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佩剑公主于2004-07-18, 18:36:20发表
这个帖子一年以前在其他论坛就见过。
请问滑膛炮,这是原创吗??
如果是转帖的请一定要注明
要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啊
公主殿下说的是,是我转贴的。实在不好意思,凡我转贴的东东,基本上都注明了的。若是阁下不快,鄙人万分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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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从明朝的最后机会谈起
明朝和满清议和?如果这样是不是又招来后世的一片指责,因为我们一向认为谈和就是投降、就是汉奸、就是秦桧,但是明清议和也许应该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明朝末年,崇祯皇帝守着祖宗留下来的烂摊子,面临着外患内忧,一方面要对付日益强大的满清,另一方面又要镇压农民军。两线作战导致国家财政破产,更加难以为继,很快亡国。其实明朝本来有最后一次战略的机会:他可以选择与满清求和,来集中精力对付李自成、张献忠,甚至可以通过割地赔款等方式借清兵的力量来打击农民军。可是这样一个最后的机会却在一片反对议和声中丧失了。
此时的明朝,国家财政和全国经济已濒于崩溃。对民间的搜括已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崇祯末年时加派辽饷九百万两,练饷七百三十余万两,一年之中单是军费就达到二千万两(万历初年全国岁出不过四百万两左右)。对于朝廷来说,这时最大的威胁不是关外的满清,而是星火燎原的农民起义。有山海关,有袁崇焕的关宁铁骑,皇太极一时也无办法,而李自成、张献忠等的农民军却是日益强大,说不定哪天就打到了北京。两害相具选其轻,在不能同时承担的情况下,明王朝必须有个选择。
当时的满清并没有灭亡明朝的计划,就算皇太极有统一天下的野心,但是在那个形势下看来,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满清当时是奴隶制,掳掠汉人农耕,生产力低。因为与明朝开战,人参、貂皮等特产失去了市场,军队又大加扩充,军需补给发生很大问题,向中原侵略,又打不破山海关。皇太极自知人口与兵力有限,经不起长期的消耗战,对于缔结和平具有极大诚意。清方的议和主要目的在巩固已得的土地,要明方承认双方的现有疆界,和给予一定的钱粮,双方和平共处,进行贸易。出于这个基础,后来满清能够把握住明朝内溃的战机,入关为王,可以说是“一不小心”完成了几乎不可能实现的战略:进占中原,创建王朝!这无疑是吴三桂带给意外的收获。
所以,当时议和是对双方都有利的!
明与后金交战之初,努尔哈赤曾经很想议和,但明朝朝廷瞧不起后金,于对方来信一概不答,只由地方官和对方通信,而且对于议和一概不予理会。仗一直打到崇祯十五年(1642),洪承畴在全军覆没后降清,松山、锦州失守。崇祯便主动想和满清议和了,以便专心对付李自成、张献忠军。此时,国家财政也趋破产,兵部尚书陈新甲更明白无力两线作战,暗中与皇帝筹划对满清讲和。但是,崇祯和陈新甲的秘密商议,却不慎被公开了出来,群臣登时哗然,立刻上奏章反对。崇祯见包瞒不住,恼怒之极,下诏要陈新甲解释,但陈新甲声辩这是出于皇上的圣意。崇祯更失面子,老羞成怒,下旨:陈新甲着即斩决,但群臣还是坚决反对议和。两年后即崇祯十七年正月,李自成在西安建国改元,渡河东征,三月初,攻破了北京城,明灭。
连皇帝也不得不偷偷和国防部长暗中商量,表面上坚决不肯承认,最后消息泄漏,便杀了国防部长以卸自己责任。从这件事中,可以见到当时对"议和"是如何的忌讳,舆论压力是如何沉重。连崇祯这样狠辣的皇帝,也不敢对群臣承认有议和之意。中国读书人的传统思想认为谈和就是投降、就是汉奸、就是秦桧。于是,这个对于明朝可行的最后一个战略也被放弃了。
说到议和,肯定避不开宋朝。
两宋与辽、夏、金、蒙,国力、军力双方互成反比,用经济的优势弥补军事的劣势,应该是明智的。只要有一定的军事实力来保证和约的顺利执行,用和约来保证双方和平也是可行的。
澶渊之盟是宋朝在辽的巨大军事压力之下,不得不选择的外交策略。宋、辽停战后,双方贸易大大发展,北宋保持着巨大的贸易顺差,每年都有上百万的收入,而且也有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国力大大增强,而“岁币”也就愈发无足轻重。这“岁币”只占宋朝7000万财政收入的一小部分,可以当作是给比较贫困的邻邦的一种援助,以弥补双方的贸易赤字。而辽也无力南侵,也乐于“岁币”的供养。这种为和平付出的代价无疑要比军费来的便宜,当然,这种政策必须放弃感情色彩而由地缘政治来仲裁。用确有保障的外交手段代替毫无信心的军事行动,三十万岁币要比两次北伐带来的成果丰厚得多。澶渊之盟后,宋、辽基本保持和平120余年,一直到宋徽宗才联金灭辽。所以,澶渊之盟应该是成功的外交。
而南宋的和约外交的失败,除绍兴和议是生不应时,其余的隆兴和约、嘉定和约正是因为总体上南宋的国力、军力要大大弱于北宋,和约才没有保证,屡屡被撕毁。首先看绍兴和议,宋高宗在己方军事占优的局势下,或为了避免钦宗回朝,或为了防止武将专权,而固执地坚持议和,浪费了大好形势,牺牲了一代名将,确实不值!再到后来,几乎都是宋军在军事上失利,而不得不受人敲诈。绍兴和议的出台,并非宋金两国之间局势的需要,完全是出于宋高宗的个人,先不论高宗议和出于何种政治目的,和约既已签了,如果绍兴和议一直能执行下去,和平能持续,对后人对历史也算多少有所交待。这样就没有以后的隆兴和约、嘉定和约,估计后世也不会过于批判其丧权辱国。但是,正因为南宋没有军事实力来保障和约的顺利执行,要么对手视和约为空文,要么自己军事冒险而失败,结果成了屡战屡败,屡败屡和,屡和屡毁的恶性循环。
议和本身无非是一个政治手段,战争也同样。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但战争并不是政治的唯一选择。就像一团乱麻,解不开只好用刀斩,但若能解开那又何必动刀呢?就如今天经济学给“道德”下的定义:道德就是使社会的最大多数得到最大的利益。那么,政治的基本目的就是使本国或本朝得到最大利益,至于是战争还是和谈并不重要。两国之间,没有必要始终兵戎相见,用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边境战争并不应视为耻辱,至少现在这就是我国外交的基本政策之一。和平还是战争,首先要看得到的好处和付出的代价,还要看自己的实力,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至于是否丢了面子,就是末节了。
历史转到今天,我们应该放弃所谓议和即汉奸的病态之论,承认暂时的妥协是人类政治的正常行为,承认议和乃形势所然。秦桧的罪恶在于其全无恢复的欲望,不在于议和。无论是句践的卧薪尝胆,还是列宁的布列斯特和约,都是暂时的忍耐,以后总是要想办法恢复中原的,而我们从赵构、秦桧那里看不出有任何恢复的打算和措施。正如钱穆先生所言,秦桧最大的罪恶是因他的所作所为给妥协背上了罪名,自他以后中国就受制于舆论压力,再也不能妥协,因而就只能进不能退了。在宋以前,中国的政治家总能根据力量对比决定进退,为国家争取最大的利益。如果明末朝廷能抛开无谓虚名,站在务实的角度上认真考虑怎样才能得到最大利益,恐怕历史就会有另外一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