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酬谢九哥见赠《宋诗钞》并媵以一绝,谨次原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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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桓大司马
时间:
2006-3-4 01:39
诗家法数本无常,人短方能见己长。
不待涪翁承再拜,便余武祖道雌黄。
毛尝曰“宋诗味同嚼蜡,不会运用形象思维”,以彼之诗力,而遽敢笑宋,适其词“蚍蜉撼树谈何易”之比耳。
作者:
柳心知
时间:
2006-3-4 09:54
等右文来签。先不厚道地抢了他的沙发:)
作者:
右文
时间:
2006-3-4 14:25
签了。太祖诗乃天授也。。。
作者:
acceehi
时间:
2006-3-6 21:54
诗家法数本无常
宋人讲法,唐人不讲法而反胜宋人,可见法不过是诗人自缚双手耳
作者:
蒹葭苍苍
时间:
2006-3-7 01:37
阿柯不可那样说.唐已经在一座山上到了顶峰,宋人无法再超越,只能重新登一座.其实这也是宋人的自信.
唐宋的确是令人神往的年代,可惜盛景不再了.
作者:
落花风雨
时间:
2006-3-7 15:11
诗至于唐而格备,至于绝而体穷。故宋人不得不变而之词,元人不得不变而之曲。词胜而诗亡矣,曲胜而词亦亡矣。
作者:
右文
时间:
2006-3-7 22:37
诗何曾亡,人心自亡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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