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征文】小武, 小偷的故事,就不相信论坛里没人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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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4:21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UOTE:
我被人斩断右手时,小偷小武刚从山西过来九天。
对他我不想评论,我只诉说我失去右手的原因。

歧义主要产生在这段吧……个人认为“我”可以指代任何人,但小武终归只能是小武,但这和作者的解释相悖。
相信如果没有第一段,也并不很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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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恰恰是第一段的第一人称反复交叉使用,使本文反没有《刀疤》清晰。

这种叙述方法其实并不像它看上去那么先锋。
叙述一个自己参与的事件,我们一般采用第一人称,但使用第三人称的情况也不少见,比如某人讲述自己N角恋的故事,就可能用ABCD这些第三人称代号完成叙述,然后再指出自己对应的角色。第一人称交叉,其实就是在ABCD中选择一个非我的角色使用第一人称。

讲到这些,衲子又想到了自己去年在武侠写的《青蜂山》一文(有做广告的嫌疑了),造成读者阅读疑惑的地方其实也是一次第一人称的交叉。
那篇文章所叙的就是自己之事,但因为某些原因想拉开写,就使用了主人公的分裂人格作为第一人称,而这个分裂人格是嫁接在主人公死去的丫鬟之上的,也可以说是分裂人格和丫鬟灵魂的混合。但到了文章最后,主人公死去,第一人称的使用权完全落到了丫鬟的灵魂上,就这样一次不完全的第一人称使用权交换,也造成了理解的困难,而当时衲子正是试图用这种交换产生的障碍,揭示之前叙述者乃是主人公分裂人格的真相。现在想来,也并不是很成功,但至少没有过于妨碍对故事本身的叙述。

------------------------------------
小朋友买瓶酒送给爸爸,营业员问他要哪一种,他说:“爸爸每次都喝那种。”
营业员再问他是什么牌子,他说:“瓶子上有个没穿衣服的女的神仙在天上飞。”
营业员拿出一瓶酒问:“是不是这个?”小朋友倒认得瓶上的几个字,说:“对,就是洋河普曲。”
------------------------------------
当作者叙述一个故事的时候,或者出于巧思的需要,不想直接说出“洋河普曲”,但也不能就止于“爸爸每次都喝那种”。对这个故事,作者是已知(全知)的,但读者就好像营业员,需要更多的信息完成阅读中的推理。

所以衲子后来写东西都会先找个朋友看看,避免出现严重的“自知以为人知”行为。

[ 本帖最后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1-23 15: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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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whws 于 2007-1-23 14:10 发表



有这么复杂么?按照作者的解释,第一段内部似乎并没有人称转换啊。

只作者问一句话:小偷小武与被断手的小武是不是一个人?

第一段没有人称转换。这是对的——
我不是一再强调,同第四段一样都是现在进行时吗。

你可以这样推断:
第一段“我”,“小偷小武”是谁——
1、“我”要说明断手的原因,证明“我”是没有右手的;结合第四段文意,推断出这个我就是小武本人;
2、“小偷小武”先不管,但是注意我说了,第一段讲述者也就是“我”用了反串,讲述的时候没有用他朋友的真名字。看第一点,证明出“我”就是小武,“小偷小武”只是小武把自己名字赋予给自己的朋友;一是方便讲述;二是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别人,可以看出俩人关系非同一般,再结合全文,就知道小武是有愧疚感的。(本人只讲一个情同手足的小偷间背叛的故事,这里无视社会道德问题)
3、这一段我是给足了线索,你不觉得“小偷小武”叫起来别扭吗,还加上“小偷”二字,本来是想方便大家区别的,我要再玩文字,完全可以去掉“小偷”二字,让你更迷糊。我不是想表明这俩人的职业,去掉后,全文看来,只要你明白是来罪犯就行。但我还是加上“小偷”二字,就是和下面做以区分。

2、3段的问题:
1、怎样推出谁是谁呢?还得结合第四段,第四段中也有俩个人:一个是“我”,这很清楚就是“原氏”;还有一个“他”,而“他”又说了,自己就是小武呀;
2、这样就行了,看2、3段,这俩段只有俩个人,一是“我”,二是“小武”;文中写了,“我”是凶手,“小武”是断手之人,“小武”对照第四段,不就能推断出2、3段的“小武”就是1、4段的小武吗——
3、上面推出“小武”就是小武,那第二三段的“我”,不就不是“小武”吗,管他叫什么,随便叫什么都行。

