系,但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具有最高地位。法院同样存在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联邦有最高法院,各州也有州的最高法院(有的州称为州最高上诉法院或上诉法院)。州法院是州政府的司法部门,联邦法院则是联邦政府的一个部门。这两套法院之间没有上下关系,但在司法管辖的范围上有所分工。绝大多数的案件,既可向州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联邦法院起诉。但州法院审判案件时,在适用法律方面,不仅受州宪法和州法律的限制,也要受联邦宪法和法律以及联邦所签定条约的约束,“即使州的宪法和法律的任何条款与之相抵触”。

  联邦法院的管辖权受联邦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只能行使由联邦宪法赋予和由国会立法规定的联邦司法权力。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合众国司法权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案件:①合众国作为诉讼的一方的案件;②涉及到州的案件,具体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州之间的诉讼案件、一个州与另一个州的公民之间的争执案件、不同州的公民之间的诉讼;同一个州的公民之间关于不同州的土地的所有权的诉讼;③涉及大使、公使和领事的一切案件;一州或其公民与外国或外国公民或属民之间的诉讼;④所有涉及到联邦宪法、国会通过的法律和根据联邦权力缔结的条约的一切案件,以及关于通航水域的法律一切案件。

  宪法让联邦法院有权审理上述案件,但并没有禁止州法院审理这些案件。但是,美国国会可以规定某些案件由联邦法院独自行使管辖权,如反对合众国的犯罪所引起的案件,以州为诉讼当事人的案件,涉及大使和其他外交官员的案件等。这样,在任何一个州里,都既有州法院系统,也有联邦法院系统。对有些案件,两种法院都可以受理;另一些案件,只有州法院才能受理;还有些案件,只有联邦法院才能受理。事实上,联邦法院审判涉及联邦法律的一切案件,但宪法对初审管辖权和上诉管辖权作了区别。如联邦最高法院只拥有有限的初审管辖权,但最高法院拥有广泛的上诉管辖权。因此,在美国,一场官司可能从州法院开始,但如果涉及到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就可以从州最高法院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QUOTE:
去年的由于转移核废料而引发的南卡罗来那州与联邦政府的纠纷,南卡罗来那州州长为了阻止美国能源部将核废料转移到该州亲自下令封锁公路,美国联邦政府的律师代表通过司法法诉讼程序推翻了南卡罗来那州的封锁令从而使能源部的转移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QUOTE:
美国在国家权力的纵向结构上采用联邦制,联邦制决定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只能在宪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活动,联邦政府不能随意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州,州也不得行使属于联邦的权力,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权限冲突由联邦法院依法裁决;联邦政府负有保障联邦宪法被忠实执行的义务、保障个人宪法权利的义务,当州政府的行为侵犯公民的宪法权利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获得救济。

美国的州与联邦政府关系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则,即迪龙规则
迪龙规则反映了两点:
1 联邦与州是集权还是分权关系并不是先验的,固定的。而是根据实际来确定,该集权就集权,该分权就分权。(这个才是在分权尺度上的调整,因为有2的保证)
2 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一旦在权力上发生争执,其争执交由司法部门来裁决。这样就防止了联邦政府强行上收州政府的权力或州政府以非正常方式抗拒联邦政府的状况发生。

如果以上的“过程”都对行政结果没有影响的话,那么,法制的作用在哪里?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apes

Rank: 4
组别 士兵
级别 牙门将军
功绩 6
帖子 579
编号 31641
注册 2005-2-1


发表于 2005-11-28 14:4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所谓封建时期,其实是马克思和其他一些史学家划分社会发展阶段的观点。充其量只是一家、一派之言,其他派别的史学家根本不承认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封建时期,或者是用个其他名词代替封建时期。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yjz99s1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奋威校尉
好贴 1
功绩 6
帖子 139
编号 45405
注册 2005-8-12


发表于 2005-11-28 15:4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以前和别人辩论过《中国封建社会什么时候开始》
大概记得有2种解释3个说法

解释一:按原始定义来“封国土,建诸侯”来归纳

说法一:西周的分封诸侯,各诸侯的领地用封疆隔开,各个诸侯听命于王室,各个国家有自己的法度,王室不能直接干预,王室可以增加或者削弱诸侯的领地。所以可以看作封建社会的开始。一般看作分封奴隶制经济时期。

解释二:封建土地所有制度的建立
说法二:春秋战国时期的诸侯崛起,周室微弱,封疆被打破,大批奴隶和破产贵族成为自由民在社会流动。一些拥有土地的人特别是新兴的贵族给予他们土地来收租。在战国初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在各国初步形成。也可以看作封建社会的开始。这点和伟大导师的看法很接近。

说法三:秦统一中国后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中国全面进入封建社会。这是本朝太祖钦点的起点。

