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回应秦王扶苏诬称李敬玄诋毁,并删除为MOD制作人维权帖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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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9:33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很多时候论坛吵架,都是因为一件事引起,然后就规律性的转向了陈年宿怨,而引起吵架的事件本身反而没人在乎了,历来如此,呵呵。

很想问一下楼主,假如李明这个id不是和你有宿怨的扶苏带入轩辕的你还会对mod商业化事件这么大反应吗。还会如此激昂否。十年的宿怨,隐而不发,逮住机会一剑刺出。呵呵。

不过楼主是不是这样想的,只有楼主知道,以上所说都可谓我的诛心之论,然而楼主直指扶苏那些在没有人证明之前又何尝不都是楼主的诛心呐。别的不说,至少楼主在帖子里激昂过的论坛发帖审核,发帖限制等等都是早已有之的,而且绝不是早不管事的扶苏的手笔。既然这些都可以成为楼主的诛心,那么其他的指证又何尝不能成为诛心。

个人最不喜欢诛心,但是悲哀的是自己经常对别人诛心,而人一生又不过是在猜测别人心思和被别人猜测自己心思中度过的,所以善解人意和以xx之心度xx之腹这二句完全相反的话其实说的是一件事,呵呵。

记忆已经远去,不过记得顶爷曾经在某个贴里谈到过坛子的定性,据说当年首义之时,二爷庞桶曾经建议以法治坛,结果被否决,确实,依法治坛的,基本都死绝了,所以定义就是轩辕就是五位出资人建成的网络社区空间,你可以在这儿玩,也要遵章守纪,但是最根本的权力在五王或者说投资人手里。这有点像封建王朝,也有法度,但是皇帝(长老)有绝对权力。只是看他怎么用而已。壮士一怒,目前流血,君王一怒,血流浮橹,呵。

这些都是记忆里的片段,有可能错误,但大体应该是这个意思。所以具体到如今,秦王要永封某人,他还真有这权力,而且不需要理由,除非有另一个王表示异议,那个时候就要搬出五王共议了,成为当年马超将军事件的翻版。

但是话说完了,还是要对扶苏说,被人指责尤其是还有可能是被“污蔑”,怒极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本人前几天刚好被人污蔑过,老实说,本人发的怒,比秦王如今发这个要大的多,身边的人都到了霉,甚至殃及了池鱼,但是后来冷却后却想笑,不过就是被人“诛心”了而已。在这件事上,封了他和现实中发怒一时感觉固然很好,之后想来却不免好笑,也自省养气功夫未免太差,可话又说回来,养气功夫太好,喜怒不形于色,外貌王宝强一般的无害,内心却江河泛滥未免可怕,从这点来说我就觉得秦王不是那种所谓“太阴”之人,意气用事之人能阴到哪儿去。

所以无论是“永封”还是“删帖”都有点意气用事了,这个坛子里混的或者说关注这件事的,都是有点年纪的油子了,看事也多少都会看本质,口号无论多么冠冕堂皇,私货夹带的多了都会看出来的,这个时候处事大度些,能赢得的东西会更多。还是那句话,要相信群众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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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克里斯韦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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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9:3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扶苏 于 2015-3-20 08:55 发表
还有说马超将军这件事……当初我是最后知道并且在诸王间充当调解人的。。这个他也能扯。敢情天下所有坏事都我一人做了的节奏。

楼主是鬼扯也好 其他什么也罢 我觉得身为大股东 是应该出来为论坛做一些事了。

看看咱们现在这个论坛吧 多少版块缺版主 又有多少个板块的版主消失半年以上 又有多少个版面现在根本没有内容更新 这么大个论坛 除了游戏尚有一丝人气外 其他版面门可罗雀

不论事实如何 一个公司经营好坏固然总经理(枢密使?)难辞其咎 但是董事长就没有责任吗?

况且王书记都说了 班子出问题  班长跑不了 虽然这是针对反腐

但对于企业(论坛)来说 董事长也一定有责任在

确实企业都是有生命周期的 也确实轩辕坛子属于衰退期了

可作为我这个会员尚且惋惜并希望他好 股东们是不是也应该做点什么呢?

目前的轩辕诸王 多少年不发帖的也不是没有 这是一个正常现象吗?