博尔赫斯的问题:
1、刀疤:我说我模仿,不是想让大家来把我和大师比较,这样比你们觉得有意思吗;能摆到一块比吗?
2、我只说我模仿他的写作手法,并没有模仿他的行文用字以及写作风格;
3、模仿只是借鉴有用的或我喜欢的,即使我用他原文原字,原来人名,原来故事,但是最后我模仿肯定会不同于他,不然不成抄袭了——
4、我的模仿就加了创造,把巴尔加斯略萨的手法也混了进去,制造一个不同于博尔赫斯的“文字迷宫”,这有什么不行,最多就是我玩乱了,玩的没人懂,那我也只好承认自己的失误,写出来没人明白就是作者的问题了。

大家一再要求1200字,不幸为了征文,删得就是大家看到的了;即使还在,我也不好意思拿出来了——
本文是在下在文艺版的第一贴,没想到就被“毙了”,唉,反省中——
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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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氏兄稍安毋躁,讨论下行文手法而已。

衲子觉得您的构思中有一处不太妥当:
“小偷小武”只是小武把自己名字赋予给自己的朋友;一是方便讲述;二是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别人,可以看出俩人关系非同一般,再结合全文,就知道小武是有愧疚感的。
按常理而言,即使关系再好,也不会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别人,尤其是自己也是这个故事中的人物,这种“赋予”造成的混淆大于讲述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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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原帖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1-23 16:06 发表
原氏兄稍安毋躁,讨论下行文手法而已。

衲子觉得您的构思中有一处不太妥当:
“小偷小武”只是小武把自己名字赋予给自己的朋友;一是方便讲述;二是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别人,可以看出俩人关系非同一般,再结 ...

我是这样想的:
为了自己不感到尴尬,小武就把自己的名字用在了朋友身上;
我说小武把他的名字赋予朋友,也像是一种自己内心的独白。
他知道是自己出卖了朋友,良心不安,而为了避免自己感到羞耻,就把自己说成一个没有做错事的人,也不是不可能。

就像你自己对别人讲一个自己以前颇为羞耻的事情,是不是也会用代称呢——
一般都是:我有个朋友,以前怎么怎么——

而我为了再复杂一些,全部使用统一代称。
不然就失去了意义,就特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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衲子在之前的回帖里就说了,使用第三人称叙述自己的故事是很常见的。

但既然是自己感到羞耻,被困于愧对某个人的罪恶感,就更加不会让把自己的名字加于这个人。

似乎有点为复杂而复杂,忽视了意义的合理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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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1-23 16:36 发表
衲子在之前的回帖里就说了,使用第三人称叙述自己的故事是很常见的。

但既然是自己感到羞耻,被困于愧对某个人的罪恶感,就更加不会让把自己的名字加于这个人。

似乎有点为复杂而复杂,忽视了意义的合理展现。

是这样的:

小武本人一只希望做错事的不是他自己,
对别人讲时,就把内心里自己的愿望说了出来,谁不希望自己是个高尚伟大(对小偷来说,一笑),或者总喜欢把自己塑造的很高大,这是小武的想法。

我们很多人也是有这种心理的。

但是“原氏”不知道,这是小武的内心独白和愿望,所以文中最后又问。

而我的二三段是事件的真实情况。
“原氏”也被前三段的讲述搞糊涂了,第一段反串独白,就是小武想先给自己洗脱嫌疑,害怕“原氏”猜出来后面的事情,让自己感到难堪;第二三段真实还原,是表现小武既然已经打算说出这件事,就要如实说出真相来;第四段“我把真相告诉你,你可以瞧不起我”,是说小武讲的第二三段是真的,但是“原氏”一直以为前面三段都是真实的,所以最后又问“小武后来怎么啦”——

而讲第二三段就是继承第一段小武的愿望,希望错事不是自己做的,希望自己不是小武,就用朋友的身份把自己的卑劣故事缓缓道来,因为有第一段的前提,所以会导致听者以为小武是另有其人。
我想这也和第一段极为吻合,表现了小武的“内心”,含有愧疚。