============================================
PS:TO无知无畏

分封与郡邑制度一向是并存的,周朝的直属地都是实行郡邑制度。而汉朝是两者的混杂,前期是异姓王和同姓国的势力太大,后来经7国之乱而削弱。东汉的分封更是流于形式啊,诸侯国权利掌握在中央派来的相手里。
所以一般我们说国家的制度,看的是主体部分啊,周汉中后期就是对比。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无知无畏
(神农有闲)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东将军
好贴 1
功绩 29
帖子 2419
编号 40211
注册 2005-6-4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8 19: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郡县制度是周朝出现的吗?我怎么记得是由李斯最早提出来的,是秦朝最早实行的。
周朝的时候,直属领地似乎是郡县制度,但是这应该只是表面现象。郡县制度需要有相应的一系列其他制度的保证,才能正常运行。如经济的的宏观调度,官员任免,责任制度,各种兵役徭役制度等。周朝的时候,这些制度就已经很健全了吗?对于那段历史没什么研究,所以不敢随便说。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无知无畏
(神农有闲)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东将军
好贴 1
功绩 29
帖子 2419
编号 40211
注册 2005-6-4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8 19: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恨地无环于2005-11-28, 13:33:16发表
美国的州与联邦政府关系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则,即迪龙规则
迪龙规则反映了两点:
1 联邦与州是集权还是分权关系并不是先验的,固定的。而是根据实际来确定,该集权就集权,该分权就分权。(这个才是在分权尺度上的调整,因为有2的保证)
2 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一旦在权力上发生争执,其争执交由司法部门来裁决。这样就防止了联邦政府强行上收州政府的权力或州政府以非正常方式抗拒联邦政府的状况发生。

如果以上的“过程”都对行政结果没有影响的话,那么,法制的作用在哪里?

这些和香港,澳门还有其他一些自制区有些相似。集权与分权并行。
我承认在这些点上,中美的政治制度是有些差距的。但是我从来没说说中美的政治制度相同。毕竟中国是中国,美国是美国。
我的意思是,这两种政治制度,在很多情况下,行政作为的结果很相似。
中国目前毕竟是一个独裁的体制,能做到现在的样子已经很不错了。指望一党独裁能够完全达到理想中的“民主”状态,是不切实际的。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yjz99s1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奋威校尉
好贴 1
功绩 6
帖子 139
编号 45405
注册 2005-8-12


发表于 2005-11-28 20:0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无知无畏于2005-11-28, 19:42:33发表
郡县制度是周朝出现的吗?我怎么记得是由李斯最早提出来的,是秦朝最早实行的。
周朝的时候,直属领地似乎是郡县制度,但是这应该只是表面现象。郡县制度需要有相应的一系列其他制度的保证,才能正常运行。如经济的的宏观调度,官员任免,责任制度,各种兵役徭役制度等。周朝的时候,这些制度就已经很健全了吗?对于那段历史没什么研究,所以不敢随便说。

呵呵,没看到偶偷换概念吗?
我乱写的是"郡"制度
其实历史上是没有这个固有名词的

PS:貌似郡是战国才出现的

现在转一篇文章


周朝之西周政治制度 from 清谈天地 by 老兵帅客

周王左右的辅佐为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三公下面有三事官(政务官、事务官和地方官)、四方(诸侯和方国、部族)和卿务寮。

王朝官员有:总揽朝政的太宰、掌祭祀礼仪的太宗、掌历法记事的太史、掌祈祷的太祝、掌神事的太土、掌占卜的太卜,合称六卿。六卿的僚属统称为卿务寮。另外有:掌土地和农人的司徒、掌百工执事的司空、掌军赋军政的司马、掌版籍爵禄的司士、掌刑罚的司寇,合称五官。

为王室服务的内廷事务官:有三公之佐的三少(少师、少傅、少保),有道、辅、弼、承四辅,有膳夫、缀衣、小臣、寺人、内竖、阍者、门尹、司王宥、火师、水师、大酋、太仆、御、右、萃车、趣马、师氏、虎贲、舆人、医、艺人、太子宫尹等。

在王畿外服的封国,称为四方,包括侯、甸、男等诸侯。王朝有时派使臣到诸侯国任监国。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仿照王室设置百官有司,称为相对独立的政权,主要有三司官,即司徒、司马、司空,分掌政务、司法和民事。

周的各级主要官吏,都是在宗法制度基础上世袭,而且文武不分,平时治民,战时就是各级将领。

周朝的地方制度,有国、都、邑、野、鄙。周王和诸侯的都城为国,诸侯国中的大城为都,小城为邑,此外的地方称为野或者鄙。

商周爵位有侯、伯、男和田(甸)四种封号,而且四种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等级区别。公和子都不是爵位,公是诸侯的尊称,子是不成君之称。