对我的感觉是——我承认 我这种感觉完全是阴谋论了 拿不出证据 仅仅是感觉而已——现在的股东急于寻找接盘侠

在企业战略管理中 处于衰退行业 这种战略叫迅速放弃战略 目的是及时止损 也不能说是错的

但这种战略有一个极其危害的弊病 那就是损害相应管理者及相关者(比如用户)的感情

当然了 话又说回来 毕竟诸王只是个符号 即使坛子倒闭了也不会波及到真人

作为一个普通会员 一个新人 连发帖都在等两天  还能指望他们做什么呢?

[ 本帖最后由 克里斯韦伯 于 2015-3-20 09: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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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09: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克里斯韦伯 于 2015-3-20 09:36 发表


楼主是鬼扯也好 其他什么也罢 我觉得身为大股东 是应该出来为论坛做一些事了。

看看咱们现在这个论坛吧 多少版块缺版主 又有多少个板块的版主消失半年以上 又有多少个版面现在根本没有内容更新 这么大个 ...

没错,除了MOD板块还有点人气就剩下整天看两边对撕了,这几天那个颖颖不在消停点了。

其实他们以前的帖子看都是有识之士有墨水的,现在成天没营养的站队对喷实在看着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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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0:52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MOD没人气不看对撕看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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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1:26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这个,直接封禁和删帖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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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枢密副使领京畿路经略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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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个帖子也存在在这里,那么相关被删除的帖子,我还是先恢复了吧。

秦王删帖封号的操作,我是知道并支持的。

我认为如果在一个论坛上发帖,就针对这个论坛的所有者和运营者进行这样的诋毁,而不会受到限制。那么这就不是言论开明,而是懦弱无能了。

就我所知,我认为楼主所指责的事情,没有事实依据,与我所知的情况也根本不符。

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认识。如果楼主有除了个人说辞之外,有其他证据,不妨提出来。哪怕删帖封号,总也有机会让大众知道这些。

但是如果没有什么证据可提出来,那么同样,论坛也必须做出措施,维护论坛形象。

就按24小时为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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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3:10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秦王作为论坛股东花钱维护论坛,还要忍气吞声受宵小的攻击诽谤,没这个道理,造谣诽谤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封号算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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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天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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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3:16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TOP 的帖子

顶爷说得有理,没有任何论坛会规定可以针对这个论坛的所有者和运营者进行攻击诋毁而不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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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3:1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鼓区发帖数量竟然压过了水区,实在感人,建议把水王拉出去枪毙一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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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3:21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天宫 于 2015-3-20 13:10 发表
秦王作为论坛股东花钱维护论坛,还要忍气吞声受宵小的攻击诽谤,没这个道理,造谣诽谤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封号算轻的

顶爷说的很有道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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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3:25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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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李泌 于 2015-3-20 08:11 发表
”财务成本管理“此后继续使用”悲风鸷“ID骂人,导致孤狼在途等有才华的坛友离开轩辕。...

孤狼离开是因为他和将军高览发生冲突,他让版主删帖锁帖,版主不听他的,他觉得很没面子才离开的,这和秦王有神马关系?楼主造谣也要有点根据

[ 本帖最后由 天宫 于 2015-3-20 13: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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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3:28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孤狼确实有点自信过了,高览言辞也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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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3:4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08:22 发表

我们来看轩辕刑律:

轻度人身攻击:恶意对他人(须是本论坛ID,下同)进行冷嘲热讽式的言语攻击或乱扣帽子的情形,用词如“有病”、“没良心”、“没人性”、“愤青”等。
中度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或乱扣大帽子的情形,用词如“猪”、“狗”、“白痴”、“傻X”、“人渣”、“垃圾”、“汉奸”、“卖国贼”等。
重度人身攻击:用不堪入目的词句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对他人亲属尤其是长辈亲属等进行侮辱的情形。

很明显,李敬玄肯定算不上“重度人身攻击”,甚至中度都勉强,轻度算比较符合,如“要不是你为人太阴”,等等。

你蛮“宪政”的嘛。不过咱对你的第一点抱怨是,你引证那个“轩辕刑律”的时候,最好给一下链接,害咱找了好一会。

第二点抱怨的是,你引证“轩辕刑律”最好引完整了,因为你引的这三条之下,还有另外几条:

“轻度人身攻击:恶意对他人(须是本论坛ID,下同)进行冷嘲热讽式的言语攻击或乱扣帽子的情形,用词如“有病”、“没良心”、“没人性”、“愤青”等。
中度人身攻击:对他人进行人格上的侮辱或乱扣大帽子的情形,用词如“猪”、“狗”、“白痴”、“傻X”、“人渣”、“垃圾”、“汉奸”、“卖国贼”等。
重度人身攻击:用不堪入目的词句对他人进行侮辱或者对他人亲属尤其是长辈亲属等进行侮辱的情形。
抄袭冒充原创:将非本人原创文章以原创或暗示为原创方式发表的情形。
蓄意扰乱:故意大量发布垃圾信息或虚假信息,或无正当理由而对管理层胡搅蛮缠,或其它一切足以影响论坛日常秩序的情形。
累犯版规:两次以上违反某版版规,经管理人员劝戒仍然故犯的情形。”

注意红字的部分。

QUOTE: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08:22 发表

那么我们来看相关处罚条例:

轻度人身攻击——按事件影响、当事人事后态度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初犯私下警告或公开警告,再犯公开警告或封禁一周,屡犯封禁两周直至封禁三月不等。对于轻度人身攻击,如受害人未提出投诉,管理层可根据情况选择不主动处理。
中度人身攻击——按事件影响、当事人事后态度及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初犯公开警告或封禁一周,再犯封禁两周至封禁一月,屡犯封禁三月至永久封禁。

轻度人身攻击没有永封的。即使中度人身攻击,也是“屡犯封禁三月至永久封禁”。何谓“屡犯”?三次或三次以上违犯本条例相同罪名(已受到处罚后方算“一次”)。李敬玄有受到过其他处罚三次么?

其他可以永封的有:屡犯版规(李敬玄应该没有违反版规吧,而且注意同样需要“屡犯”),危害社区安全(你总不能说,非议诸侯王就算危害安全吧)。

除了你之上引的三条,还有“蓄意扰乱——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公开警告至永久封禁不等。”

QUOTE: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08:22 发表

更重要的是——被人身攻击,首先必须去登闻鼓投诉!然后对应处罚情况,必须是由鼓区版主,也就是麒麟子决定。秦王利用诸侯王/管理员身份,不经正常程序,施加违律处罚,只能说是知法犯法,被怒气冲昏头脑了。

以上内容我在http://www.xycq.net/forum/thread-295303-1-1.html这个帖子,标题为《建议撤销秦王对李敬玄做出的错误判罚》之中已经写过一遍。但是不知道是啥原因,该贴一直处于“被审核”,无法访问的状态。既然LZ在这里发帖了,那我也就直接写在这个楼里吧,那个帖子请版主帮忙删除也好。

你这句“首先必须去登闻鼓投诉”,出处何在?咱查了一下,整个“轩辕刑律”,就没有出现过“登闻鼓”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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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3:49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天宫 于 2015-3-20 13:25 发表


孤狼离开是因为他和将军高览发生冲突,他让版主删帖锁帖,版主不听他的,他觉得很没面子才离开的,这和秦王有神马关系?楼主造谣也要有点根据

拉倒吧,孤狼离开背后有没有原因咱不清楚,但当时攻击他的急先锋就是你,哦,现在还不能说是你,应该是那个天宫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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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3:57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白河 于 2015-3-20 11:26 发表
这个,直接封禁和删帖不大好。

嗯,让秦王来告状,然后70子装模作样的受理一下,再装模作样地喊那谁来答辩一番,最后判。。。。。判秦王败诉。

宪政派们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竟然在咱大轩实现了哈。


8过话说回来,这个事情特奇怪的一点是,之后秦王列出的那些证据,为什么在开始的时候没有被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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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4:04 资料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 杏花疏影 的帖子

咄!你不清楚就敢出来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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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4:1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45 ptcn 的帖子

装模作样也比没有好^_^事实上,还是非常重要的——形式正义大于实质正义,因为实质正义通常是难以界定的。

所以偶的希望是:让秦王来告状,然后70子认真受理一下,再像对待其他吧友一样,喊李敬玄来答辩一番。最后给出一个起码在旁观者看来合情合理的判决。反正就我的角度,现在这个判决,和古代骂一句皇上就砍头一样荒唐。

