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请版主答下下被斩用户司马光在轩辕春秋是否还享有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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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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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4-11-10 12:52 发表

比如我和被封的司馬光號不是同一個人,但我聲稱我就是司馬光號本人
然後藉此拿光哥的通寶,和拿他的名字招搖撞騙,顯然是對他本人侵害的

因为讨论的是违规问题你问的也是违规问题所以答的都是害处。

这个如果你在司马光没违规前声明自己是司马光的小号,司马光可以投诉你,你拿他的通宝他去敲鼓你就直接被封掉了;司马光被斩之后你再声明是司马光的小号也没通宝拿了,你可以声明是司马光的新小号,服从判罚并要求坛友不拿司马光来骚扰你,或者声明司马光有冤情来翻案。

非违规用户自爆马甲的只有两个好处,一个就是好玩,另一个就是解除新人发帖次数限制,享有的权力是整个马甲都是你的,游戏里你是会长你换个小号还是会长。
马甲连坐根本不需要分辨马甲,所有的都是帐号拥有者自己承认的,你说紫炎阳是你的马甲,白阳炎可以替紫炎阳投诉并且声明兔炎阳不是我的马甲。
不声明马甲的好处就是冒充某会员参与讨论,发有争议的帖子带来流量不会掉节操。

QUOTE:
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4-11-10 12:49 发表

2. 關鍵在於執法方式,如果是另起一個ID違規,比如同一個人用新的郵箱建新號式的違規,H兄說說遊戲界要怎麼執法呢?

按新id算。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11-10 13: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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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我觉得,不管是问天贱还是司马光都是同属一个人,这一点想必都没有异议。就拿司马光来说,他这号违规被永封,这是应有的惩罚,但不代表这个号就可以被随意侮辱。就像现实中的法律对于犯人,也仅仅是剥夺其政治权利,而没有剥夺其人权。回到论坛,被永封,相当于永久监禁吧,但同时不被侮辱的权利还是存在。既然问天贱与司马光同属一个人,那么对于司马光的侮辱也好,对于问天贱的侮辱也好,都是针对这两个id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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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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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kjo 于 2014-11-10 13:18 发表
我觉得,不管是问天贱还是司马光都是同属一个人,这一点想必都没有异议。就拿司马光来说,他这号违规被永封,这是应有的惩罚,但不代表这个号就可以被随意侮辱。就像现实中的法律对于犯人,也仅仅是剥夺其政治权 ...

"司马光艹人家祖宗十八代被封号"这句话是不是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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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2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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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11-10 13:23 发表


"司马光艹人家祖宗十八代被封号"这句话是不是侮辱?

我覺得不是吧,這話說得好像也沒有任何事實以外的個人成分啊.......
只能說形容得太粗糙寫實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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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2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34 白炎陽 的帖子

这个我同意炎阳的意见,这种说法算是对一件已发生事实的描述,算不上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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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34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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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4-11-10 13:24 发表

我覺得不是吧,這話說得好像也沒有任何事實以外的個人成分啊.......
只能說形容得太粗糙寫實了一些

我二楼的要说的情况就是这个。

x会员如果在你的帖子或者就是此贴引用白阳炎的回复“司马光这厮发疯艹别人祖宗十八代刷了几页被封禁。”
你可以投诉他骚扰挑衅你,就算是司马光被斩的事实这种回帖也应该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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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3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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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eiyue1206 于 2014-11-10 12:36 发表

我就问问,公主做好准备被永封了没。

我以为说得够明白了

关键要看骂我的那帮人是否也一起被永封啊

如果说严格执行连坐,那么骂我的那帮人也会收敛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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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3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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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11-10 13:34 发表


我二楼的要说的情况就是这个。

x会员如果在你的帖子或者就是此贴引用白阳炎的回复“司马光这厮发疯艹别人祖宗十八代刷了几页被封禁。”
你可以投诉他骚扰挑衅你,就算是司马光被斩的事实这种回帖也应该 ...

好複雜.....我不聊了失陪了,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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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4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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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白炎陽 于 2014-11-10 13:39 发表

好複雜.....我不聊了失陪了,見諒

你和光哥那么关系不错,要帮问天贱争取权力啊。

问天贱表示服从对司马光的判罚,就是一个新的id,别人拿司马光的事实去挑衅他他应该可以去投诉挑衅,而不是说这个是事实就可以拿来任意攻击问天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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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3:4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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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11-10 13:42 发表



你和光哥那么关系不错,要帮问天贱争取权力啊。

问天贱表示服从对司马光的判罚,就是一个新的id,别人拿司马光的事实去挑衅他他应该可以去投诉挑衅,而不是说这个是事实就可以拿来任意攻击问天贱。

我跟光哥是不錯,但不能因為咱愛戴光哥就幫著光哥說話嘛,那咱們都成甚麼人了

我覺得挑釁就是挑釁嘛,跟司馬光的事實好像不搭幹

事實上會員喊誰叫光哥應該是會員自己的權利吧
我有權利管問天賤叫光哥,也應該有權利管水王叫光哥吧.......