军事制度。当时实行井田制,四井为邑,十六井为丘,每丘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六十四井)为甸,出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自备。卿大夫采邑方百里,有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一百乘,称为百乘之家。大的诸侯封三百六十里,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一千乘,称为千乘之国。天子王畿方千里,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称为万乘之主。当时奉调出征的只有乡人,野鄙之人只保卫乡里。军队的核心是贵族与多子族,即贵族子弟,基干力量是由贵族组成的三甲士,包括驾车、持干戈和拿弓矢者,在车上作战。由平民组成的七十二卒,称为徒兵。周朝军队实行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每军一万两千五百人,军将皆为卿;每师两千五百人,师帅均为中大夫;每旅五百人,旅帅均为下大夫;每卒百人,卒长皆上士;每两二十五人,两司马皆中士;每伍无人,伍有长。

刑法制度。周朝仍设五刑,据说有墨刑一千条,鼻(找不到那个字,就是割鼻子)刑一千条,刖刑五百条,宫刑三百条,大辟刑二百条。周穆王时又规定有赎刑,后来又制定了《九刑》,即上述五刑再加上流、赎、鞭、扑。其死刑有:绞缢、弃市、屋诛(在室内处死)、腰斩、剐(碎尸)、火焚、车裂等。王之同族不可施宫刑的,将其头发剪掉。另外还有奴刑,就是将犯罪者没入官府为奴。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无知无畏
(神农有闲)

Rank: 8Rank: 8
组别 校尉
级别 平东将军
好贴 1
功绩 29
帖子 2419
编号 40211
注册 2005-6-4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8 20: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受教了,看来咱们说的不是一回事。
看看中国的刑罚,越来越重。还是周武王好,画地为牢。呵呵......
顶部
性别:男-离线 ptcn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组别 羽林都尉
级别 骠骑将军
功绩 86
帖子 8570
编号 52547
注册 2005-11-5


发表于 2005-11-28 21: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yjz99s1于2005-11-28, 20:07:45发表

QUOTE:
原帖由无知无畏于2005-11-28, 19:42:33发表
郡县制度是周朝出现的吗?我怎么记得是由李斯最早提出来的,是秦朝最早实行的。
周朝的时候,直属领地似乎是郡县制度,但是这应该只是表面现象。郡县制度需要有相应的一系列其他制度的保证,才能正常运行。如经济的的宏观调度,官员任免,责任制度,各种兵役徭役制度等。周朝的时候,这些制度就已经很健全了吗?对于那段历史没什么研究,所以不敢随便说。

呵呵,没看到偶偷换概念吗?
我乱写的是"郡"制度
其实历史上是没有这个固有名词的

PS:貌似郡是战国才出现的

现在转一篇文章


周朝之西周政治制度 from 清谈天地 by 老兵帅客

周王左右的辅佐为太师、太傅、太保,合称三公。三公下面有三事官(政务官、事务官和地方官)、四方(诸侯和方国、部族)和卿务寮。

王朝官员有:总揽朝政的太宰、掌祭祀礼仪的太宗、掌历法记事的太史、掌祈祷的太祝、掌神事的太土、掌占卜的太卜,合称六卿。六卿的僚属统称为卿务寮。另外有:掌土地和农人的司徒、掌百工执事的司空、掌军赋军政的司马、掌版籍爵禄的司士、掌刑罚的司寇,合称五官。

为王室服务的内廷事务官:有三公之佐的三少(少师、少傅、少保),有道、辅、弼、承四辅,有膳夫、缀衣、小臣、寺人、内竖、阍者、门尹、司王宥、火师、水师、大酋、太仆、御、右、萃车、趣马、师氏、虎贲、舆人、医、艺人、太子宫尹等。

在王畿外服的封国,称为四方,包括侯、甸、男等诸侯。王朝有时派使臣到诸侯国任监国。诸侯在自己的封国内仿照王室设置百官有司,称为相对独立的政权,主要有三司官,即司徒、司马、司空,分掌政务、司法和民事。

