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轩辕春秋论坛惩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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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bmaster
时间:
2004-9-29 23:15
轩辕春秋论坛惩戒法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轩辕春秋注册成员。
论坛管理人员保留修订本规则和追溯违规行为的权力。
以下行为处以论坛
严重警告
:
- 严重灌水行为
- 对他人人身攻击、不文明用语
- 在投诉区诬告他人
- 违反论坛和各版块规则,
在版主沟通后重犯
- 多次转贴不注明转载
以下行为处以
短期封禁
:
- 上述严重警告行为中情节特别恶劣的
- 发布、转载、链接论坛禁止的内容和相关网站
- 以转载文章冒充原创
以下行为处以
永久封禁
:
-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行为
- 恶意破坏论坛程序的行为
- 上述严重警告、短期封禁行为处罚后继续累犯
作者:
恋芸
时间:
2007-9-1 12:08
《轩辕刑律》:
本条例自2006年12月7日起在全坛范围内实施,其它一切有关会员处罚的条例与本条例不符者同时废止。
欢迎光临 轩辕春秋文化论坛 (http://www.xycq.org.cn/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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