不也常常有人追著岳光寒兄叫昭昭,大同皇帝,管穎穎叫公主的,好像也沒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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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4:0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36 heismine 的帖子

偶尔引用这件事不算是侮辱,但是如果经常拿这个说事,那就相当于对司马光的挑衅了。有句俗话,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如果在说明骂人会被永封的时候,偶尔拿司马光的事举个例子没什么,但是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屡屡提起此事,那么可看做是种挑衅。在我看来,司马光冲动了,也为此付出了代价,这事就过去了。换做别的人别的事也是如此,就像天宫以前也有号被封禁,如果总提那个号的事情,那么同样可算作是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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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4:1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被斩”这词儿光哥看着就不爽,这是民间说法,正式该是“永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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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4:4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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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kjo 于 2014-11-10 14:02 发表
偶尔引用这件事不算是侮辱,但是如果经常拿这个说事,那就相当于对司马光的挑衅了。有句俗话,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如果在说明骂人会被永封的时候,偶尔拿司马光的事举个例子没什么,但是在不必要的情况下屡 ...

会员可以在任何时间拿司马光的例子说明,因为死人无人权,同样死人也没投诉的权力,如我在前面被慕容秋投诉,有人可以举司马光的例子来回复我这就是举例,但是正常的主题帖里有人无缘无故的拿司马光被封禁来回复我则可以投诉挑衅。

在问天贱帖子里用司马光挑衅问天贱可以投诉,在我的帖子里用司马光挑衅我可以投诉。司马光没有投诉权,但没被封禁的正常会员可以投诉,投诉不需要司马光或者他的马甲来举证。问天贱和司马光是两个不同的id,假如有人在我帖子挑衅司马光不等于挑衅问天贱,我去投诉是有人挑衅我,问天贱并没被挑衅。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11-10 14: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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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4: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43 heismine 的帖子

首先,我觉得永封和被斩是两个概念,永封是永久封禁,但是这个id以及资料都还存在,别人也不能注册完全相同的id;而被斩则是删除此id所有资料,这就好像现实法律中的无期与死刑一样。我认为,被永封的id同样有不被侮辱的权利。我前面也说过了,如果仅仅是拿此事来举例,算不上侮辱,但如果三番两次拿这个说事,就可以当做是对问天贱的挑衅。就像现实中,有人以前犯了错误,受了惩罚,事情就过去了,只要他没有再犯类似的错误,就没有重提的必要。而只管自己高兴,就拿别人的过失反复来说,首先有失厚道,其次,也可算作是对这个人的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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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5:10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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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kjo 于 2014-11-10 14:57 发表
首先,我觉得永封和被斩是两个概念,永封是永久封禁,但是这个id以及资料都还存在,别人也不能注册完全相同的id;而被斩则是删除此id所有资料,这就好像现实法律中的无期与死刑一样。我认为,被永封的id同样有不 ...

永久封禁:永久性强制剥夺某ID登陆发言权限。
等于死刑

不定期封禁:强制剥夺某ID登陆发言权限,解封时间不定,管理层自行掌握。
等于无期



司马光被永封,问天贱不是司马光,挑衅司马光不是挑衅问天贱,只有用司马光来挑衅问天贱才是挑衅问天贱,同样用司马光来挑衅你和我挑衅的对象都不是问天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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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5:1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45 heismine 的帖子

司马光和问天贱是同一个人,不管是挑衅同一个人的哪个id,都是针对这个人的挑衅。如果按照你的理论,像天宫也有id被永封,那么挑衅她那个id,同样不算作对天宫的挑衅吗?我不这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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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5: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我觉得,挑衅就是挑衅,侮辱就是侮辱,不管对方是谁,也不管对方这个id是不是被永封。而挑衅与侮辱本身就是一种非常不礼貌的行为。论坛本身已经禁止了对号入座的,以及无对象的谩骂,那么自然,针对被封禁id的挑衅侮辱同样也应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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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5:1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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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kjo 于 2014-11-10 15:16 发表
司马光和问天贱是同一个人,不管是挑衅同一个人的哪个id,都是针对这个人的挑衅。如果按照你的理论,像天宫也有id被永封,那么挑衅她那个id,同样不算作对天宫的挑衅吗?我不这么认为。

当然,如果天宫公主被封了,你用天宫公主被封号在我的帖子里挑衅,我可以投诉你,颖颖不能来投诉你,颖颖不能代表天宫公主了,他要代表天宫公主就一起被永封吧,问天贱不管是不是和司马光是一样人,他们两个id都是独立的,如果挑衅司马光就是挑衅问天贱,一样封禁司马光就要把问天贱也封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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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0 15:2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48 heismine 的帖子

我想说的都说清楚了,再说也是转圈话,既然各持己见,就等着麒麟子来给个官方的裁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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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09:0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现实中,人权是否适用于死者呢?一个人死了,别人是否就可以随意侮辱他呢?在网上搜索了,但没有找到明确的答复,但个人认为,死人也应当享有这种权利。论坛是虚拟的现实,如果按照现实中的规则,那么自然,司马光这个id不管是永封还是处斩,他不受侮辱的权利还是有的,同理也适用于别人被永封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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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0:4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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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kjo 于 2014-11-12 09:09 发表
现实中,人权是否适用于死者呢?一个人死了,别人是否就可以随意侮辱他呢?在网上搜索了,但没有找到明确的答复,但个人认为,死人也应当享有这种权利。论坛是虚拟的现实,如果按照现实中的规则,那么自然,司马光这个id不管是永封还是处斩,他不受侮辱的权利还是有的,同理也适用于别人被永封的id.