周的各级主要官吏,都是在宗法制度基础上世袭,而且文武不分,平时治民,战时就是各级将领。

周朝的地方制度,有国、都、邑、野、鄙。周王和诸侯的都城为国,诸侯国中的大城为都,小城为邑,此外的地方称为野或者鄙。

商周爵位有侯、伯、男和田(甸)四种封号,而且四种之间并没有严格的等级区别。公和子都不是爵位,公是诸侯的尊称,子是不成君之称。

军事制度。当时实行井田制,四井为邑,十六井为丘,每丘出戎马一匹,牛三头。四丘(六十四井)为甸,出戎马四匹,兵车一乘,牛十二头,甲士三人,卒七十二人,干戈自备。卿大夫采邑方百里,有三千六百井,定出赋六千四百井,戎马四百匹,兵车一百乘,称为百乘之家。大的诸侯封三百六十里,定出赋六万四千井,戎马四千匹,兵车一千乘,称为千乘之国。天子王畿方千里,定出赋六十四万井,戎马四万匹,兵车万乘,称为万乘之主。当时奉调出征的只有乡人,野鄙之人只保卫乡里。军队的核心是贵族与多子族,即贵族子弟,基干力量是由贵族组成的三甲士,包括驾车、持干戈和拿弓矢者,在车上作战。由平民组成的七十二卒,称为徒兵。周朝军队实行军、师、旅、卒、两、伍的编制。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每军一万两千五百人,军将皆为卿;每师两千五百人,师帅均为中大夫;每旅五百人,旅帅均为下大夫;每卒百人,卒长皆上士;每两二十五人,两司马皆中士;每伍无人,伍有长。

刑法制度。周朝仍设五刑,据说有墨刑一千条,鼻(找不到那个字,就是割鼻子)刑一千条,刖刑五百条,宫刑三百条,大辟刑二百条。周穆王时又规定有赎刑,后来又制定了《九刑》,即上述五刑再加上流、赎、鞭、扑。其死刑有:绞缢、弃市、屋诛(在室内处死)、腰斩、剐(碎尸)、火焚、车裂等。王之同族不可施宫刑的,将其头发剪掉。另外还有奴刑,就是将犯罪者没入官府为奴。

受教了。

另外,和蒙古攻日本的介绍参照着看,似乎当时日本的制度和周的制度非常接近。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yjz99s1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奋威校尉
好贴 1
功绩 6
帖子 139
编号 45405
注册 2005-8-12


发表于 2005-11-29 09:42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看过《12国记》的话
就发现故事里的和周朝几乎一模一样啊
顶部
性别:未知-离线 actionnic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3
帖子 253
编号 37860
注册 2005-4-30


发表于 2005-11-29 20:5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无知无畏于2005-11-27, 18:38:06发表
中国的行政是中央集权吗?如果是的话,那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地方保护主义了。现在各省和自己区不都有自己的地方性法律吗。
而且由于一些原因,全国性的法律在一个地方的优先性,是小于地方性法律的。各个省,自治区也都有很大行政自由。
中国行政的集权程度,肯定比美国高。但是我认为,这是量差,而非质差。

说到点上了!
中国其实现在有点地方脱离中央的意思!中央其实到还真有点象春秋的情况!呵呵!
大家仔细研究一下就不难明白了!决不是危言耸听!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恨地无环
(情僧云水)

代国公
京西南路经略使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10
功绩 3057
帖子 5220
编号 15324
注册 2004-8-13
来自 竹桃小筑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9 21:01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actionnic于2005-11-29, 20:53:58发表
中国其实现在有点地方脱离中央的意思!中央其实到还真有点象春秋的情况!呵呵!
大家仔细研究一下就不难明白了!决不是危言耸听!

阁下哪个地方的
哪路诸侯这么牛啊
顶部
性别:男-离线 radiowave21

Rank: 3Rank: 3Rank: 3
组别 士兵
级别 忠义校尉
功绩 2
帖子 232
编号 36317
注册 2005-4-8


发表于 2005-11-29 22:1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Yahoo!
楼上的楼上说的情况现在在一些比较发达的省份确实存在啊,今年温家宝专门跑了一趟广东,据说就为了协调关系而去的。可惜的是番禺的事情没有过问……
顶部
性别:男-离线 恨地无环
(情僧云水)

代国公
京西南路经略使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柱国(正二品)
组别 经略使
级别 征东将军
好贴 10
功绩 3057
帖子 5220
编号 15324
注册 2004-8-13
来自 竹桃小筑
家族 云水兰若


发表于 2005-11-29 22:28 资料 主页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radiowave21于2005-11-29, 22:16:19发表
今年温家宝专门跑了一趟广东,据说就为了协调关系而去的。可惜的是番禺的事情没有过问……

这个可能
但是东周比之现在的政治体制
大概邦联制(勉强比比,肯定不合适)
各诸侯国有军队 可以自己开火
自立法律
周王也不用向地方拨款
而且让哪个诸侯王到周朝廷当大臣
肯定没有如今调哪个省长到中央当京官这么简单吧

so
以今朝比东周还是不恰当滴
顶部

正在浏览此帖的会员 - 共 1 人在线




当前时区 GMT+8, 现在时间是 2025-8-23 03:49
京ICP备2023018092号 轩辕春秋 2003-2023 www.xycq.org.cn

Powered by Discuz! 5.0.0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017451 second(s), 8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联系我们 - 轩辕春秋 - Archiver - 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