我一再强调第一段反串,就是这个意思。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17: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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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逊和殷白眉闹翻了,踢鹰王场子的时候就感觉自己是高尚伟大的。
但他打死了空见,只要一想到空见就会觉得谢逊是畜生,猪狗不如。
故然谢逊也恨不得当时是空见打死了他,他非常希望将杀与被杀的关系对调,但他绝对不会把正义与非正义的关系对调,也就不会已经沾染不义的名字加于空见。

当然,两个故事,不能等同。
衲子只是想说明把这两种情感糅合在一起可能比较勉强。或者,小武已经因为负罪感错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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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 恨地无环 的帖子

第一段反串独白,就是小武想先给自己洗脱嫌疑,害怕“原氏”猜出来后面的事情,让自己感到难堪;
目的是一个讲述者在讲一件令自己感到羞耻事情时,首先要让听他讲述的人不要认为下面讲述的那个卑劣的人就是讲述者自己,才能继续讲下去;

第二三段真实还原,有了第一段的铺垫,小武已经成功的让读者相信自己不是小武,但他又已经打算说出这件事的真相,因为愧疚,不能不承认是自己做的。

第四段“我把真相告诉你,你可以瞧不起我”,是说小武告诉“原氏”,他讲的第二三段的“小武”就是他自己,但是“原氏”一直以为前面三段都是真实的,所以最后又问“小武后来怎么啦”——同样“原氏”看到小武没有右手,联想第一段,就能得出小武第一段讲的断手,那个“我”也是小武。

[ 本帖最后由 原氏公子 于 2007-1-23 17: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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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3 18:38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刀疤也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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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到现在感觉是原氏兄自己的解释把文章复杂化了。
大家跟着绕就绕更远了。
小武根本没有用自己的名字称呼别人,没有把名字赋予朋友。
小武就是在涉及断手时用小武之“我”,而在叙述故事时用朋友之“我”。

除了解释的复杂化,大家第一次看时的不解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语言是线性的,但文字的阅读则不一定。

盲人问:“那幅画是什么?”
我说:“狗和人。”


如果是语言的对话,盲人肯定是先获得“狗”这个信息,再获得“人”这个信息。
而在这个帖子上,读者应该都是几乎同时获取了“狗”和“人”这两个信息,就好像看到了那幅有狗和人的画。
而且因为衲子用红色标注了这句话,所以很多人会先阅读这句话,再看语境。

原氏兄的《小武》,篇幅过于短小,第一段提出“右手疑问”后,读者会无意识地提高对全文中“右手”字样的敏感度,然后直接看到了最后一段。
似乎不少看悬疑小说的人就喜欢先看头尾,可这篇文章先看了头尾就会形成一个巨大的疑念:“小武(我)到底是哪个?”
带着这个疑念再看就会晕了,因为实际的阅读顺序已经变成了一、四段——二、三段,也就是略去了中间过程直接把两次转折拧一块儿了。

再次感叹影视和小说的不同,影视毕竟是强制线性的时间艺术……

如果原氏把第四段用白色写,或者和第三段空出一屏的距离,应该就会比较好理解了。

[ 本帖最后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1-23 19: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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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时候没想到这么多——

大家一问,真不知如何回答了-
我在解释就牵强附会了。

原来失误这么大,不好意思——
还请大家见谅。
谢谢大家。

反省中,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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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家兩年前學寫卡夫卡的《地洞》,畫虎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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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1:05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QUOTE:
原帖由 村夫 于 2007-1-27 10:25 发表
洒家兩年前學寫卡夫卡的《地洞》,畫虎不成。

画虎不成,便把小犬推出来给大家瞧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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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7 13:40 资料 个人空间 短消息 只看该作者 QQ
我觉得勇于尝试是好的,第一次总是会以为成功然而未必成功的,一次成功毕竟是少数,而楼主花这么久的时间和笔墨来解释自己写的东西,我不得不认为,这次尝试是失败了,即使我看懂了,明白了,小说本身还是不成功的,因为很多人不理解,除非你觉得这些人不是你想让他们明白的那些人。
然而我还是很佩服楼主契而不舍的精神,若除去些急切的求胜心理,善于总结教训经验,会有更多的人欣赏楼主,毕竟人获认可比文获认可要重要
再次强调,以上皆:我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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