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c_knight 于 2015-3-19 01:22 发表
全世界范围内进行mod发布传播的大型网站多了去了,moddb,nexus,还有博德之门,无冬之夜,MC,HL2的,只要mod作者本身不用与商业化,随便怎么传播都不触犯法律。
基本常识是,游戏公司如果要起诉一个传播自己的mod,但没有用与商业化的mod作者,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因为mod作者完全损害不到游戏公司任何利益,游戏公司完全无法对根本不存在的损害做出举证。
李明这个行为是典型无耻+侵权,打击了作者积极性,或者吓坏作者,无论哪个对整个cczmod界都将是巨大的损害
1. MOD有兩種形式吧
一種是以補丁包的形式出現的(以曹操傳為例子就是84呂布傳等)
另一種是以完整遊戲的形式出現的(岳飛傳)
後者跟盜版有點雷同,好像不能說沒損害到利益吧......
2. 我沒有要替李明開脫的意思,我只想說一句,任何山寨或是盜版情形都是侵權和打擊作者積極性的(比如淘寶的冒牌產品,或是電腦的軟件),是次李明事件體現的應該是說大家對R大作為個人的同情心主導了,道德立場和平時沒有多大的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