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麒麟子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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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20: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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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关内侯 于 2014-4-25 20:05 发表
所以我觉得论坛管理者的一些处理擦边球的方式没有问题。

我觉得过于民主解释过多,职业喷子挑战非职业版主,版主何必陪喷子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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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0 00:2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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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4-22 19:47 发表


有本事你上大号,你这种人能专门注册马甲挑衅,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

啧啧,这么快就有罪推定了啊。

我刚大号回来,拉根香蕉。我可没本事不上大号,会憋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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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1:58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麒麟子乱扣功绩纯属滥用职权

建议早点辞职以谢天下人

ps:真想辞职就爷们点直接挂冠而去,别假惺惺的发个贴辞职,然后有人出面挽留下就顺坡下驴

[ 本帖最后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2: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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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2:0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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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2: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这点我还是赞同麒麟老哥的,功绩作为论坛的荣誉之一,扣掉的时候还比通宝更让人肉痛一点,威慑力还是有的,而且扣多了是永封威慑效果更大,与其莫名其妙封了谁的ID或是IP,这种渐进式的也更占理

至于有没有滥用权力,我认为权利既然给了人,那就别说滥用,要么就明确把权利划走,给了而不让用基本上就是难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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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2:16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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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卫天龙 于 2014-5-11 12:07 发表
这点我还是赞同麒麟老哥的,功绩作为论坛的荣誉之一,扣掉的时候还比通宝更让人肉痛一点,威慑力还是有的,而且扣多了是永封威慑效果更大,与其莫名其妙封了谁的ID或是IP,这种渐进式的也更占理

至于有没有滥 ...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扣功绩这一项,他擅自扣功绩就是滥用职权

扣功绩不是肉痛不肉痛的问题,而是他借此将不够永封的人变相永封(功绩为负就无法登陆了)

这根刘瑾 魏忠贤之流有什么区别

[ 本帖最后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2:1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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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卫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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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2:2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4 风雪夜归人 的帖子

规矩是人定的,自然可以根据需要变更,只要真正有助于论坛清净

而且论坛规定我一直在看轩辕刑律,那里面连扣通宝都没说,说的是封禁和警告,而警告的方式我理解成是开个帖子公布?但目前我没看到有哪个人是这么做的

或许刑律真的只有这两个意思,但封禁和警告之间,落差太大,需要中间补充一点东西,通宝可以存到银行,负数顶多是难看,那么扣功绩似乎是个更合理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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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2:3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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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2:16 发表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扣功绩这一项,他擅自扣功绩就是滥用职权

扣功绩不是肉痛不肉痛的问题,而是他借此将不够永封的人变相永封(功绩为负就无法登陆了)

这根刘瑾 魏忠贤之流有什么区别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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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2:45 资料 主页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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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11 12:34 发表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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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2:4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麒麟子永封杀猪的所有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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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2:4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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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2:45 发表


没话说了吧?知道自己没理就少出来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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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3:27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支持扣功绩,支持永封屡次骂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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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子乱扣功绩中饱私囊,翻修“登闻鼓”,极其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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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长空归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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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5:0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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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贩 于 2014-5-11 14:36 发表
麒麟子乱扣功绩中饱私囊,翻修“登闻鼓”,极其腐败.......

扣功绩惩罚分明倒还不错,若中饱私囊……就大大不该了,今上若知,可要问罪斩头的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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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5:1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乱扣谁的功绩了?

本以为投诉贴跟贴都是扣功绩的, 结果司马光和那个考拉香蕉回了那么多废话, 一点功绩都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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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6:2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就这个帖子的处理方式,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085-1-1.html, 楼主还指望麒麟子的判罚? 他凭感觉的,号称一切为了轩辕的未来。

[ 本帖最后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1 16: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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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存在就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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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6:3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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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11 12:34 发表


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

这逻辑无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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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存在就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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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7:0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085-1-1.html

按这个判罚处理, 本来一个很明显的骂人行为,结果被麒麟子以什么什么背景为缘由, 从轻处理, 凡事以我以为是什么样的, 不是典型的诛心判罚吗?

[ 本帖最后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1 17: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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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heis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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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7: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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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1 17:07 发表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085-1-1.html

按这个判罚处理, 本来一个很明显的骂人行为,结果被麒麟子以什么什么背景为缘由, 从轻处理, 凡事以我以为是什么样的, 不是典型的诛心判罚吗?