为啥在论坛这么一个很简单的环境里,都不能容许一点点理想主义或者浪漫主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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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挂衰落,贴吧也长草……当年贴吧反派好不兴盛,每天来挂挂还可以去贴吧看看黑历史接受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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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4:16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天宫 于 2015-3-20 13:25 发表


孤狼离开是因为他和将军高览发生冲突,他让版主删帖锁帖,版主不听他的,他觉得很没面子才离开的,这和秦王有神马关系?楼主造谣也要有点根据

有这事?咱咋不知道。咱当初的第一个发帖就让这孤狼给删了,咱找当时的主管经略投诉要求恢复帖子,那个经略居然答复“恢复是可以的,但我需要和版主(孤狼)商量征求他的同意”。

从现在的角度看,这经略真TMD太有“和谐精神”了,可以说深谙“和谐”之精髓,只可惜当时还是“和谐”之初,咱对“和谐”的领悟实在有限,竟然无法理解此经略的这种做派。现在倒是能够看懂“和谐”了,又偏偏出了TOP推翻70子这么一出,嗯,看来本轩还是紧跟时代潮流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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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4:18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回复 #45 ptcn 的帖子

为什么一定会是秦王败诉呢,楼主如果拿不出证据那就是无理取闹恶意攻击,秦王一样可以说楼主是在耍流氓,我不觉得楼主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还能胜诉。

秦王直接封了对方也没什么,至少目前楼主还没有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言论,但是直接删帖只能说草率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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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这些事,有几个我有印象,一个是给女性会员开专版的(人名和版块名你不说我真忘了),一个是悲风鸟夺回被抢注的ID名那个,当然幕后是谁做的不清楚。还有马超将军那个事,窃以为,既然诸王已经统一口径了,就不能算在某一个人头上了。我比较关心前两个事,或者这不叫关心,只能叫好奇。

另外搬轩辕刑律出来就不必了,这是诸王特权,马超事件之后明确的。因为马超什么都好,就是办事太专断,不跟人商量,造成节度使们的不满,以至于被逐,所以枢密院与王府相互妥协,规范了诸侯王的特权,每人每年只有一次“任性权”(当时没这名字,现起的),可以绕过规章、不经讨论。
这个特权几乎没怎么行使过,记得上一次是箱子永封苏克大师(此人专打擦边球,刑律拿他没招),也有8、9年了吧,不过那次虽是任性,也是顺应了当时的呼声。

这是我印象中第二次行使“任性权”,不知经得起舆论考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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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4:45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悲风鸟夺回被抢注的ID名那个,我记得百度贴吧贴过,但背后到底是谁做的,我是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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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未知-离线 杏花疏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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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4:5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我到是觉得苏克是最不该封的。

他为人很有趣,辩论时,就摆出A与B两个选项,你否认A,他就说是B,你否认了B,他又说是A,搞得当时人人都怕他。即便是青蓝那种死打不松口的,也斗不过他。

其实他到不是打擦边球,根本就是一点也不违规。不过,封他,到是得到很多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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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 杏花疏影 的帖子

能给个链接么,我都有点兴趣了。

说实在的,如果能遇到这么有智慧的对手,我开心死了,哪会舍得不让他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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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4:54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1 张建昭 的帖子

规范了诸侯王的特权,每人每年只有一次“任性权”

============================
这属于S级机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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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来,苏克是轩辕的苏格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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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4:57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14:53 发表
能给个链接么,我都有点兴趣了。

说实在的,如果能遇到这么有智慧的对手,我开心死了,哪会舍得不让他说话呢。

太久了,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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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离线 武骧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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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4:59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我在论坛会员列表里搜索“苏克”,根本没找到有这个人……

话说就算永封也应该是变成“限制发言用户”罢了,应该不是删除ID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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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克差不多是6年以前的事情了,谁TM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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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0 15:01 资料 文集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原帖由 武骧金星 于 2015-3-20 14:59 发表
我在论坛会员列表里搜索“苏克”,根本没找到有这个人……

话说就算永封也应该是变成“限制发言用户”罢了,应该不是删除ID吧

苏克是音译。正式的id是字母,你搜搜s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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