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内容
圆点

2006-11-19 13:46


只能说《死亡》这个戏的作者太痴,痴中味解不解也罢了,实在是法痴。至少偶再怎么也编不出这种书来。如果说私设公堂被夸的最大的一部,近年也不过如此了。
不管一个恶人再怎么十恶,如果私自你去KILL,你就犯了法。基本的法治社会规则。谁也没有权力一个人去断别人生死,不管你有多么正当的理由,你的背后是谁支持,上帝或是魔鬼,多么正义或是多么刺激,只要你私自行动,你就是犯人。
死亡的流行正在灌输一种刺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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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苍月 2006-12-4 10:48 +20 动漫版2006年11月讨论会番外篇参加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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