是的,意思就是两个都是老坛友要和气和谐,本来是该直接封号的变成了关小黑屋反省,刑律上说的是三次屡犯要重判而麒麟子的重判就是禁言3天到一周。

这个禁言三天的行为如果此号是多次禁言早就该永封了,我支持楼主希望楼主能认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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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7: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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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风雪夜归人 于 2014-5-11 11:58 发表
建议早点辞职以谢天下人

ps:真想辞职就爷们点直接挂冠而去,别假惺惺的发个贴辞职,然后有人出面挽留下就顺坡下驴

四、补充条款
1、虽然本条例只针对违规ID进行处罚,但在必要情况下仍有对同一个人的其它ID作出处罚的权利。同一人的不同ID被处罚时,其它ID的纪录将被累计。
2、凡由webmaster公告宣布的处罚决定,即为论坛的最终决定。
3、封禁IP作为辅助手段在必要时采用。
4、论坛对会员的处罚并不限于以上条例,出现特殊情况则特殊处理,且管理层不排除在非常时期加重量刑的可能。
5、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归轩辕枢密院。
6、本条例自2006年12月7日起在全坛范围内实施,其它一切有关会员处罚的条例与本条例不符者同时废止,以往案件非必要不予追溯。从实行之日起三个月为试行阶段,在此期间管理层保留修改权利。

=========================================

你這話倒是說得響亮,別人的家屬活該被你問候,管理層倒是不能讓你馬甲消停會了
然後大家對著你的馬甲眾深深無力,以後只好如同你口中的英雄好漢一般只能與你鬥嘴髒了對罷?

閣下這等躲在電腦屏幕後張牙舞爪的英雄好漢,我輩不以為然

你的標準要是成立,再看看你的仁義禮智,人之四端,我心裡要建議你的那句話我都不好意思說出來了

[ 本帖最后由 金炎陽 于 2014-5-11 17: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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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7:53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存在就是合理 的帖子

扣谁功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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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18:0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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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1 16:33 发表




这逻辑无敌了!

你能说“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扣功绩这一项,他擅自扣功绩就是滥用职权”,我就能说“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这是学你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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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1 23:5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70子提出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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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存在就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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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3:0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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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木下弥右卫门 于 2014-5-11 18:06 发表



你能说“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扣功绩这一项,他擅自扣功绩就是滥用职权”,我就能说“论坛规定里根本没有禁止扣功绩这一项,他当然可以扣”。这是学你的逻辑

首先我没有说过那句话, 拜托你水平稍微高那么一点点, 连楼主是谁都看不懂吗?

另这两个逻辑一样是你们家推断出来的吧, 回去学习一下吧, 你实在是太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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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木下弥右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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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3:39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存在就是合理 于 2014-5-12 13:03 发表


首先我没有说过那句话, 拜托你水平稍微高那么一点点, 连楼主是谁都看不懂吗?

另这两个逻辑一样是你们家推断出来的吧, 回去学习一下吧, 你实在是太水了。

你就是杀猪的的马甲,装什么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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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麒麟子

荣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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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2 13:4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在我没有正式申请辞职之前,诽谤造谣,以讹传讹,都是扰乱登闻鼓行为。

先斩马甲以谢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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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存在就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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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14: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327-1-1.html

当事人也不知道以什么标准来封别人? 这个也够得上封禁? 自己还是当事人;

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88332-1-1.html

这个也够得上永封的标准?  同样的行为, 某人的小号就封禁3天?

越来越肆无忌惮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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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暂时发言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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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17:3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同是人身攻击有轻度、中度和重度之分的。被封的还跟他鄙视的那货对赌,结果翻译出来了那位马甲就不出来驳斥了,我还想看看那位马甲怎么把天宫的伪学士扒得干干净净的,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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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秃鹫派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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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20:4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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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暂时发言马甲 于 2014-5-14 17:32 发表

同是人身攻击有轻度、中度和重度之分的。被封的还跟他鄙视的那货对赌,结果翻译出来了那位马甲就不出来驳斥了,我还想看看那位马甲怎么把天宫的伪学士扒得干干净净的,真失望。

可惜了,封了。
这招不错, 还真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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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暂时发言马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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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4 21:1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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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秃鹫派分子 于 2014-5-14 20:45 发表


可惜了,封了。
这招不错, 还真不是每个人都能用出来。

难道不可惜?已经吊到上钩了来对赌了,居然接招之后就没再继续,隔天还被封了。这么难得的亮题目见水平的讨论比那些一个个怨妇般的埋怨来埋怨去不精彩多了。结果当然可惜啊。

当然,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看真实水平对对碰的。遮遮掩掩东一酸西一醋的倒是每个人都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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