死人有不被侮辱的权力,司马光这种被永封的用户是没有的,论坛所有的被永封的用户都是活该,除非他能够翻案。

阁下的自然道理自然不适用于地球,咖喱星有咖喱星的规则,地球有地球的规则。

http://news.163.com/14/1031/14/A9T47S0800014AED.html

我初中有个老师叫崔全斌,到我中学毕业得知这个人渣以课后为名强奸了多名女学生被判死刑,虽然他没有教过我也不是我那一届犯的案我也不认识受害者,但是这种人我是可以在任何情况下举例,此贴只是争取崔全斌他老婆孩子不受骚扰的权力,只是说轩辕春秋被永封用户司马光的小号问天贱等人的不受骚扰的权力,崔全斌和司马光这俩个死人没有半毛钱去求别人不提他不骂他不嘲笑他被封禁理由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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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1:3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1 heismine 的帖子

你覺得的例子不能因為他被判死刑,而是因為他的道德太差。

不能隨意被判死刑的人。
比如一個人是殺人被判死刑的,你也不能罵他是強姦犯。

論壇處罰ID,是否意味著不歡迎該用戶用其他賬戶繼續來論壇討論問題。
如果不歡迎,那麼你可以說永封賬戶沒人權,不然就應該保障永封賬戶的一定權利。
當然我也不反對就事論事提及處罰事件。

論壇上被封過號的人也不少,總不能因為某賬戶被封過就可以隨意污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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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1:3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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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11-10 15:19 发表


当然,如果天宫公主被封了,你用天宫公主被封号在我的帖子里挑衅,我可以投诉你,颖颖不能来投诉你,颖颖不能代表天宫公主了,他要代表天宫公主就一起被永封吧,问天贱不管是不是和司马光是一样人,他们两个 ...

如果天宮公主是罵人被永封,有人污衊天宮公主是賣國賊。任何人都可以投訴更別說她的小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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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4:0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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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葉墨 于 2014-11-12 11:37 发表
你覺得的例子不能因為他被判死刑,而是因為他的道德太差。

不能隨意被判死刑的人。
比如一個人是殺人被判死刑的,你也不能罵他是強姦犯。

論壇處罰ID,是否意味著不歡迎該用戶用其他賬戶繼續來論壇討論問 ...

因为主题帖的前两楼是针对坛子里的挑衅行为,杀人犯被骂为强奸犯属于论坛中常用的转换手法,就算是正常用户也是常常会遇到此类的攻击。这个衍生的太远了,不在主题帖讨论的范围内,要详细讨论该发新帖。

挑衅行为只是只反复用被封禁的言论来挑衅,比追着问天贱告诉他“司马光艹别人祖宗十八代刷版被禁言,司马光的小号居然还有脸在这里混”,或者对我说“司马光艹别人祖宗十八代刷版被禁言,我看你离他不远了”,正常情况下发帖投诉肯定会遭到洗地,回帖会说司马光就是这样被禁言的,我在摆事实,完全是规劝没一个字违规;这种情况的挑衅才是主贴要表达的。

论坛处罚id的问题,我的观点是一个id就是一个id,司马光被永封了,问天贱就不是司马光,拿司马光攻击他就如拿司马光攻击你我一样,属于向他人挑衅,但也不能因为他是司马光的小号就可以享受司马光这个id的继承权,有人拿司马光向你挑衅,但问天贱去敲鼓说又有人挑衅自己那就是乱扣帽子,司马光已经被永封了,没有“人权”了。
至于论坛欢不欢迎被禁言的人注册新号来继续玩,这个与主贴无关。

[ 本帖最后由 heismine 于 2014-11-12 14: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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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4:1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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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KYOKO 于 2014-11-10 14:17 发表
“被斩”这词儿光哥看着就不爽,这是民间说法,正式该是“永封”。。

死人是看不见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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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4:4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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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宫开发商 于 2014-11-12 14:43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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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11-12 14:49 发表

不看帖您就别回复了。找敌人请去茶馆。

第一、我有回复的权利。如果你认为我回复违规,请投诉。

第二、我的回复与前面的贴子有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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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天宫开发商 于 2014-11-12 14:53 发表


第一、我有回复的权利。如果你认为我回复违规,请投诉。

第二、我的回复与前面的贴子有相关性。

没事,让你不看清楚不回帖只是个不成熟的建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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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5:3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heismine 于 2014-11-12 14:15 发表



死人是看不见字的。

不能等同永封和死刑。
而且现在也只是封ID没有封IP。所以我认为论坛还是欢迎被封人员换一个心态继续来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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