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恨地无环 于 2007-1-23 16:06 发表
原氏兄稍安毋躁,讨论下行文手法而已。
衲子觉得您的构思中有一处不太妥当:
“小偷小武”只是小武把自己名字赋予给自己的朋友;一是方便讲述;二是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别人,可以看出俩人关系非同一般,再结 ...
我是这样想的:
为了自己不感到尴尬,小武就把自己的名字用在了朋友身上;
我说小武把他的名字赋予朋友,也像是一种自己内心的独白。
他知道是自己出卖了朋友,良心不安,而为了避免自己感到羞耻,就把自己说成一个没有做错事的人,也不是不可能。
就像你自己对别人讲一个自己以前颇为羞耻的事情,是不是也会用代称呢——
一般都是:我有个朋友,以前怎么怎么——
而我为了再复杂一些,全部使用统一代称。
不然就失去了意义,就特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